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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咖啡王子星光夜語5.0 (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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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13 Mon 2009 09:21
  • 劈腿

劈腿是一項未被奧運承認的國際項目。幾乎地球上的成年男子都會的運動,曾經一度被申請為奧運開幕表演賽,但很遺憾沒人報名,因此作罷。此運動極為神秘,結合通訊加密學、心理攻防學、人類謊言學等。據觀察,通常男人劈腿是被其他女子強迫威脅,心不甘情不願發生的行為,與他本身意願無關;而女人劈腿則是她的男人不夠愛她,所以苦情被迫向外發展,也與她本身意願無關。故劈腿行為雖然人人都會,但史料上的記載少之又少,與一夜情、婚外情並稱「三大不可思議現象」,因為都沒有人承認。

【由來】

在生物學中,劈腿族通常被稱「未配對外交配」。劈腿廣義來說泛指感情不忠的行為,包括心靈與肉體都算在內,只是,被抓到的才成立。造成的原因有聚少離多與多餘的精力有關;人類的矛盾心態在此表露無遺,因為不專一、不忠實等天性從呱呱墜地即開始存在於人類的基因,但又以各種方式禁止談論。

【發展】

近年來,劈腿漸漸被人類所接受,且有浮上檯面的情況。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若課以「劈腿稅」將可以改善社會的經濟,扣掉70歲以上與13歲以下兩個年齡族群,預估台灣一年將增加好幾億的財政收入。

【變異】

各式兩性作家大剌剌提倡「沒結婚就把握自己所愛的人」,另一方面又撻伐「劈腿族」;上述兩項極為衝突,卻又被人類接受,妙不可言,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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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只有男性會收到「好人卡」,很多好不容易提起勇氣,對喜歡的人示好的女孩,得到的回應更是五花八門:「哥們卡」、「學妹卡」、「乾妹妹卡」、「好女孩卡」,甚至「出櫃卡」這種狠招都使出來了。這些琳瑯滿目的拒絕卡片,看似秒殺兩人的發展可能,卻可以繼續曖昧而避免非議,實為上乘的拒絕藝術。今天,我們就以「功能論」,來把男人眼中的曖昧對象:「便利貼女孩、尤物、公主、女王」作一個分野。

<第1類>

便利貼女孩

曖昧指數:★★

便利貼女孩,源自台灣某部暢銷偶像劇,意指脾氣佳、好使喚、服從性高的女孩。有如女生版的「好人」,使用範圍遍及:跑腿、打掃、下廚、出氣……,任勞任怨,還不用擔心她變心。這類女孩不見得條件不好,只是一直愛得太深鬼打牆,非得受到極大的打擊才有可能自己想開求去。不過若是黏性太重就慘了,不管男人多爛,她還是會甘願黏一輩子的。

<第2類>

尤物

曖昧指數:★★★★★

尤物,聽起來令人充滿遐思,骨子裡卻是猶如「便利貼女孩」的工具性存在,差別只在於男人想把尤物往身上貼。尤物泛指外表嫵媚的女性,是男人性幻想的對象,也是男人茶餘飯後最愛談論的話題。比較容易上鉤的尤物稱為「玩物」,內涵豐富的直接晉升為「極品」。通常遙不可及,所以能夠保持神秘感和傳說性。當女性被視為尤物,請切記不要讓任何一個人追到妳,否則身價會立刻大跌。

<第3類>

公主

曖昧指數:★★★

在封建時代,「公主」代表的是養尊處優的王族女;在童話裡,「公主」更是帶有浪漫色彩的夢幻身份。然而源自韓國的流行語「公主病」一詞,卻是帶有貶抑意味的諷刺。由於從小習慣養尊處優,導致年紀不管多大都改不了依賴嬌縱的毛病。當公主遇到「好人」,結果便是奴役關係,好人就算追求公主幾百年都不可能成功,試想,誰會和工具結婚?公主病患者最期待命運般的邂逅,浪漫如偶像劇的戀情,所以常會栽在花心大少的手掌心。要成為公主的伴侶,光是有出眾的王子樣貌與背景是不夠的,還得有「好人」般的萬用才華與耐心,才能通過公主們的野蠻考驗。

