喬思琳

要跟一個妳還深愛著的人分手,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筆墨難以形容的痛,難以抹平的傷口,照理應要歸回大海的情感,仍像揮之不去的魅影占據心頭,為了讓自己向前走,走出這段剪不斷、理還亂的感情,於是列出了101個妳必須離開這個劈腿者的理由。

 

妳告訴自己,離開他,是因為「他太自私、他太不體貼、他太花心、他太幼稚、他不懂你的夢、他是個混蛋……」,一項又一項必須離開他的原因逐一被列出,可是妳還是會想念他,想念妳在他懷中顫抖的悸動,思念兩個人開懷大笑的甜蜜時光。

努力要走出情傷和他的挽留,妳向很多朋友求助,看了很多很多文章,不斷為自己打氣,網友們說:「真的要為自己想清楚值不值得,捨不得放手的下場通常只會失去更多。」 「跳出來吧!那種輪迴是無止盡的痛苦。」「信任的建立很辛苦,摧毀卻很容易。」「就算他再回頭,妳會百分百相信他嗎?」「讓失去妳,成為他劈腿的代價;讓失去妳,成為他一生最大的損失;讓失去妳,成為他一生永遠無法挽回的遺憾。」

就像張小嫻在《我可以不愛你》所言:「無論是多麼深的愛,也不可能把一個男人的性格改變過來……他只會是你生命裡一支最哀怨纏綿的插曲。他永遠不會成為主題曲。」

他的身旁一直有其他的女人,妳永遠無法成為主題曲,所以最後一個離開他的理由:「提分手,很痛苦,可是繼續在一起,他會帶來更多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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