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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房仲圈最近出現了一對邵家兄妹檔,妹妹邵宜芳因為成績亮眼 ,吸引哥哥邵宏祥在一個月前踏入房仲圈,兩人擁有模特兒的外型與身高,活潑陽光的他們感情非常好,但一塊工作後,邵宏祥開玩笑的形容,「自己就像當兵一樣被妹妹管、做特訓。」


邵宏祥平常喜歡運動健身,練就工作時的好體力。黃競鋒攝嚴格要求哥哥表現
職場上,邵宜芳不偏袒哥哥,反而要求哥哥需要比其他新人更快上手,2個月就要有業績,該要去市場或路上發傳單、開發新客戶、抄門牌的工作都不能少;她早在4年前與朋友合開住商不動產林口未來之光加盟店,她認為,「與其幫別人賺錢,還不如幫自己賺」離開任職快3年的公司。
她承認剛開始辛苦是一定的,「但累積經驗後,會愈做愈輕鬆。」印象最深的是,在一個大雨天,一位穿著樸素開著貨車的先生來,邵宜芳看雨下很大,主動幫他撐傘,沒想到對方跟她買了店面、前後共7間,且又介紹親人也跟她買。
邵宏祥才剛新婚不久,看見妹妹一路打拚很成功,考慮到自己的年紀和家庭,決定趁機轉行,毅然決然脫身9年的雜誌攝影師。


35歲從基本功學習
35歲的邵宏祥從基本功開始學習,先背熟林口的街名和巷弄,然後默寫地圖,每天要向10個人遞名片,訓練自己面對冷漠的陌生人,還不時向妹妹「請教」秘訣;他發現不像在媒體業可以有自己的個性、風格,需要面對很多拒絕和排斥的眼光。
兄妹倆表示,以前大家各有生活圈,現在經常一起吃飯,而且工作壓力很大,兩人常運動讓頭腦休息,紓解壓力,他們最喜歡游泳和打籃球,偶爾爬爬山。對於未來,他們最想把父母接到林口一起生活,讓兩老享享福。


邵宜芳小檔案
★職稱:住商不動產林口未來之光加盟店執行經理
★年齡:33歲
★身高:171公分
★體重:56公斤
★婚姻:單身
★興趣:看電影、運動
★工作心法:堅持不懈
資料來源:邵宜芳


邵宏祥小檔案
★職稱:住商不動產林口未來之光加盟店地產顧問
★年齡:35歲
★身高:183公分
★體重:83公斤
★婚姻:已婚
★興趣:打籃球、健身
★工作心法:面對他,我可以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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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她膽子很小,天生唇顎裂、年幼父喪,先天或許有不少人生理該膽怯理由……
但有遠見的媽媽,從8歲那年開始帶她去滑雪,挑戰極限運動的勇氣,養成她衝刺、冒險、追求自由的精神,就像77年次的她,身兼4職,勇於追求人生最愛做的事,一點都不膽怯。

新世代工作觀︰不只要工作,更要舞台!朝九晚五,不再是唯一選項。
77年次的王依凡,選擇4種工作模式,兼顧她從小滑雪志趣與服裝設計專業︰冬天,她是滑雪團教練;夏天,她在服裝店打工。長期,她自創襪子品牌銷售;短期,她接案成衣設計代工外包,收入不亞於當上班族。


夏伏冬出 顧店教滑雪
去年,她帶日本滑雪團,一個意外,樹梢上百公斤雪堆從她頭頂壓下來,瞬間被埋在雪裡,朋友把她挖了出來,膝蓋十字韌帶斷裂,正復健中,她說:「動手術,就是希望再去滑雪!」
意外絲毫未減她對滑雪的熱愛。從小因媽媽愛滑雪,小二開始每年利用寒假帶著她及哥哥參加滑雪團,18歲時王依凡考上滑雪教練證照(目前擁有台、加2國證照),開始利用課餘帶團。「可打工賺零用錢,又可免費滑雪。」成了她大學課餘賺零用兼周遊列國歷練視野的方法。
事實上,出社會後她曾當過3次上班族,最後都在自願與非自願間,選擇離開。第1份工作當服裝公司助理,離職原因深覺「自己是個冗員,老闆沒具體指派工作給我」、「有時還去倉庫摺衣服」,最後她決定辭職。
第2份工作當設計師助理,徹底學到成衣產製細節,最後她也決定辭職,主因是「星期六要上班」,問她:「紡織是傳統產業,本來很多公司就是周六要上班?」她坦率直言:「星期六真的很不想上班!想多點生活的時間。」
傳統上班族尊重制度,她並不想服膺。很多苦幹實幹老闆大概想要勸她:「少年仔拜託認真點」,不過,後7年級生的她不做如是想。