<第4類>

女王

曖昧指數:★★★★

女王,結合女君主的威嚴,以及穿網襪、執皮鞭的SM關係。現代的女王不需爵位,不需穿上角色扮演服裝,就能讓男人敗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現代女王必須具備獨立、好品味、言語辛辣、個性果決,這些特質讓男人望之卻步卻又充滿征服慾望。樣貌姣好的女王,往往會吸引許多崇拜者,招致八卦詆毀;外表平庸的女王,則容易有「跋扈、自以為是」的批評。即使號稱「不需男人也活得下去」,一旦陷入愛情,仍是單純偏執得一如小女孩。說穿了,女王們的強勢,不過就是拿來掩飾自己脆弱的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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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時,第一次遇到別系找我們系聯誼,是法律系的男生和我們日文系的女生。 

他們在名片般大小的白紙上寫下姓名、興趣、電話等,由他們的康樂股長收集之後,交給我們系上的康樂股長發給女生,拿到哪張就是哪張,女生就在空白的另一面留下個人資料。

我對聯誼這事向來一點興趣也沒有,要我留個人資料給陌生人更是門都沒有,正當心裡偷偷決定不予理會的此時,康樂股長居然下令大家不得交白卷,環顧四周,大家都低頭動筆,只有我一人無聊著。唉,難道真的非寫不可嗎?留假的資料,萬一傷了純情少男心就不好了;留真的資料,我又百般不願。內心掙扎一會兒,剎那間,我豁然開朗──我知道該怎麼寫了!

大家寫完聯誼卡後,由康樂股長收齊交還給法律系。

真不知我拿到的那張卡的主人收到卡後會是什麼反應,在他看到僅有「銘謝惠顧」這四個大字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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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總是說著我們、我們,好似我們的未來寬廣燦爛。然而當我得知她的存在,你卻說:「這是我們的問題,我們該怎麼辦才好?」

無數個夜晚,我為了我們的問題落淚;無數個清晨,我睜著紅腫的雙眼,苦候你解決我們的問題,回歸我的懷抱。

如今,你依然談論著我們、我們,而我的心,早已失去當初的悸動。從今以後,我要斬斷我們之間的結,不再是我們,而是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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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冬季買了一件黑色套頭毛衣,但家裡頭的長輩認為黑色不吉利,只好跑去換成白色。其實那個款示的毛衣並不是只有黑與白兩種顏色,紅的綠的藍的灰的都有,但我選了白色。我問朋友,這樣的我是不是很極端?

如果人生是一段一直在尋找自己的過程,這些年累積到現在,我發現我是一個非黑即白的人。如果把自己切割成很多部分,當然非黑即白並不適用在每個不同的我身上,而且由於許多種種難以言喻的情況,人類多少還是會遊走在社會的灰色地帶,這是無法避免的。但是,至少在自身的喜好上,我是一個非黑即白的人。

喜歡的就是喜歡;不喜歡的就是不喜歡。雖然偶爾會因為情況場合不同,而把喜歡的讓出,或者接受不喜歡的。但這些都沒辦法抹滅掉本質裡非黑即白的個性。

有一種成熟,叫做誠實面對自己。

我只是在做一件誠實的事,不複雜,也不困難。就算所有人都要我走上不誠實的路,我也始終默默堅持著我的誠實。我不曉得這份誠實可以維持多久,也許某天早晨醒來它就消失了。但我知道不管過了多少年,我還是會因為當初的誠實而無愧於自己。

簡單,並不難擁有。只是人心和人性的成份太複雜了,所以人類無法安於簡單。簡單與簡單要發出共鳴,我到現在才知道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即使如此,我還是選擇了簡單,複雜並不是我承受得起的,我只想擁有簡單。

就這樣而已,很簡單。

可是為什麼一點都不簡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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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那件事,是因為你喜歡做的本身,而不是為了它能給你什麼利益。

