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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咖啡王子星光夜語5.0 (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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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偷閒的午後,我獨自前往古廟參拜,結果帶著一支下下籤以及沮喪的心情踏出了古廟。

「最近真是諸事不順啊!」我自嘲著,突然間,我發現一個小販正在製作膨糖,熟悉的甜味將我與童年的回憶相互重疊。

還記得有一次,我帶著不及格的考卷回家,換來的懲罰就是一個星期沒有零用錢拿,沒錢買零食的我嘴饞地不得了,奶奶見狀,便瞞著爸媽將我帶到後院,說要讓我嚐嚐「魔法糖果」。

我瞪著好奇的眼睛看著奶奶的一舉一動,只見奶奶升起炭火,在大湯勺上調了些紅糖水,接著耐心等待糖水熬成沸騰的糖漿,此時,奶奶迅速將湯勺移出火外,用木棒沾了些她口中的「魔法粉末」,在糖漿裡由緩至急地攪拌著。

而當奶奶取出木棒的那一刻,魔法發生了!原本黏稠的糖漿像花開的剎那般鼓漲、綻放,成了一個美麗的褐色大餅。

我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糖餅,鬆脆的口感、香甜綿密的滋味在口中瞬間化開,讓滿足的我將那張不及格的考卷拋到九霄雲外。

長大之後,我才知道這個魔法糖果叫做「膨糖」,是古早窮苦人家的小孩們克難的零嘴,而那魔法粉末也只是單純的小蘇打粉罷了。

但此刻的我細細咀嚼著這簡單的膨糖,透過裊裊香煙,彷彿又看到奶奶慈祥的笑臉,對我說著同樣的話:「乖孫,賣甘苦,下次再加油就好。」

再一次,我忘了那張下下籤,帶著滿嘴的甜蜜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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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二月底,人生陷入膠著狀態的我,茫茫走在淡水老街,經過農會時,被一張A4大小的白紙吸引住:「農地分租,電洽……」看到這張廣告,我立刻撥電話給地主,地主說土地在小坪頂,感覺上好像很遙遠,後來去了才發現也還好,其實最大的問題是我住新莊,騎摩托車往返菜園最少兩個小時。

那時,我一定是快被無聊的日子給逼瘋了,當下毫不猶豫付了六千元,租下五十坪的地。

一周後,地主說田犁好了,可以開始種菜。於是我撩起褲管、穿上雨鞋、戴上斗笠、扛起鋤頭,開始假扮農夫。剛開始真的很辛苦,要用鋤頭把偌大的田地分成一畝一畝,中間留下走道。看起來不是很大的一塊地,居然花了我三天的時間才整理好,幾度想放棄,為了賭一口氣,我決定咬緊牙根堅持下去。

整好地之後,便開始播種。

我依序種下A菜、紅蘿蔔、玉米,又買來番茄、高麗菜、花椰菜幼苗,幸好北台灣冬天多雨,無須常常澆水。過了一星期,驗收成果,結果菜沒長出來,雜草倒是長滿了菜園,至於那些高麗菜和花椰菜苗,則是被綠色菜蟲啃得剩下骨頭,為了搶救奄奄一息的菜苗,我只好天天去抓蟲。

所以,與其說我每天去種菜,不如說我都在抓蟲。

那種蟲綠綠的,和菜葉的顏色一模一樣,每天至少要花一、兩小時去抓,抓到最後都會產生異想:「乾脆放棄菜苗,改吃菜蟲好了」。不過,通常我都會大發慈悲,抓到遠處放生。

這些傢伙全都是白紋蝶的幼蟲,如果不抓,三、四天就可能吃光所有的菜苗,難怪農夫要用農藥。好笑的是,每個經過的遊客都會稱讚那些翩翩飛舞的白紋蝶有多美,殊不知那些白紋蝶的治裝費都是我們這群農夫出的。

僅管菜園離我家很遠,每天有拔不玩的草、抓不玩的蟲,常要日曬雨淋,但我非常喜歡這種生活。因為這裏沒有千篇一律這種東西,田裏的每樣事物都充滿變化,讓人驚奇!例如連續下了一星期的雨,再去菜園時,忽然發現原本只有葉子的花椰菜,長出銅板大的小花椰。也或許是一整排的玉米,因為雨水的關係,像保齡球瓶一般全倒,此刻深深體會到農夫的喜與樂、大自然的殘酷與慈悲。