目前已推出《事物》《童年》系列15款,每雙250元。接案設計 也創品牌襪
第3份工作在雜誌社當商品設計,不到3個月巧遇裁員潮,整個部門被裁撤。「被裁員,並不覺得難過,剛好可停下來做自己想做的事。」她說。滑雪興趣一直延伸到她出社會,當上班族時,她曾遇帶團滑雪,沒假也「硬」跟老闆請假,沒上班之後,正好沒了這層顧慮。
學服裝設計的她,工作一陣子後,2011年開始與朋友合作自創品牌服飾,2012年底開始自創襪子品牌Nori Socks。她從喜好中找到品牌著力點。
開車到台灣襪子故鄉彰化社頭找工廠代工,克服小品牌量少、機台針數等難題,輾轉覓得願意小量生產、願意嘗試新織法的外銷工廠第二代。
「從設計、生產、包裝、拍照、宣傳、鋪通路,全部自己來。」她一點都不馬虎。
每當冬天,出國飛馳雪場,襪子同時在通路銷售;每當夏天,服裝店打工、接案設計,同時規劃下季新品。她夏伏冬出,開展新世代工作觀。


同樣是摺衣服,為1份薪水而摺、為吸取經驗而摺,對她而言,意義大不同。【四種工作型態】
★Nori Socks設計品牌襪
˙收入:冬天旺季月收入5~6萬元 平均月收入3萬元
˙自我定位:最喜歡的工作
★帶滑雪團
˙收入:日薪1500元 旺季12月中至2月底 每年平均帶5~6團
˙自我定位:最喜歡的嗜好
★服裝店打工
˙收入:日薪1000元
˙自我定位:賺經驗、消費者接觸
★接案成衣設計代工
˙收入:總金額(件數×單價)抽1成代工費,平均每案收入約1萬元
˙自我定位:賺零用錢填補空間


【王依凡】
1988年生(25歲)實踐大學服裝設計系畢
自創襪子品牌Nori Socks
奇摩拍賣
http://tw.user.bid.yahoo.com/tw/user/Y056862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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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同堂日月潭出遊,湖光山色,絕色美景,卻製造出各自的心事。
宜華故技重施深夜索愛,志清卻無力回應,換得一夜的尷尬。志清的父母和孫子孫女同住,卻被吵著找媽媽的孫子搞得徹夜難眠。志清的母親秀林一早就把孩子們趕回志清房裡,怒氣沖沖的對著先生祖堯發脾氣,連珠砲的列出媳婦的罪狀:「都是宜華。堅持要搬到花蓮,現在搞得孩子都跟我們不熟。你看看志清那失魂落魄的樣子,書店也沒賺到錢,把我們的老本都賠光了,現在還要聘一個人,她在忙什麼啊?」


太太和母親作風一樣
志清坐在餐桌上望著一家子。父母健康富裕,妻子賢惠,孩子活潑可愛,他常提醒自己,要珍惜這些不要再奢求更多,但他也常靈魂出竅似的變成了旁觀者。早餐是buffet,但小孩一早胃口不好不肯吃東西,吵著要喝果汁,宜華大聲制止孩子:「先吃麵包才可以吃其他東西。肚子空空的不許喝果汁,不吃就餓肚肚。」婆婆一旁煽風點火:「好可憐喔,婆婆陪你去烤吐司塗果醬配果汁喝好不好?」不料小孩也不賞臉,嘟著小嘴鬧了起來,「不要,我不要跟婆婆去!」
志清的媽媽秀林很強勢,雖然對他照顧有加,卻也極度操控,而爸爸總是沉默地做他自己的事。或許耳濡目染早已習慣夫妻與親子之間互動的方式,他和宜華不就是當年自己的爸爸和媽媽?他永遠記得,媽媽總會做很多菜,渴望家中兩個男人讚美,只要誰有意見,母親立刻回擊:「我上課這麼累,還要辛苦做菜給你們吃,你們嫌什麼啊?不吃,我就不要你了!」
志清回神到現實。這次,講話的不是媽媽,而是妻子正對孩子這樣說。 (小鎮書店愛情11)