喜歡不該有功利的目的,否則它帶給你的快樂也就不純粹了。

就像畫一幅畫,是因為喜歡畫畫時那種忘我的歡愉,而不是為了能賣得一個好價錢。

就像洗一堆碗盤,是因為喜歡它們從一身髒污變得亮晶晶的過程,而不是為了得到旁人的誇讚。

甚至,就像愛一個人,是因為喜歡在愛的當下,那種單純地只為付出的美好,而不是為了得到被愛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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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與螞蟻接觸時,我才幾個月大。

那天,向來乖巧的我一直哭鬧,媽媽抱我到戶外安撫我。在陽光照射下,媽媽看到我的頭頂上集結了好幾十隻螞蟻,在我細薄透光的頭皮上,咬出一個十元大的傷口。

第二次跟螞蟻接觸,我讀小學高年級。一隻約米粒長的黑螞蟻,在我的腳趾頭狠狠咬了一口,幸好我的腳皮夠厚,傷口才沒流血。

那種體格的黑螞蟻,我事前沒見過,而我事後找遍屋裡屋外,也沒找到第二隻黑螞蟻,牠似乎是專程來找我算帳的。

我在大兒子滿周歲不久,轉換工作跑道,老闆安排我到大學夜間部進修。

那天的課程枯燥無味,我頻頻打嗑睡,便跑去買咖啡提神。

校園的販賣機賣的是紙杯裝的現泡咖啡,因天氣冷,我選了加糖的熱咖啡,並迫不及待喝起來。我喝到了加料的咖啡,我咬破幾顆嘗味道,脆脆的、酸酸的,像極了葡萄柚的果粒,頗合我的胃口。但我不敢吞下去,走到有明亮燈光的走廊看究竟。

天啊!咖啡上浮了滿滿一層,不知道是剛剛才被熱水燙死的,還是已經死亡多日的螞蟻。那超級噁心的感覺,讓我將咖啡和先前吃下的晚餐,吐得精光。

唉!我到底跟螞蟻有什麼冤仇,要受到這等對待?

十年前,我和家人到印尼旅遊。行程中我們在位於半山腰、風景優美的自助餐廳用餐。

我剛落座,便看到桌上有隻小螞蟻。我輕輕拿起桌上的糖罐,將螞蟻圈在罐底。幾秒後,桌上又出現了幾隻螞蟻。

新仇舊恨讓我控制不住情緒,拿起糖罐,在瞬間將桌上的螞蟻全壓扁。可螞蟻繼續出現,甚至還爬上了我的手臂,害我失控尖叫。

原來,螞蟻藏身在糖罐裡,糖罐已成了螞蟻的家,難怪我怎麼殺也殺不完。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我跑到了千里之外,還會被螞蟻困擾?

三年前,我想喝水時,在冷水壺裡發現了幾隻螞蟻的屍體,幸好我先看了一眼,否則那些螞蟻就會被我喝下肚。我不放心,繼續尋找,結果看到成群結隊的螞蟻,在我家玄關的牆壁、地板及櫃子上遊走,尋找新的築巢地點。

我家不曾出現過如此眾多的螞蟻,我無法放任牠們不管,便沿路追查牠們的來源。

住我對門的黃太太兩個月前搬家後,房子便一直空著,黃家的螞蟻找不到食物補充,傾巢而出到我家落腳。

那回我殺螞蟻殺到手軟,還一直覺得全身發癢不舒服。

前幾天,我在客廳打地舖午休,貼著枕頭的右耳,居然有小蟲子跑進去,還咬了我一口。待我利用小蟲子的向光性,引牠出來後,才發現又是螞蟻在做怪,氣得我當場捏斃小螞蟻。

唉!到底是為什麼,每隔幾年我就會跟螞蟻發生肉體接觸,真希望能跟螞蟻講和,讓所有的恩怨情仇到此為止,不要再發生我吃牠、牠咬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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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結束一段戀情怎麼說都是件令人傷感的事。默默的淡化抽離自己的情感,對對方而言很殘忍;還沒跟舊人講清楚說明白,就自顧自的跟新人暗通款曲,一旦事情曝光,劈頭就說:「早就跟你提過要分手,你知道了正好,我們從此一刀兩斷,別再來找我了!」這樣的方式也實在太狠。