無論上天對我如何,去菜園成了我最快樂的事。

我喜歡一個人,戴著斗笠,蹲在田裏工作,讓汗水放肆湧出。晴天時,一抬頭便能看見天空盤旋的老鷹,又或者一轉頭,和一尾不算小的蛇兩兩相望,蛇的眼睛,都水汪汪的,比嬰兒還可愛。這裏無需言語,也沒有複雜的人際關係,只要肯流汗,幾乎都會有收穫。

蒙上天恩賜,我除了農作豐收之外,種田還讓我身體變得健康,並且認識許多種田的新朋友,我忽然想到《阿彌陀經》說的:「得與如是諸上善人,俱會一處。」哪裏是天堂?我想,這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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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人有很多煩惱,他憂愁所經營的事業會遇上不景氣,擔心公司裏的員工會趁他不注意的時候偷懶,更會因為和妻子兒女間的緊張關係而焦慮不堪。

為了解決自己的煩惱,並且找到幸福的良方,他整理行囊,準備了很多昂貴的禮品,打算去拜訪隱居在深山的智者。

他爬過高山,渡過惡水,好不容易到達智者的住所。

當他滿臉疲憊一身狼狽地出現在智者面前時,正在整理花木的智者抬頭看了他一眼,就低下頭繼續手邊的工作,只有輕輕地說一聲:「放下吧!」

他聞言把右手提著的一大籃水果放在智者面前。

智者又說:「放下吧!」

他又把左手拿著的兩隻活雞放在地上。

智者再說:「放下吧!」

他因此把負在背上的沉重金銀珠寶也卸在地上。

智者還是對他說:「放下吧!」

他糊塗了,訝異地問道:「我已經把我所帶來的所有要奉獻的都放下了,還要放下什麼呢?」

智者這才再從茂盛的花草中抬起頭來,笑著對他說:「我不是叫你放下帶來的東西,我是叫你放下心中所有的欲求。不求,你又哪來的煩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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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20 Sun 2010 09:12
  • 廢言

有的人說話像是用腮呼吸,不分對象,分分秒秒呼呼嚕嚕吸氣,又嚕嚕呼呼吐氣。省略大腦的通道,不知道什麼是有意義,什麼是無意義。忽視心靈的光明,對準敵人的傷口灑鹽、加辣、澆熱油。雙眼的分辨功能也退化,敵人、親人、友人、路人,一視同仁。

這些話語如同飛沫洶湧覆蓋天地,聲勢浩大鏗鏘如雷崩裂,遭受重重包圍的耳朵瞬間湮滅。失去耳朵的主人,從純潔美好的白色天空墜落,頭尾顛倒鑽入沒有養料的泥土裡孵芽,等待億萬年後的重生機會。失去主人的耳朵,從紅艷如血的紅色大地飛起,彈入唧嚕咕嚕星球,成為會思考的豬,在八卦國吱吱喳喳村裡獲得9999張大嘴巴博士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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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對傘就有一種憧憬,直挺開展的傘骨緊繃地撐著多彩炫麗的傘衣,有一股歐洲貴族優雅浪漫的氣息。如果雨天能撐傘,我也許會喜歡在雨天上學,也許會期待梅雨季的到來,期待打傘走在雨裡,學穿蓬蓬裙的貴婦慵懶漫步。

但我撐傘的經驗少之又少,小時候因為坐機車上學,撐傘顯得累贅又不安全,所以每次下雨天出門,都是狼狽的雨衣打扮。笨拙地走進教室,一早梳好的頭髮全都亂了,還來不及整理儀容,就得趕緊在教室裡找一面窗台掛雨衣呢!

我童年的雨天,都是這麼狼狽不堪的,下雨天之於我,就是個麻煩的日子。

這樣的日子到高中畢業才結束。離開家鄉到新竹念大學,離家之後,到哪都得靠自己走路或轉搭公車,我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地撐傘了。逛街的時候,開始注意各式各樣傘的花色、款式,有小巧好收納的,有強壯不畏風雨的,而我專挑那些歐洲款式的傘,輕巧的傘骨搭配淡粉色系的傘衣,而且使用起來要是從容不迫的。

幾次上街獵傘,終於讓我挑到喜歡的傘款,青蘋果綠的傘衣,設計成鉤狀的傘把,就算不用時輕掛在手上也不失優雅。從小的夢想就在買下那把傘之後變得立體。接下來那幾天,我一直等著天上下雨。微微細雨也好,讓我能夠帶著這把傘出門,過過貴婦癮。

梅雨季節終於被我給盼來了,空氣變得濕濕暖暖的,窗外一陣一陣間歇地飄著雨,我可以撐傘出門了!