《青出於藍 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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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交往才3個多星期,她就發現男友有個「致命的」的缺點,讓這段感情處於騎虎難下的姿態。我本來以為是什麼重大行為缺失,聽她抱怨才知道是個價值觀的問題,算是可大可小。比較令我好奇的,反而是她的反應怎麼會這麼激烈?
剛開始約會那幾次,她一度還認為他對人都很熱情,而且算是慷慨大方。有些男生連喝個飲料都會很計較,這次該誰埋單?他卻從來沒有主動要她分攤,除非她堅持自己付帳。


月底約會就說沒錢
這項看起來還不錯的特質,卻在3個多星期後令她大改觀。她認為他是個很會亂花錢,卻又愛哭窮的男人。之前的優點,反而變成是缺點。其實他依然是他,沒有不同;有所改變的是,她看他的觀點。
「我只覺得他若有本事亂花錢,就不應該愛哭窮!每次剛領完薪水,就隨便買東買西,到了月底就幾乎變成月光族,苦哈哈的表情,看了真難過。」她無奈地說,聽起來像是抗辯。
其實她的男友,有理財的好習慣。領到月薪,就把購買基金的錢,先扣下來,所以還不能算是月光族。到月底時手頭確實有緊一點,但還沒到需要跟她借調的地步。頂多就是她想約他看電影或吃美食時,他都會推拖到下個月再說。
一個會「亂花錢」的人,到沒錢花時會「愛哭窮」,其實是很正常的因果關係,根本沒啥好意外的。就像花開花謝、日出日落一樣自然。要怕的反而是那種平常很會「亂花錢」,當阮囊羞澀時又不會「愛哭窮」的人。這種人花錢沒節制,還會打腫臉充胖子,情況更糟糕呢。
當然「亂花錢」和「愛哭窮」,都不是什麼太好的習慣,只要妥善規劃,不會亂花錢,就沒有哭窮的問題。


《幸福人哈啦 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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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轉正後,「EX」的反攻才開始。有個女性友人,不倫長跑多年,終於等到對方簽字,但男人離婚後,對前妻的要求卻變得百依百順。前妻與男人協議每周必須抽出一天來陪女兒,名義上是為了女兒不受傷害,實際上,男人除了履行父親義務,也要履行前夫義務,陪她上床。面對前妻淚眼婆娑,男人同意除了贍養費,還得交出肉體,道義上才算完整,於是小三又回到了當初做小的日子:一周至少有一天,男人必須「回家睡覺」。


他們本是一家人
糟糠妻變成「EX」後,與同一個男人做愛,就輕鬆無負擔多了;沒有家庭瑣事纏身,前妻在床上變得放浪活潑,還會嘗試以前不敢玩的性愛遊戲。甚至有時會請保母將女兒支開,與前夫出門約會,兩人對外仍以「夫妻」相稱,不知情的朋友還以為他們感情變融洽了,而前妻也越發光采動人。雖然小三的確年輕漂亮,在床上也曾讓男人神魂顛倒,但離婚後的前妻,與男人之間揉雜了愛恨、親疏等無法言喻的奇特關係,說到底,男人狗改不了吃屎的生活習慣,已是「家人」的前妻總是比扶正的「情人」小三更能理解與接納。
於是前妻與小三,今昔地位翻轉,而這位前妻也沒意思要破壞前夫與小三的家庭,「這種出軌濫情男人,偶爾玩玩可以,但我壓根不想再回去當他的黃臉婆。」但憑小三不管怎麼吵鬧,男人只要說:「再怎樣,她都是小孩的媽。」或是「妳當初也知道我是這種人,如果妳不爽,那我們現在就離婚。」小三也只能閉嘴,畢竟能怪誰?男人就是吃定她輸不起!
而且就算小三現在離婚,她也不算是成全EX,她只是把男人還給EX,在外人看來,他們本來就是一家人哩!