分手的方式和話術輕重的確很難拿捏。說重了,怕對方禁受不起一時尋短;說輕了,又怕對方誤解事情還有轉圜的餘地,以為並不是真的分定了,以為你祇是口頭抱怨說說而已,以為你其實還深愛著自己,於是很難對你死心,於是苦苦糾纏著想挽回這段情,讓想分手的一方罵也不是、躲也不是,傷透腦筋。萬一遇到新的愛慕對象,還可能背負劈腿的罵名,你解釋說她是前女友,人家卻不這麼認為,還以正牌女友身分大罵無辜的第三者是狐狸精,讓你大嘆相愛容易分手難。

每一段戀情都因為對象、條件、環境的不同而無法比照辦理,上一次的分手方式不一定適用於這一段戀情,相同的是,當你下定決心分手時,一次就要把話說死:「我對你已經沒有愛的感覺了」、「我們之間不可能再重來」、「勉強在一起只有痛苦,就到此為止吧!」一定要讓對方徹底明白兩人之間再無可能,從提出分手的當下起,彼此就是陌路人,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但話可以說死,事情卻不能做絕。你讓對方明白了愛情這條路是行不通的,卻依然可以持續給他關心和祝福,讓對方明白,如果他願意的話,朋友這條路永遠為他開啟。這可以讓一時無法接受事實的對方有個心靈上緩衝的空間,可以慢慢的適應兩人分手的事實。當然,這是指正常的狀況下面對正常的一般人。若對方不能以常人判斷,屬於危險級或攻擊型的戀人,那當然連朋友這條路都不用指給他看,直接發出分手通知然後人間蒸發就好了,必要時,還可以先去警局備個案,畢竟,當戀人變仇人,先確保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無虞才是最要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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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己的一切都很清楚,知道應該要怎麼做,卻遲遲不能下決定,因為對於即將可能失去現有的一切感到相當恐懼,只是仔細想一想,如果此刻真的是這樣不快樂,再繼續待下去,也不是辦法。

「做了決定後,調整心態和情緒,花了一點時間。」朋友這麼說。

不是生死攸關的決定,但也不是那樣不輕不重的決定,而我完完全全可以體會她說對於「即將可能失去現有的一切」的恐懼。

維持現狀,應該是最安全的狀態吧!改變從來就是一種自我破壞,破壞現有的一切,破壞已經習慣的一切,破壞已知的一切。改變,意味著要從頭來過,意味著要學習新的東西,意味著可能的失敗和挫折,因為我們不知道改變之後要面對的是什麼,也無從準備好。

很多人因此選擇不改變,這我同樣完完全全可以理解。即使不快樂,即使苦不堪言,但因為恐懼,恐懼失去既有的一切,所以選擇不改變,我可以理解,我明白那種想要待在安全區域的感覺。

所以因此,更想大聲為朋友喝采,想為她拍拍手,想在心裡牢牢記得她的勇於自我破壞,想提醒自己,改變的路上有同伴,不必害怕,時間到了,勇敢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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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這個文章標題,和近日女人生小孩的沸騰話題無關,和愛情位置有關。

很多女人常說:「男人最渴望的女人,最好能夠像他的媽,對他疼愛;像他的女兒,讓他寵愛;像他的秘書,教他喜愛。」這理論,我認識的許多男人也默默同意。

很可惜,還沒生過小孩的我,雖然也常充滿母性愛,但對於當男人的媽這件事,還是無法適應。

以前在唱片公司做萬芳的專輯,收歌時,有首鄭華娟寫的詞曲《孩子氣》,萬芳唱起來超甜蜜可愛,講一個孩子氣的男人讓女人感受的迷人氣息。我承認,熱戀氛圍中,孩子氣的男人,的確讓女人有同吃冰淇淋般的繽紛喜悅。只是,面對現實生活依然很「孩子氣」的男人,就像讓女人看到水電瓦斯帳單小小頭疼了。

當下個月房租沒有著落、當老闆暗示遣散指令、當朋友討論水酒費用分攤、當爸媽吵架大打出手……男人啊,請不要孩子氣,因為你遇到的狀態,這世代女人和你一樣,大家都會遇到。你或許有個離婚打官司的姐姐、刷卡刷爆的阿姨,我家也可能有個憂鬱症的弟弟、被討債公司威脅要砍腳筋的叔叔。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請自己面對。

我們,不需要這樣殘酷地互掀底牌吧?