然而,我的開心沒持續幾天,新竹的風把我對傘的浪漫想像吹得支離破碎。竹風是著名的狂,風向飄忽不定,把小雨滴颳得如子彈般亂飛。但我的貴婦傘面積不過就一米方圓,傘該往哪個方向撐可把我耍得手忙腳亂,東遮西擋,肩頭上還是不免濕了一片。進了教室,依然滿頭亂髮,狼狽不堪。

對傘的憧憬隨著夢的實現破滅了,那些優雅,那些慵懶,還是留給電影裡那些貴婦吧!唯有住在只下雨不刮風的地方,那種怡然自得才能自然體現。而我呢,當不成貴婦,只能在多風多雨的亞熱帶,買件黑色的大防水外套,當一隻翅膀裹身的黑蝙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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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20 Sun 2010 09:10
  • 體香

我是從她的身上,才了解到原來美可以是一種嗅覺的占領。

她,只出現在我十六歲的那年。十六歲的我,蒼白孤獨,日子過得漫長而毫無意義,只有與她相處的時刻,才覺得生命值得存活。因為她很美,美到可以彩色我灰暗的世界。

她的美,美在舉手投足間一種嫻靜的溫婉;美在愉悅時銀鈴般的笑聲;最美於時而可聞,時而不可聞的清淡體香。

常有這樣的經驗,行走於路上,忽然襲來一陣花香,那香,像一絲長線,把原本如僵直偶人的身心給拉活了起來。於是貪饞地努力嗅聞,那香,卻消失無蹤。非得那樣無心、那樣不經意,那香味才又會吹襲過來。實在擾人啊!總想放棄一走了之,卻還是不捨地轉回頭,來來回回地徘徊,等那不經意,不經意飄來的一陣花香。真是引人心底一陣奇癢。

她的體香就是如此的一陣花香。

她的美,若只在舉手投足、朗朗笑聲,還不夠。她真正的美,在那股引人心底奇癢的體香。

為了讓自己的灰暗世界能持續彩色,我總是流連在她的身邊,任由那股清淡體香在心底翻滾不已、擾得我心神不寧。但,我總是遠遠地不敢靠近,怕一靠近就輕瀆了她的清幽。

對比於她,我不外是醜陋、卑微的。總覺得自己動作不夠自在,自己的笑聲不夠清朗。為了能夠更接近她,於是我開始學習她的舉手投足、銀鈴笑聲,然而,她的體香我學不來。

多想把這些美都留住,好讓我能時時複習。那些舉手投足或朗朗笑聲,可以輕易地用影音器材抓住,然而體香呢?

二十多年之後,在偶然的機會裡相遇,她的容顏明顯地從雪亮的清秀落入了遲暮的黯淡,然,體香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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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20 Sun 2010 09:08
  • 初戀

和近而立之年的單身好友們相聚,愛情總是不敗的話題,而這回,愛情的主題是「初戀」。

攤開小雪的情史,和初戀男友交往長達6年,中間即便男友赴美留學兩年、在美求職兩年,飽受相思之苦的她從來都沒考慮過分手,寧可辛苦的找時間赴美會男友,戰戰兢兢地維持著戀情,直到男友好不容易返台就業,原以為好事將近的她卻接到了男友的越洋電話,他決定和她分手。

後來,小雪的幾段戀情,最長的頂多維持半年,其他的短則半個月就告吹,身為好友的我們常取笑她:「就算怕了愛情長跑,也不必對速食愛情上癮吧?」她總訕訕地說倒也不是如此,只是不知道是眼界高了,還是年紀愈大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所以一旦發現對方的瑕疵,她總是很快的就決定這段戀情是不是該繼續。

除了小雪,認真統計起來,在座的我們維持最長的一段戀情全部都是初戀。經過一番唇槍舌戰後做出結論,倒不是因為初戀總是最美、最傷,所以導致接下來的戀情一旦狀況不妙,我們都能立刻拔腿就跑,而是初戀中的我們都太像Baby,對我們的媽咪-初戀情人全心全意,因為是第一次,我們都太依戀了!就算出了問題,要我們像初生兒立刻斷奶般迅速分手是如此不容易,因為我們始終想要依偎在初戀情人的懷裡,直到其他的色彩分散了我們的心。我們永遠無法脫離愛情,但已不再視愛情為人生唯一的依歸了,因為,在愛情裡我們成熟了、獨立了,不再是Bab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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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是我教過的學生,前年國中剛畢業。去年在社區碰到她懷抱著小嬰兒,以靦腆的笑容和我打招呼。我問她:「是誰的小孩?」她羞赧的小聲回說:「我的」。她的回答一時間讓我怔住,沒再多問她什麼。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L身上,只不過她是在高二時,因生子而被迫中斷學業。兩人都是未成年即奉「子女之命」而匆匆結婚。此事讓我想起在她們國小五、六年級時的健康教育課,我不斷千叮嚀萬交代:「青春年少時,不要玩『禁忌遊戲』。」如今H、L(可能還有其他同學)的情境,讓為師的我深感「教育失敗」的自責。