《情慾愛神話 鳥來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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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調查顯示,有4分之1的男人會跟情人以外的女人上床,對象有的是青梅竹馬,有的是朋友的女友,甚至跟不知名的人上床了;不僅男人會發生這種情況,女人也有,像在聯誼時偶爾認識的人,只知道其他朋友叫他的綽號,上了床後也還是不知道他的名字,失去了請問大名的機會,有時知道對方是「O樣」,知道姓而不知道名。
女人如風羽子因為喝醉,而跟不知名的男人回他的住處,做了愛,翌日醒來,對方還在睡覺,自己慌張地穿上衣服離開,沿途問別人如何走到車站,昨夜到的時候,連是在哪裡都搞不清楚。


萬一動心只能回味
有許多女人跟不知名男人上床,往往是因為失戀,為了填補內心的空虛跟不特定的男人上床,像自己一個人喝酒,有人勾引就接受,常會因此陷入更嚴重的自我厭惡;也有的女人覺得在自己人生最好的季節,應該多體驗,尤其有意思的男人來搭訕,就會難拒絕這種刺激的邂逅,也認為既然是一夜情的話,最好還是不知道對方名字才好,對彼此都輕鬆,否則徒增麻煩。
不過不知道名字也有不知道的問題,就像覺得對方是很不錯的人,但以這種逢場作戲的方式邂逅,雙方都沒辦法對對方認真。
或像風羽子因此喝醉而上了床,翌日清晨醒來時,回味昨夜對方做愛非常高明抑或肉體跟自己很投合,覺得自己或許很難擺脫對這男人的依賴,但對方跟自己除了做愛外,似乎沒有什麼很多話可說,便帶著幾分遺憾匆忙離開,以後若有緣分再說。
跟不知名的人上床有不黏牙的好處,甚至因此做愛還會大膽奔放些,但女人跟不知名男人上床最大的問題還是疾病、懷孕,這些後遺症都是女人承擔,代價或許還蠻高的!


《男女不思議 劉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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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情況是男人並沒有將祕密說出去,但女人卻偷看他的手機或侵入信箱。不論男人最後選擇誰,對知道真相者都是痛苦的感受,所以有的人會乾脆搞破壞,讓彼此兩敗俱傷。」幹細胞雄說。


前任偷窺轉信示威
「但侵入別人的信箱是不道德。」激活妹說。她深受其害,她和一個男人交往,未久就收到一堆信,是她和新情人彼此的通信附檔,對方還不惜將自己和男人露骨的性愛描述一併附上,有宣誓主權意味。激活妹質問男人,男人道歉說:「我在開信箱時,她偷瞄了我打鍵盤的數字。」激活妹懷疑。雄倒是相信有可能被偷瞄到,他舉例有一回來他住處裝電視的人,為了試試彩虹頻道密碼是否管用,在他面前非常快速地按了遙控器的號碼,卻仍被他瞄到,因而讓他看了免費成人頻道好久。
但激活妹仍無法原諒自己寫的信竟然被男人的前女友看到,且還轉寄給她,所以很快地就和男人吹了。「這樣不是圓了她的想法,她就是不要妳和他在一起。」激活妹聳聳肩,她想會讓前女友搞掉現任女友的男人,也不值得留念。
「那妳現在幹嘛又想起?」幹細胞雄問。「唉,哪知道那女人近來在部落格發表文章,將男人的事寫進去,說這男人從來都留不住任何女人,我剛好讀到,不小心就再次回憶了這荒謬往事。」激活妹說。
「電子檔的信件真不可靠啊。」雄感慨。「是不可靠啊,但不可靠並非因為電子,而是因為使用者的心機。只要會偷看我信件的人,或縱容別人來侵略或干擾他前女友或現任女友者,別說不會成為我的男友,連朋友都當不成。」激活妹說完,將手上吃的香蕉皮往垃圾桶丟,沾了嫉妒或腥味的愛情,瞬間變成人生鳥事了。


