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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離開的那一年我17歲、弟弟15歲,正是讀書需要用錢的年紀。父親留下的錢不多,扣掉房貸、家用支出以及保險費,再怎樣省吃儉用,一個月也要花4、5萬塊。本來是傳統家庭主婦的媽媽,學歷才國中畢業,突然間要自己扛起這個家,想找好工作真的很難。
 在快要走投無路時,媽媽朋友介紹她去做看護,雖然上班時間很長,但收入可以支撐家庭開銷,所以在接受完一系列的訓練後,媽媽就開始了看護生涯。
看護是一個沒日沒夜的工作,需要受照顧的病人,大多是行動不便或者需要照料生活起居的人。媽媽的第一個工作是到醫院去照顧80歲的老奶奶,老奶奶因為在家裡的浴室滑倒骨折,在痊癒前需要有人照料。
 

母子周末才能見面

媽媽這一離開家就是兩個月,在這兩個月裡,每個周末我都帶弟弟搭公車從內湖出發,轉車到台大醫院找媽媽拿生活費,和媽媽說上10分鐘的話,看到我們穿的衣服皺巴巴的,媽媽就很捨不得,其實自從媽媽去上班後,家事就我和弟弟兩個人分著做,而當時的我們還很沒良心的回嘴說:「丟進洗衣機出來後就這樣……」
看護是一份很不穩定的工作,不只是工作環境差,偶爾也會遇到付薪水東拖西拖的奧客,工作時間不穩定,可能這個月上白天班,下個月又換成大夜班,完全是有單接單看天吃飯。媽媽甚至曾經3個月沒有接到單,雖然做看護的薪水在當年算是很不錯,每個月好的話5萬塊,但隨著我和弟弟高中畢業進入大學,媽媽的薪水又不夠負擔我們私立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所以我們一入學就打工,負擔自己在外的生活費。
一直到弟弟畢業,我去當兵回來後,媽媽才結束了這份辛苦費力的看護工作,轉成其他較輕鬆的工作。常常我們3個人回想當初一起同甘共苦的生活,母子的心在疼惜之間,也連得更緊密了,很慶幸因為有媽媽,讓我們在爸爸離開後沒有變成一個破碎家庭的孩子。
 


綠茶╱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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