小媽媽心智未成熟,因此「小孩如何教養小孩」令人擔心。如果小媽媽一家人能過幸福快樂的日子,我們給予祝福,問題是生活不是只有愛情而已,「麵包」更是小夫妻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初期或有父母的濟助可以勉強過日,但總有一天必須獨立自主。如果小夫妻通不過「經濟壓力」考驗,或者「感情保固期」不長久,有朝一日分手說拜拜時,將帶給孩子成長的重重困境。

令人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最近聽H和L的同學提到兩人都離家出走。H把孩子帶回娘家,L的孩子則丟在夫家,兩人都到都市去,做什麼工作不知道?偷嘗禁果、結婚、生小孩、蹺家……一步錯,步步錯。應該是讀書、聽音樂、追星、崇拜偶像的青春年華,如今卻耗在奶粉、尿布和不成熟的婚姻折騰裡,實在是難以承受之重,想來不禁唏噓!年少或可小輕狂,然偷嘗禁果應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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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情勝滷蛋--長相普通,身型矮矮圓圓的,有點像滷蛋,初次見面是一道極為平凡的菜色,卻擁有一流的把妹功力。室友們猜測,大概是他的舌功了得,加上天生喜感、後天幽默率先得分。少了滷蛋,場子熱不起來;約他來,你也只能撿他挑剩的。正因為滷蛋百戰百勝,所以大家都叫他「情勝」,勝利的勝。

2號情盛阿志--賀爾蒙分泌過盛的宅男阿志,除了每天去健身房練肌肉之外,書桌上不能少的一定是衛生紙還有電腦視訊。他曾說:「戴眼鏡只是為了遮掩我的雄性賀爾蒙。」事實上也是如此,不少女性因為他的書生臉孔配上猛男身材而愛上他,甘願陪他夜夜發洩過於旺盛的賀爾蒙,所以大家都叫他「情盛」,旺盛的盛。

3號情聖小安--處女座AB型的小安,是愛情溫室長大的王子。只要對象有些不完美,他會立刻搶回玻璃鞋,對可憐的灰姑娘說:「冒牌貨,給我滾!」他認為愛情是神聖的,雙方都要像聖人一樣無瑕,才能身心靈全交流。坦白說,當小安的室友壓力已經夠大了,更何況當他的女友。所以大家都叫他「情聖」,聖人的聖。

4號情剩 Peter--Peter是好人一個,會把室友吃剩的Pizza解決掉,順便把紙盒拿去回收;聯誼後沒人載的妹,Peter也會好心護送這些「剩妹」回家。如果好心腸死後可以上天堂,Peter就是那種住在天堂頂樓的超級大好人。不過正因為心腸太好,Peter總像在普渡眾生,不是與前女友勾勾纏,就是在處理剩妹。問他真的喜歡這樣嗎?他說:「啊不然怎麼辦?我看了不忍心啊!」所以大家都叫他「情剩」,剩菜的剩。

男人戀愛4階段 勝→盛→聖→剩

滷蛋、阿志、小安和Peter,這4個男人剛好象徵男性戀愛的4個階段:勝、盛、聖、剩。

舉例說明:某一天很罩的滷蛋約了個局,因為妹普遍對看起來可愛的甘草人物很有好感,所以一個約一個,居然來了十個之多!這種盛況,當然需要一匹種馬來應付,於是滷蛋急叩阿志,阿志也樂於赴約。於是模式轉為「情盛」,開始跟其中一位交往。一開始因為賀爾蒙跟好勝心作祟,所以非常殷勤;兩個月後,到手了、好勝心沒了,賀爾蒙也暫時休息,心態紛紛轉變成「情聖」小安:覺得她不是真愛,自己應該沉澱一下,追求那個適合自己的Miss Right。於是女的哭了,男的煩了,兩人開始尋找不會哭哭啼啼的新氣象。