你我都是成年人了,必須學習自我情緒管理能力;在人前維持著優雅和悅的姿態,私下鴨子滑水,心知肚明,偶爾互相安慰、鼓勵,是應該的。

可是,親愛的,你不能在熱戀過後,習慣把女人當媽,把苦水和垃圾倒給女人,我最恨「自己人」這種說法,「自己人」才需要疼惜,而非殘害。

大家都是獨立思考的男性和獨立思考的女性,我們可以在愛情上耍點小任性,卻要對生活清楚理性,所以,無論我們是否在一起或分手,親愛的,我願意當你的朋友傾聽苦水,但,我拒絕變成你的媽。許多男人對母親都很任性,問題是,男人不可能像對母親一樣孝順他的女人,非常寫實。

當我某個前男友在我面前因小事落淚、發脾氣、喝醉後吼我,我氣得掉下眼淚,清楚判斷他很孩子氣、耍任性、只想得到撫慰,我站在冰箱前發抖,只確定一件事,如果我從不曾要求他像我爹那樣疼愛我,同樣的,我一點也不想變成他的娘。

真的,親愛的男人們,大多數女人或許多多少少都有母姓一面、憧憬著生小孩;遺憾的,大多數未婚女人並不想要有個像兒子的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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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昏熱黏膩的溽暑,總是讓我想到那年大學聯考前,柏油路面被太陽烤到軟趴,散發著一陣陣臭青欉的味道。對面的音響器材行,放著震耳欲聾的英文流行歌,重複播著「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

不知道為什麼,聽到那飄蕩在空氣中的「Wo-oh yay yay…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 I love you twice as much tomorrow Wo-ho…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就有一種很深的荒涼,浸滿隔了一條街的我的房間;我看著劃滿紅色墨水的考前衝刺參考書,怔怔地對著自己十九歲的青春發呆。

考前一個月,我家斜前方的升大學補習班,每天人進人出地,那些匆匆來去的人,大都低著頭,臉上沒有表情。

某一日,快被烤昏的我,走到陽台透氣,望著腳下補習班的人潮,突然興起想去一探究竟的念頭。

跨過馬路,在音響店砰砰砰響的流行樂節奏聲中,我推開補習班厚重深黑色的玻璃門,進到自修教室,突然一陣涼氣竄上身。背後那光晃晃的陽光、柏油路面的煙氣、重節奏的流行歌,……全咻的一聲,在我身後闔上。

眼前的空氣是肅靜而凝結的,大概近百人的大教室裡,一條條長板凳上舖滿了俯頭看書的人;沒有人抬頭看我,只有沙沙寫字和翻動書頁的聲音。

像一個誤闖異次元世界的人,我慌張地趕緊從那樣凝結的時空裡退出,倒抽一口氣……。回家後,全身仍冒火似地發昏,打開冰箱,猛灌著冰鎮綠豆湯。

我想後來終能考上大學,跟這段意外的插曲有很大的關係,因為實在太害怕若是沒考上,就將要捲進那樣失聲時空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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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我,我到底在想些什麼?

我說,有些事情是我必須現在就去完成的。

還記得小時候,純真無憂的我們,總是編織著五顏六色的夢想;上作文課時,「我的夢想」這個題目,每個人總可以寫得天花亂墜,天馬行空。那時候還小,覺得什麼都有可能,覺得未來充滿了希望,覺得希望就握在自己小小的手心,雖然手掌很小,握住的夢想卻是那樣地巨大。

但是隨著年紀越來越大,夢想卻也越來越小;小時候覺得充滿無限可能的那些事,卻常在轉瞬之間就隔了千里遠。你說,不是做不到,是有太多太多的無奈,是有太多的現實要面對,是走得越遠,就越發現自己的渺小。

所以我說,我要勇敢一次,我要離開這一切,勇敢地出走一次。

所以你問我,我到底在想些什麼?

