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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咖啡王子星光夜語3.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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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政達

巴納姆是19世紀美國馬戲團團主,電影《紐約黑幫》曾提過此號人物,但到現在他被想起的原因,卻是因為他說過一句名言:「每一分鐘,都有個傻子誕生。」以及心理學家提出的「巴納姆效應」。

「巴納姆效應」可呼應到現在算命、星相和客製化潮流。每當有人要反對星相說,必定提出巴納姆效應。照理說,天上星球相距遙遠,星座說早就被天文學不攻自破,但無數人早晨第一件事就是看當日的星座運數,深信「星座人格論」說中了自己和別人,每天的命運都受星座牽引,當然,這也包括我在內。

心理學家福勒(Bertram Forer)在半世紀前做的實驗相當有名,實驗裡,每個人都收到一份聲稱是針對他的人格測驗結果所做的報告,其實每份內容都一樣模稜兩可(如你外向,但有時內向;自覺潛能沒有完全發揮),再要你評價報告的準確度,若滿分為10分,居然平均還高達四點多分。「巴納姆效應」也就是這個意思:只要讓對方覺得這是為他量身訂製的,對方往往給予高度準確的評價。

廣告、大眾心理學和教養書籍內,很常看到「巴納姆語句」,明明是寫給所有人看的,感覺上卻像是為我而製作的。當父母覺得「教養資優生」、「我的孩子是天才」完全最適合自家孩子時,我們就會聽見巴納姆的笑聲。

如果,要把「巴納姆效應」當做一個練習題,可試著閱讀不是你的其他星座的描述,或者寫下12個星座的人格描述,然後誠實回答,不同星座「說中」你的機率,應該差不多。

當然,你也可以反過來「操作」對別人的印象。找一天,跟不同的家人、朋友、同事說同一套的「星座預測」,請他們第二天告訴你,你說的準不準。一開始你可不能穿幫,說出實驗的用意,否則他們一聽不是他們的星座,肯定會跟你說不準。

練習寫「巴納姆語句」,也是個了解人性的方法,當你發現其實只是模棱兩可、放諸四海皆準的語句,經過客製化的宣稱後,竟然這麼的管用,而你從小在不知不覺中,接受過多少次「巴納姆的暗示」,才會真正明白當年這位馬戲團大亨的意思。

不過,「星座」、「命相」、「人格論」跟隨人類歷史已久,占有一定的位置,信者恆信,也包括每天等著看報紙星座專欄的在下,不是小小的巴納姆就可顛覆。

多半時候,就是因為人們「自願」來當傻子,願意相信「天上有人喜歡我」(someone up there likes me),這樣說來,能夠當個傻子是頗誘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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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提

有些秘密不能說,藏在心裡,雖沒有跨過道德那條線,但不可否認,那些躲在陰暗處的曖昧,有時是,愈禁忌愈甜蜜。就如電影《甜。秘密》裡,高中生小揚的死黨好友小馬因劈腿而與女友鬧脾氣,他的爸爸阿賓與即將出嫁的鄰居小莉搞曖昧,他的媽媽敏敏經營果汁攤,旁邊的租借服裝裁縫師總愛對她大獻殷勤,只想逗她露笑臉。小揚的姊姊小蘭誤戀小開型男Pa哥,殊不知和她同在早餐店打工的麥可早已暗戀她許久。而小揚自己則偷偷喜歡小馬的妹妹,也對死黨小馬的女友頗有好感,但他什麼都不能講,只能把這樣情愫藏在心裡。

大部分的人投身愛情時都戴了副面具,怕尊嚴受損被打折,我們的人生就會因此從A段班掉到B段班。但小揚天生就是一位小屁孩,口無遮攔,幫身邊那些為愛變得溫吞的人推一把,他只想當眾人的愛情和事佬。

人們總嫌小屁孩不懂事,裝模作樣怪腔怪調。但他們才是愛情的先知前鋒,幫片中每一組為愛受困的人們逢凶化吉,陰錯陽差下誤打誤撞,反而解決了每一組人的愛情症頭。

小揚片尾自嘲覺得自己很虛偽,幫這麼多人解決愛情危機,自己的卻只能遮遮掩掩。他渴望同伴,也想尋求自己的愛情出路,所以才會問死黨小馬說:「你有沒有想過,哪一天你妹談戀愛了,然後你也談戀愛了,會怎樣?」

觀眾心裡納悶著,什麼怎麼樣?會怎樣嗎?不就是那樣?