奇妙的是,一年後,在MSN上看到前女友的連結,發現她變正了,外加一種老朋友的親切感。於是「情聖」又轉變成「情剩」Peter,吵著要回頭吃「剩菜」,以為當年分手的問題已經不在。

感情因心態而變 得多點彈性去應對

4位「情ㄕㄥˋ」雖然互相衝突,但還是能同住在一層樓。4種看似不同的戀愛觀,也可以出現在同一個人身上。所以別傻傻地認定:「我的他(她)是哪一種個性的……」甚至完全相信星座書怎麼寫,以為天下就這12種人格而已。不僅是男生,相信女生也有不同的角色分身住在心裡。況且,感情不是一兩天,長期相處下來,彼此的互動模式一定會被許多因素影響而產生改變。

所以天下的戀人啊,沒有辦法同時面對4種「情ㄕㄥˋ」嗎?建議你回歸自我,保持彈性,讓自己多一份智慧去處理變化中的感情,也能比較釋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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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難過的找人訴苦,因為Zelda剛剛向他坦承自己出軌。

彼得:「昨晚Zelda徹夜未歸,電話也不接,害我以為她出事了,整晚奪命連環Call!」

我:「結果怎麼找到她?」

彼得:「一直到今天中午她才接電話。」

我:「她怎麼解釋?」

彼得:「她說因為大家都喝醉了,所以就在朋友家過夜。」

我:「男的朋友?」

彼得:「我也這麼問她,結果她的反應讓我覺得很不妙。」

我:「什麼反應?」

彼得:「她支支吾吾的,一下說我不認識那朋友,一下說大家都是哥兒們,怎麼可能有事。」

我:「所以是男的朋友囉?」

Zelda愈是交代不清楚,彼得愈要打破沙鍋問到底,直到Zelda被逼急了,才全盤供出。

我:「所以你最不希望的事發生了?」

彼得:「沒錯!但是她一直求我原諒她,因為她真醉得不醒人事,所以根本記不起來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或許她真的是不小心呀?」

彼得哀怨地:「不小心?一個男人『不小心』從她身邊走過,『不小心』摔了一跤跌到她身上,然後又『不小心』的上了她,是這樣的『不小心』嗎?假如你喝醉了,有人往你屁股一插,你會記不起來嗎?」

「酒後亂性」早已不再是男人的專利,現代女人在外打拚與應酬交際的時間不會比男人少,結果是女人有樣學樣。有朝一日,大女人會捧著男人的臉面不改色地說:「我只是犯了全天下女人都會犯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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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應該是一件快樂的事,但跑馬場裡的馬兒快樂嗎?

那匹馬兒確實訓練有素,可是就算牠拼盡全力搶得第一又如何呢?獎金給了騎師,光榮又給了誰?牠的奔跑若不是出於自由意志,成全的是什麼?

你不該是比賽用的馬,跑馬場也不該是你的人生。

你的世界應該是那廣大無際的草原,任你自由奔馳,沒有人為你計分,沒有人控制你的韁繩。

親愛的,離開跑馬場般無限迴圈的人生,做你自己吧。與其當一匹不自由的名駒,不如是一匹快樂的野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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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打電話來,說父親剛揣著兩串粽子過去給她,一串是要給我的,她已經讓妹夫帶過來給我了。

還沒說出「我不要」三個字,妹妹已經開口勸我,語重心長的口吻:「事情已經過了這麼多年,我們也該放下了。更何況,也許他再活也沒多少日子,不要讓我們大家到時候都帶著遺憾告別。原諒他吧!」