那個想當芭蕾舞者的小女生,現在是一個平凡的銀行職員;那個想當太空人的小男孩,現在是一個每天奔波忙碌的業務員。他們是這樣為自己的生活努力著,其實並沒有什麼不好。只是小時候的夢想呢?

小時候夢想環遊世界,長大一點發現沒那麼多錢和時間,於是希望至少一年出國一兩次,已是心滿意足;再長大一點,才發現這也不是那麼容易,夢想變得更小了,我只想繞著這個島一圈,看看每個地方的人們,看看生活在各地的孩子,是不是還那樣握著夢想。

我要勇敢地出走一次,在夢想消失之前,留下一些永恆的東西,不只在我攤開的手心,也會永存在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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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愛上了另一個人,她懂他的得意,也懂他的苦悶。不過這不能跟任何人說。父母親與妻子要是知道了,一定會掀起家庭革命。他只好半夜趁著他們都睡得熟了,才與她相會。

鏡中著女裝的他,越看越覺得自己比妻子來得更妖艷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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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她翻了老公的公事包,為了找一張汽車保險卡,卻在包包最內層意外翻到老公和一個陌生女子的親密合照。照片中的女子看起來大約三十出頭,很甜蜜的看著老公的臉。

對於一個年過四十,又結婚十幾年的男人來說,有外遇的確不是稀有的事,但她還是驚訝不已,因為在別人眼中,老公是個其貌不揚的男人。

老公今年四十六歲,有點發胖微禿,上排門牙也較為突出。二十五歲那年,自己原本在台北工作且有個交往五年的男友,在遭遇男友變心與公司遣散雙重打擊下,她回到故鄉小鎮定居。

老公在鎮裡的郵局上班,是經由中學時期的好友介紹認識。好友也說老公並不是外表英俊的人,但有顆善良的心。或許是在大都市與人競爭工作的疲憊,和前男友背叛的打擊,對於這個平凡無奇的男人,提出婚後不用工作只要當個主婦的求婚條件,她便在一個月之內完成終身大事。

偶爾跟好友聚會時,對方抱怨著在外商公司擔任總經理的老公桃花不斷,她總是默默低頭攪拌著咖啡,對於這個話題毫不感興趣。每當好友分享著如何檢查老公的通聯記錄和交友狀況時,總是置身事外的她,覺得這樣不累嗎?

但其實潛意識默默冥想的是,她很清楚老公如果沒有遇見她,是吸引不到任何女生的。

她也不愛看綜藝節目討論馴夫之道,因為她從沒想過如何跟老公相處。婚後很自然生下一個女兒,沒有工作的她也要求老公薪水全數交出,她再撥出五千元給老公當做生活費。所以即使有女人想騙取他的錢財,也是徒勞無功。

曾經一起逛大賣場一時走散,最後老公迎面走來,她想著如果不認識這個人,我在路上根本看都不會看一眼。

她也從不帶老公參加聚會,因為老公不但木訥,還會自顧自地討論政治話題讓氣氛尷尬。

這樣一個男人,倒底為什麼吸引照片中的女人呢?

媽媽說她曾在三歲時將玩膩的玩具丟在地上,然而當妹妹拾起時,她卻奮不顧身的去搶回,這個她棄之如敝屣的男人,如今卻有個女人用著崇拜的眼神望著他。

原本應該是把合照放在明顯處,然後跟老公大吵一架,但不知為何她不想這麼做。

她決定將照片小心翼翼放回公事包,假裝從來沒看過,因為在某個角落,它的確是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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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進了動物園,並沿著早已熟悉的路線,走到了關獅子的園區,默默地凝望著柵欄那頭與外界隔絕的獅子。已經整整一個月。這一個月來,她天天都到動物園來報到,並且每次都只看一種動物,即是眼前的這頭獅子。她日日觀察著這獅子的一舉一動,而此刻,這獅子正在沈沈地熟睡著。