《風月小報 鍾文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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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從我的臉書中看到一位中年婦女回應我的狀態,仔細一瞧,才知道是我那無緣的表舅媽。為何說無緣?
話說表舅媽是遠從高雄嫁到宜蘭當媳婦,這段自由戀愛的婚姻,一開始還算美滿,想不到,踏入婚姻10年後,表舅因一場車禍失明了一眼,從此便藉酒消愁,終日與酒為伍,也不工作,連洗澡都懶得洗,廢人的日子過了5、6年,表舅媽看破這段感情,提議要離婚,表舅的長輩矛頭全指向表舅媽,批評表舅媽的不是,看在眼裡的我真的很想為表舅媽叫屈。
一天晚上,表舅媽拎著簡單的行李消失無蹤了,留下表弟和表妹及一蹶不振的表舅。時間過了2、3年,也不知道是誰介紹了一位越南新娘給表舅認識,起初表舅還挺會裝的!對外說他滴酒不沾,可憐的越南新娘就這樣被騙了,嫁進表舅家沒多久表舅就原形畢露,一樣喝酒不工作不顧小孩,動不動就對越南舅媽大聲咆哮,搞得左右鄰舍都遭殃,嬸婆對表舅這樣不負責的態度,非但不怪自己的小孩,矛頭一樣對著越南舅媽指責不是。


第二春 先生人很好
從無緣舅媽離開至今算一算也過了快10年,當初無緣舅媽和表舅離婚時,嬸婆認定無緣舅媽決不會有什麼好發展,但現在看起來,無緣舅媽在三峽過著快樂幸福美滿的好日子,第二春的先生對她很好,而且表弟妹跟無緣舅媽關係也很好。
雖然表弟妹還是跟表舅同住一個屋簷下,但常常和媽媽3人約了就一起出去遊山玩水,無緣舅媽這些年也很努力工作賺錢,打算在新北買房子跟表弟表妹同住,在他們3人眼裡,我看到幸福快樂,相對的,那個窮途潦倒、醉生夢死的表舅,不時經常掛急診,要嘛要換肝要嘛肝指數過高,把嬸婆和叔公整個家裡搞得雞飛狗跳。事後諸葛的我現在看起來,無緣舅媽當初做的決定是對的。畢竟一個女人的青春也沒多久,苦守寒窯換來的也不一定是福報,只要盡自己的能力做對的事情,孩子知道是非對錯,知道誰才是值得依靠孝順。


貴妃╱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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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那年的生日趴,初戀舊情人突然來幫我慶生,令人驚訝的不只是他的現身,還包括他竟然知道我的戀情不順。當我得知這幾年他一直打聽我的消息,內心好感慨,反觀男友卻無法陪伴,讓我心灰意冷。