我們都明白,七十多歲的父親特地坐客運轉火車到妹妹那裡,而不敢直接來找我的原因。

二十年前,外遇的父親在母親罹患癌症時堅持離婚,拋下病弱的母親投向別的女人的懷抱,他決絕的行為讓母親萬念俱灰地簽完離婚協議書後,沒多久就走了。

我跟妹妹一直認為他間接害死了母親,因此二十年來,我們都當他死在外面了,不願意認這個父親。

這十幾年來,父親不敢在過年時回來找我們圍爐,只敢趁端午節時,帶我們姊妹倆最喜歡的粽子來給我們。

母親死後,我就沒跟他說過任何一句話,就算見了面,也總當不認識。所以,他來找我碰壁後,就會去找妹妹轉交要給我的粽子。

妹夫交給我一串粽子後匆匆走了,走時也是叮嚀一樣的話:「自家人沒有隔夜仇,原諒他吧!」

一如往年,置若罔聞的我把那串粽子恨恨地丟進門外的垃圾桶。

轉身走進家門時,抬頭卻瞥見父親的身影,他站在對街路口,見我看他時,嘴角揚起勉強的笑意。

我們對視了好半會兒,他才轉身離開。夕陽映照下,他的身影痀瘻而蒼老。

我這才發現,一年不見,他似乎又老了許多,整個人消瘦而憔悴,看著他的背影,我的眼眶莫名的發酸。

猶豫了一下,我把粽子從垃圾桶撿起帶回家。

粽子蒸熟後香氣騰騰,一層層剝開後彷彿看到童年。

小時候,我跟妹妹最喜歡吃糯米製品了,尤其是粽子。得知粽子是端午節才吃的應景食品後,我跟妹妹還笑說長大後要嫁給賣粽子的,這樣就能一直吃到粽子。

我不喜歡吃油膩的南部粽,偏愛北部粽;妹妹則是鍾愛南部粽的口感,所以家裡的粽子總要包兩種不一樣的口味。而我最愛的北部粽,總是父親親手包的,母親則負責妹妹的南部粽。

一口咬下粽子,濃重的回憶開始纏著我不放,像是倒帶般一一回想起每一年和家人共度的端午,彷彿又看到他為我包粽子揮汗如雨的背影,突然感受到當年他牽著我們去看划龍舟時,手心熱燙的溫度。

我持續著一口又一口進食,然而和了淚水味道的粽子越吃越鹹。

我想,明天去找父親,問問他粽子裡調味的鹽巴是不是加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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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清澈的液體中載浮載沉。一陣強光照向我脆弱的薄膜,強烈的光線挾帶著紫外線和有害能量,毫不留情地向我襲來。

這是哪裡?我又是什麼?四周的物質是什麼?能吃嗎?緩慢地攝取物質果腹,同時思考事情的來龍去脈。突然想起,我的身分是世上第一個生命,我正在吃跟自己差不多的有機物,我是經過很多能量和養分的化學反應產生的……。

不遠處的巨響拉回我的意識,一座火山猛烈噴出熔漿和火焰,二氧化碳和水氣充斥大氣層,地殼承受不了而裂開大縫,水的溫度上升,一波波的大浪向我襲來,我被壓到水中,不能呼吸……。

我在喘息中驚醒,滿頭大汗離開書桌,看向床邊的時鐘──凌晨兩點。望向桌面的課本──國中一年級生物第一章複習講義。甩開夢的糾纏,繼續為身為學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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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在陽光灑落的午後,想念起書扉紙張的味道,在經歷了一禮拜衝鋒陷陣、天天與考試為伍的生活後,心中的書蟲早已寂寞難耐,等著去鑽入那多采多姿的書中世界。

我走進家附近的一家小書局,與外頭的嘈雜相比,這裡顯得寧靜而平和,在五光十色的街道中,恍若一座遺世而獨立的桃花源。翻開一本書,找個地方席地而坐,有時在千奇百怪的魔法世界中化身為哈利波特,與想像力奔馳;有時在讀了白先勇的小說後,將自己的心境全投射給那抑鬱的少年,也許是看見了另一個自己,感受到同樣苦澀的十七歲。我也經常闖入不同的領域探險旅遊雜誌抑或是鬼怪推理小說,就像進入一座未知的叢林般,隨處都有意外的驚喜。

給自己一段悠閒的時光,一段能夠沉澱心靈、整理雜亂思緒的時光。我徜徉在無涯的書海中與書中的人物對話,有如與自己內心深處對談。期待下一次書店裡的私人幽會,能夠再與書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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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個很健忘的人。

從小時候到現在,不管好事壞事都不記得,很多事情她完全沒印象,明明剛提醒過的事,下一秒她卻馬上忘記。

她人緣很好,因為她不記得別人的壞,但也常常惹人生氣,因為她老是忘東忘西。

因為她很健忘,所以她會把所有事情都紀錄下來。

記事簿上寫著密密麻麻的例行公事,日記上記著快樂悲傷各式各樣的事,她還喜歡拍照,拍出所看到的一切。

她看著電腦裡她和男朋友親密的照片,無聲地流著淚。

她有一個男朋友,交往五年的男朋友。為了男朋友,她努力記下他的一切,他的習慣、他的喜好、他的興趣。她非常努力地去完成這個任務,好不容易才成功!