她是個獅子座的女人,狂妄自信且追求完美。獅子,本就是萬獸之王,而身為人,也該做人中之龍。因此,她凡事都爭強好鬥,什麼事都要爭第一。在碩士班以第一名的優異成績畢業後,她順利進入一家大公司。高學歷、、高效率是她的商標,她升遷十分迅速,才短短兩年就成為該所屬部門的經理,她亦汲汲營營渴望再度升遷,便更加地賣力工作。

然而,好景不常,碰上了這一波全球性的經濟不景氣,公司決定裁員以縮減支出。當公司決定將她的所屬部門業務整個併給其他部門,並裁員整個部門的員工時,她晴天霹靂,抱著破碎的升官美夢及獅子受傷的自尊,她走出了公司大門。

那天之後,她養成了天天進動物園看獅子的習慣。看著那本該在大草原上呼風喚雨的萬獸之王,現在正慵懶地躺在園內,靠著人工餵養而生,似乎早已放棄了掙扎,遺忘了草原上的自由,她覺得像在照鏡子。突然,好強成性的她竟然在動物園中放聲大哭了起來。她不想再偽裝,在生活中掙扎,在無形的牢籠中做困獸之鬥,她想回到大草原,自由自在地生活……。儘管她哭得很大聲,其他的遊客都已議論紛紛,籠中的獅子卻沒有醒來,只是依然靜靜地沈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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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曾有過感情長跑的伴侶,多半是賞味期限短暫的即食愛情。然而我的髮型師,從我穿著制服替我修剪西瓜頭時起到現在,屈指一算,已經二十個年頭。除了他的店家從原本我家對面搬到精華商區外,我像個不離不棄忠心癡守的女子,無論如何,總是會回到相同的地方讓他整理頭髮,轉眼瞬間,竟也這麼些時候了。

早先的時候,他得志風發,我氣盛不馴;我指定的每一款雜誌上挑中的髮型,總說著我無法接受的理由被他否定駁回,雖然我在心中氣極敗壞地吶喊花錢是大爺的道理,但他似乎有股魔力,按捺住我乖乖坐在椅子上,任他擺佈。而屢試不爽的是,每每在一陣刀法俐落的功夫之後,完好的新髮型,總能贏得好評。

或許是因為這樣,雖然每一次的消費都未能獲得頤指氣使的虛榮快感,但潛意識裏的折服,卻使我一再回返,像無形中與他簽了長期合約。

久了之後,除了髮型之外,我們也會閒聊家常。有一陣子,我對他幾乎有著愛慕的情愫;他紮著髮辮有一些鬍子,不羈的個性其實隱現細膩感性,還有工作時的投入認真,很是魅力十足。

那天下班回家,經過一家書店,眼角瞥見一名熟悉男子的身影;我的髮型師戴著頂帽低頭專注地看著沉在手上的書,模樣靜好。他的店裏確實擺了不少的書,也曾與我說過,人總是要看書的,才能與時前進。

我時常著迷於人沉浸在書本世界裏時的神情;如此無聲,決絕於人世喧囂。於是原本想與他打聲招呼,我卻只是經過,把那片刻的畫面,鎖在腦海裏。下次見面,我會對他會心一笑,憶起那張細細閱讀的容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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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11 Sat 2009 14:43
  • 新衣

喂,你喜歡我現在的樣子嗎?

從你的態度來看,答案是肯定的,

那…你還記得我以前的樣子嗎?

從你的表情來看,答案是否定的,

別擔心別擔心,

我不會生氣,

有了身上這套新衣服,

很快我也會忘記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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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五歲,一直很排斥別人告訴她:「叫媽媽再生一個!」

有天下午,在社區中庭,遇見一位推著娃娃車的年輕太太。兩個媽媽一下就聊開了。期間,女兒頻頻對一歲不到的小弟弟釋出善意。年輕太太笑著對女兒說:「妹妹,弟弟很可愛呵!叫媽媽也生一個給妳。」女兒人小鬼大的應道:「不用啦,我長大以後自己生,現在玩你們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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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夏聽到的第一聲蟬鳴是在花蓮布洛灣。