遇大地震 男友無音訊
男友大我整整13歲,開店創業親力親為,我體諒他正在衝刺打拼期,要約會必須等店裡打烊,從不奢望假日相見。即使有次,我機車拋錨向他求救,他回答「店裡在忙走不開」,要我先牽去附近修理就好,我也不計較。交往一年多,我常想,這樣還要交往下去嗎?每當想放棄時,他就對我百般呵護,但是在我生日趴這天,他仍然以事業為重,雖然送上昂貴禮物補償,但我已經心灰意冷,就狠下心提議先分開一陣子。
在分開的冷靜期,我並未和初戀舊情人復合,但遇到下雨天,他就主動貼心的接送我,讓我有種久違的被照顧的感動,不久921大地震發生,初戀舊情人當晚就出現在我家附近來關心,相對的,我當時掛心的是男友,他家住14樓不知是否平安,但他的電話卻不通,還讓我整整等了兩天才回電報平安,我因此心灰意冷,決定分手。
與初戀舊情人復合後,他事事以我為重,把我捧在手心疼愛,但另一方面,已經變前男友的他,一得知我和初戀舊情人復合,馬上告訴我只要沒結婚他都不會放棄,甚至開始每天下午送下午茶到我公司,我冷冷不理他,他照送,就這樣送了8個月。就在我已經習慣後,突然間連續幾天沒看到他來,心中有些不安,正猶豫著是不是該打電話時,就接到他的訊息,告訴我他手受傷了,這幾天無法送下午茶,是因為送下午茶回程的時候與車子發生擦撞。我一聽,就瞞著初戀男友偷偷跑去看他。
到了他家,他的床邊竟然都貼滿我的照片,他說這樣子才能感覺我一直待在他的身邊。我請他以後別再送東西給我了,以免讓初戀男友知道。他才說出921當時不是不關心我,只是他大哥住的大樓倒塌,他很擔心哥哥的安全,安頓了哥哥的住處,又要回店裡整理破碎物品,他不想我和他一樣跑來跑去的,心想整理好一切再與我聯絡。他甚至拿出早就買好的戒指對我說:「我是以結婚為前提和妳交往,我想給妳好的生活品質,讓妳沒後顧之憂。」聽到這裡,我眼眶濕潤,跟他比起來,我好幼稚不懂事,其實在和他分開的這段日子,我才發現,原來他在我心中已經佔了一個很大的位置。


兩男之間 選擇陷掙扎
深入想一想,他比我年長,遇到任何事都會教導我,教會我許多事,做任何事都百分百信任我,而這8個月,和初戀男友在一起不是不快樂,只是他太黏我每天都查勤,連我和朋友出去聚會也要跟,有時想想還真是報應,到底我是要有一個人來陪我而已?還是真的愛初戀男友?
重新接受他的感情也同時決定結婚,本來真的很想老實告訴初戀男友,但最後還是做不到。我寫了一封信告訴初戀男友,謝謝他的照顧,家人不同意我們交往,我要到外地讀書,請他不要找我了。自此我躲了3個月,初戀男友一直打聽我的消息,在朋友幫忙勸說下,他才放棄不再找我。
如今10年過去了,再遇到初戀男友是在朋友的婚禮,兩人寒暄沒多說,但聽朋友說他打算不婚,有機會我真想跟他說對不起,希望他趕快找到對的人,這樣我才會心安。


小毛驢╱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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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台翔

念國一的時候,她住在南部鄉下,每天放學後還要去補習,九點多下課,再走路回家。走大馬路,要四十幾分鐘,走小路,可以省一半的時間,但是必須經過一段很長、很長的黑黑的巷子。

小時候又怕鬼又怕黑的,但是,為了早一點到家,她還是情願走小路。就在彎進小巷子之前的T字路口,遠處有一盞昏昏黃黃的路燈。這對她來說,似乎已經成了一個儀式;每次走到這裡,在進入黑黑的巷子之前,她都要望著那圓圓燈蓋下的小小燈泡,大大地吸一口氣,然後轉身用跑百米的速度,衝進巷子。

這一天,她衝過了巷子,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地再一路衝回家。看到喘得厲害的女兒,媽媽問發生了什麼事?聽她把話說完,媽媽輕輕地拍著她的背,說:「免驚!免驚!」

隔天,一樣的補習,一樣的走到了巷子口,正準備鼓足了氣要衝刺時,赫然發現那昏黃的路燈下站了一個人,而那個人竟然是媽媽!她嚇了一跳:「妳怎麼在這裡?」「妳說妳會怕,所以來陪妳。」

從那之後,她就騎著媽媽為她準備的腳踏車上下學,再也不用走那黑黑的小巷子。後來,她出外念書,大學畢業後就留在北部工作。

媽媽的健康狀況一直不好。得到媽媽過世的消息,在趕回南部老家的路上,她想到媽媽的種種,其實,從小到大有好多好多甜蜜的回憶,但連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第一個冒出來的竟然是這件事,就是覺得當年有被媽媽特別地疼到,很感動。

儘管感動,但在那個時候,小小年紀的她卻沒有能力把「謝謝」說出口,現在,只能在心裡說著:「媽媽,謝謝妳!謝謝妳那天在燈下等我,陪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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