只是她的男朋友有了新歡,為了那個第三者,狠心地拋棄了她,把她這五年所有的真心付出與努力全都摧毀掉。

所有的甜蜜回憶,現在卻變成惡魔的嘲笑,嘲笑她是多麼的愚蠢。

她決定要把與那男人有關的所有東西與回憶全部丟棄,因為她不想再這樣悲傷痛苦下去!她把甜蜜的照片一張張刪除,把那男人送的禮物統統丟掉,她把日記燒了、把所有家具換了、把房子重新裝潢打掃過了、把電話及MSN換了,全部的全部都消失了,甚至用薰香油替代了他的味道,就連他的氣息也消失了!

她決定要重新生活,對這全新的一切滿意極了,她很快便進入夢鄉。

隔天,她上班的時候,她的前男友來找她。那狠心拋棄她的男人對她道歉,「對不起,是我錯了,失去妳我才發現妳是我最深愛的人,請妳原諒我,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們重新來過吧!」

而她,只是疑惑地看著那男人,問道:「對不起!先生,請問……我們認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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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迷路了。

從出了高鐵站到寫作教室的途中,我像是愛麗絲走了趟魔境般,眼看上課時間愈逼近,指路的白兔老是指錯方向,於是我變成了一只陀螺,原地打轉,鬼打牆似近乎抓狂。

雨絲浸濕我的臉,卻澆息不了我熱鍋般的心急,加快的腳步更是增添慌亂與無助,我立在路口,舉步維艱,踏錯一步就是拖更多時間,分針秒針在我腦海中不斷競相追逐,我急得差點拔光我的頭髮。交錯的路口彷彿綿延無盡頭的深淵,而我站在深淵的邊緣,呼嘯的人車是都市流離的鬼魂,纏住我游移不定的腳步,將我拖向迷離詭譎的空間。

誰來救我?帶我飛離魔境,衝出迷宮?

原來,這種焦燥心急還多了份恐懼,倒不是真有隻米諾陶怪物在背後追趕,該說是,這種恐懼就如茫茫大海中,孤身一人,雖然到處都是方向,卻也不確定哪一個才是正確方向。內心的掙扎使得恐懼愈來愈深,當可怕深刻地蝕入骨髓,我已經像個孩子般,蹲在路口,旁若無人地嚎啕大哭。

現實環境中,迷路終究找得出方向,然我卻常在自己的腦海裡迷路。大腦的形狀不也像一個蜿蜒迷宮?這意味當我們思考時,就開始找方向嗎?寫作不也是這樣?關於寫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詮釋和理論,我最欣賞的則是Margaret Atwood 在書裡提過,寫作是向下行,到地獄與死者協商的過程。形容得真貼切。

我迷路了近半個鐘頭,就有類似的體會,如走了趟地獄。

最後,當我望見教室透出的明亮燈光,宛如見到黑暗中的燈塔,不禁喜極而泣,於是,視線變清晰,心情穩當下來,「歷劫歸來」就是這種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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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們總羨慕我一身光鮮亮麗的行頭。

身穿一整套PRADA最新款春裝,俏皮中帶著一抹漫步沙灘的慵懶悠閒;手提CHANEL經典山茶花包,一股內斂的雍容華貴氣息;腳下踩著香檳色的Dior Extreme羅馬鞋,充盈著魅惑與挑逗;CARTIER水晶項鍊、喀什米爾羊毛絲巾……,是我引領著時尚。

不管熟女或蘿莉,經過時都會忍不住多打量幾眼,那灼熱渴望的眼神……,我知道我將成為她們辛勤工作的目的;然而,她們不會理解,我其實已經厭倦了這樣的展示生活。

我願意用我身上所有名牌,換取一個能離開百貨公司櫥窗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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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著夜市裡殺價買來的牛仔褲,深灰色的廉價背心旁是穿了淺色袖套的手臂,斗笠帽沿連著印有牡丹花的紅布,將整張臉包裹得只剩眼睛,一雙刻上魚尾紋的疲憊眼睛。

提著擺滿玉蘭花的籐籃,她站在巨大橘色天橋的樓梯旁,望著號誌燈由綠轉黃。紅燈亮了!她趕緊踩著破舊的運動鞋,在停滿汽車的十字路口一側,走過一輛又一輛不同款式的汽車,敲著一扇又一扇冷漠的玻璃窗,辛苦地賺取她的生活。

手裡那串用細鐵絲穿過的五六朵玉蘭花,將開未開地泛著摻了點杏色的月牙白,新鮮得彷彿剛自清晨的樹上摘下。她快速地走過一輛墨綠色的小客車,一輛嶄新的銀色休旅車和放滿各式各樣掃帚的藍色發財車,那串玉蘭花卻始終拿在手裡。

當她走向另一輛黑色進口車時,綠燈無情地亮了。她趕緊加快腳步躍上馬路中的分隔島,立在一株弱小的灌木旁,等待下一次的紅燈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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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喜歡唱歌嗎?