碧草綠茵的山谷,雨季來臨的空靈山嵐,這樣的美、靜,彷彿夢境吹彈即破,遠處有蟬嘶鳴,出生在初夏的我,對蟬這樣的夏蟲自然有著特殊的情感。

約三、四歲時,父親牽著我路過市集──新港奉天宮的後街,我被一個老人和他的竹簍吸引住了,竹簍裡發出一種尖銳的奇怪鳴響,有一位父親也牽著小男孩,從老人手裡接下一個小透明塑膠袋,裝著一隻黑亮的東西,付完錢走了。我央求父親也買一隻,輕按牠的腹部便會急切地高亢鳴叫,像北管嗩吶般。從此我對這種蟄伏在地底生活十餘年,只為了見十來天燦爛的陽光,當完成交尾儀式之後便轟轟烈烈死亡的生物,產生盎然的興味。

林懷民先生年輕的時候曾發表一篇散文〈蟬〉,想必也是對新港的蟬聲印象鮮明,我老家轉角幾十公尺處,正是林先生家的進士古宅。

四歲時隨中醫師的父親搬遷到嘉義市,直到二十年後,憑著簡單的指示,尋到故居,當看到故居新近因道路拓寬而拆除,非常悵然,幸好左鄰因我五官和父親神似,放心讓我看看結構類似的他家。右鄰是留存在腦海的天主教教堂(也已重建了),屋前過街是綽號「胖子」開的飼料店……,我驚詫得說不出話來,這些影像曾無數次以各種面貌出現在我的夢境中,反而我當下似乎出現在另一個謎般的夢當中。

接著走到廟後市集,找到那處與蟬生命中最初體驗的地點,我確信,但總覺得不太對勁,嘗試以各種角度、距離,最後蹲低再蹲低,以一個幼童的身姿仰視這世界,這就對了,終於與逝去的黑白光影相遇,不禁落下眼淚,憶起去世多年的父親。

還鮮明記得,父親在仲夏近午,用老式腳踏車載我到新港國小後方,他在鳳凰樹下讀著藥冊,囑咐我不可跑遠會走丟。但是隔溪(現在看來只是小水溝)的山坡(現在看來只是小土堤)上,咩咩叫低頭吃草的山羊,和久久一趟運白甘蔗的黑頭蒸氣火車隆隆經過,已經吸引不了我的好奇心了,我偷翻過圍牆(現在腳一抬就跨得過去),快跑穿越操塲,心臟撲通撲通一直狂響,看見自己墨黑的短影子,不時回頭張望,跑回家去,自以為會被誇讚聰明竟能認得路(將近一公里呀),之後結局已不復記憶了,我媽倒還記得:父親一路尋失蹤的兒子急壞了,氣得說以後不想再帶我出門。

從十五歲起我開始寫日記,習慣將每年夏天第一次聽到的,和最後一聲的秋蟬鳴叫時間、地點記錄下來,不為什麼,心靈默默完成一次次秘密的儀式,感到安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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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在擠出了地平線以後,旋即模糊成一片柔焦,堆積成地球人的晨曦,清晨六點二十八分,偎著那始終暖不了你的暖陽,你輕嘆,擦不乾的淚痕還抹在嫩綠的葉子上,而人們稱它為,露珠。

你們真的愛我嗎?你輕聲問,應該肯定的答覆卻哽在我喉頭,我給不出,在我想起,塑膠袋旋著風舞姿搖曳的飄飄然,保麗龍千年捍衛它肚內不變的溫度,北極熊找不著一塊冰當容身之處,汽機車廢氣薰紅了你的臉譜,冷氣機轟轟作響卻始終冷卻不了你滾燙的體溫,你的心你的血管已被滿滿的垃圾給堵塞住,你的根一棵棵地被拔起、撂倒,於是我沉默,在你的嘆息已化作捲捲絲風拂過我臉頰時,我還是只能,沉默。

呼嘯而過我耳邊的,是你的指控,我無力辯駁。

笑了笑,我這麼說,就讓我們一起滅亡吧,就像恐龍那樣只存在於一段不知名的歷史,讓外星人來記錄我們的過去,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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