喜歡唱歌的你,為了什麼而唱呢?

是為了賺來一紙唱片合約嗎?是為了累積眾多粉絲嗎?

你說,不是的,唱歌不為了什麼,只是為了自己喜歡而已。

唱歌的當下,你深深地陶醉,完全地釋放,就算沒有其他人聽見,你也覺得快樂。

那麼,做其他事情的時候,也抱著唱歌一般的心情吧。

不是為了得到什麼,不是為了別人的讚美,而是為了自己喜歡而已。

親愛的,不管做什麼事都別忘記了,最重要的是喜歡的心情啊。

當你記起這樣的初衷,一度困惑的忽然都清楚了,以為複雜的瞬間也回到單純了,人生的歌因此更悠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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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雨唏哩嘩啦下個不停。牠在一棟公寓外推的雨棚下,像僅以不到巴掌大的肉團那樣貼附冰冷的水溝蓋,緩緩蠕動,匍匐爬行。

擅於養貓的男子在週一下班後的大雨中騎著單車返回公寓,薄如蟬翼的拋棄式雨衣猶如溶在他皮膚上溫熱的汗水和淒厲的大雨中。打開鐵門牽車入內的時候,他在波濤般的雨聲裡辨識出熟悉的貓叫聲。

分明是幼貓!雨聲欺瞞不住他對貓的敏銳,牽動多年前曾經替貓接生的畫面在腦海浮現。

他循著貓叫聲在水溝蓋撿拾起牠,輕輕捧在手心登步上樓,尋了一把剪刀俐落剪去血色未褪的胎盤,留下一截短短的臍帶。他確認牠是一隻剛出生的虎斑貓,屋內其他貓咪卻仿如察覺異形入侵般面露不安各自躲了起來。他準備了幾條乾毛巾,把牠安頓在洗衣籃裡;接著,不辭冒雨出門,買貓奶粉去!

一連三天牠對寵物店買來的罐裝奶粉食不下嚥,無論滴管或奶嘴都沒轍,沒在睡覺的時候便是張嘴叫喊喵嗚喵嗚。他早出晚歸,既害怕牠餓死,也懷疑家中一隻調皮的三花貓想生吞活剝吃了牠,更擔心沒有母貓依靠的牠在籃子裡會逐漸失溫。

於是,透過網路社群引介,一位亮麗時髦的少婦在午夜時分由丈夫開著紅色法拉利跑車一起來將牠接走。雖然她未曾養過剛出生的貓,但是在陸陸續續收養許多流浪狗和流浪貓之後也頗有心得。她對自己與生俱來的母性信心滿滿,覺得只要細心照料,應該可以養活這隻貓咪。

她把牠安置在可調控室內溫度的客房,奉為上賓。或許真是母性的味道起了作用,牠開始吸吮滴管內的奶水。隔天她像藏著一隻蜜袋鼬在淑女包那樣帶著牠上班,按時餵奶。同在社福機構工作的同事們果然忒有愛心,一陣驚呼之後沒人介意牠鎮日不間斷的喵嗚喵嗚。

見牠首度拉出一條長屎,她內心迴盪極大的興奮與感動,就像是初為人母。小虎斑貓天性活潑,都還未能睜眼就急著四處聞聞嗅嗅不斷擴張移動的範圍和勢力,她真搞不懂為何母貓要狠心拋下健健康康的小貓咪。

難得的週末假日,她睡到日上三竿終於自然醒,先將一家大小貓狗張羅早餐,最後開了客房房門輕瞄探望。小貓就躺在花色的絨布墊上沒有絲毫動靜,她問候了一聲伸掌握觸,竟是冰冷僵硬的軀體。

她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慌慌張張趕緊帶著牠出門去找附近的獸醫。碰巧獸醫院週末休診,只得再狂打電話連繫。汗珠從她額頭紛紛冒出,逕流胸背濕熱淋漓,而眼眶強忍著淚水,視線逐漸模糊。

來去彷彿一夜大雨滂沱,短短六日竟是小貓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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