因為小揚心知肚明,若小馬談戀愛了,他身邊就少了個好朋友;若小馬妹妹交男朋友了,那自己連暗戀的對象都沒了。什麼都沒了,才是他最害怕的事,因為他連在家裡也得不到被需要的感覺。

稚氣的青春臉龐總是脆弱的,他只想有個人陪他嘻鬧歡笑。「你要不要喝貢丸湯?」成了一句尋找伙伴的親密私語。

《甜。秘密》有著再平凡也不過的情感書寫,每組人馬裡的膽怯猶豫裹足不前、愛情中的疲憊、心神交會時的怦然悸動、需要旁人推一把才能微笑的那份渴望,全藉由小屁孩的直率真理而一一解剖還原。

有些愛確實藏在心裡是既甜蜜又充滿禁忌的,但說出來之後,重新為我們建立新的秩序,是否仍舊愈禁忌愈甜蜜呢?會不會不再禁忌而後就不再甜蜜?愛情裡一直沒有什麼真正的邏輯真理,但我們不見得能像小屁孩一樣,有那份坦然天分能勇往直前一無所懼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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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凱西

演唱會的搖滾區裡,人們隨著樂團的旋律放肆地扭動身驅,有人像失魂般地尖叫狂吼,當主唱伸出手來靠近舞台邊緣,台下的人群蜂擁而上,像地獄裡的餓鬼,似乎只要碰到了偶像的金身,就能獲得拯救。這兒的氣氛是瘋狂的,有人流淚,有人暈眩,有人失序的跳動,這些人平常可能都謹守禮教,在這裡卻用力打破情感藩籬,迫不及待將自己推向高潮。

失控的情感模式 厭惡反胃

這氣氛把她給嚇壞了!她周圍的這些人,全像是中了邪術,掏空身體去表達對偶像的熱愛。她驚訝的看著眼前的情感對流:台下的人過於渴求,剝空自己將靈魂擲向台上的演出者,要他提供不可能對等的付出;台上的人竟也毫不客氣的搜刮這些人的熱愛,將一種虛幻的神聖感內化,彷彿自己真有了神的金身。她無法承受這種非人的情感失衡,於是狼狽地匆匆退場。

她跑去廁所洗了把臉,讓自己稍稍冷靜,也不打算再回到場子裡了。脫離理智範疇的情感模式讓她恐懼、厭惡,從胃部升起了一陣噁心,於是傳了個簡訊給還在場內的友人:「先走了,快吐了!」

也曾耽溺迷戀 深陷愛情

這樣的症頭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年輕時候的她,也曾迷戀過,跟著同學一起追過貨櫃車演唱會,買禮物想辦法寄到心儀的偶像手中。如果她允許自己的情感繼續這樣墮落,也許今晚她就能夠跟那些瘋狂的樂迷一樣,朝著台上的樂團揮手、吼叫,渴盼能與他們四目相視,即使一秒也足。可惜她不知曾幾何時,自己把這樣的激情能力給斷了,她再也無法讓自己的感情過於耽溺於某一特定的人事物。這可能跟她腦神經衰弱的問題有關。以往,她如果喜歡一首歌,就會重覆一直聽,聽到晚上無法成眠;喜歡吃一樣東西,餐餐都吃也無所謂,直到市場斷貨或是被人強迫改變;喜歡一個人,就放任自己墜入他的掌控,讓思緒隨他起伏,直到失控受傷。

原來,她是可以這樣耽溺的!回想起來,自己根本就著迷於這種感覺:令人窒息的感情束縛,沒有出口的愛情故事,沒有盡頭的旅行,深不見底的漩渦。只要她決心沈溺,她就會讓自己成為最墮落的那條靈魂,然而,理智總是會在那之前將她的思緒喚醒,這點她一直很慶幸。

受盡屈辱才覺醒 痛苦排毒

曾經,她迷戀過一個男人,那男人充滿了缺陷,她卻像被下了蠱,明知自己陷在一段不對等、不應該,也不會有回報的情感陷阱,卻依然決定將自己丟進那流沙中,跟他攪和著,直到那男人使勁力氣擺脫她,讓她受盡屈辱,她才肯用最痛的方式,將對他的愛戀拔除。她戲稱那叫「排毒」,過程漫長而痛苦。等她終於走過,再往後回顧,發現那裡頭根本空虛得可笑,就算再見他,也無從找回當初那種深刻。痛苦的結果居然是空白,她嘲笑了自己的痴傻。

不願再為情著魔 狠狠拒愛

於是她養成了習慣,只要感覺自己有一絲沉迷熱愛的危機,就會默默逃離。喜歡的歌,不聽;美的事物,不看;遇見喜歡的男人,保持距離避免墜入情網,斷絕所有受苦的可能性。後來她遇到另一個男人,那男人對她說:「這樣妳根本無法戀愛!」她知道,雖然她渴望被愛,但愛情是一種無理的著魔,她不知自己在經歷了幾段牛鬼蛇神的糾纏後,自己還能否承受這種極端的愉悅與痛楚。原來過去的情感消失了,傷口的結痂依然還在,不時提醒自己別再犯下相同的錯。於是她用理智,狠狠推開了那個因為愛她而提出警告的男人,他悲傷地抱怨,她的自私讓他受傷,但這並未博取到她的同情,她離開時強忍著,千萬別看他最後一眼。

以理智為盔甲 不愛也不痛了

離開演唱會後,她獨自走回了那個孤獨卻自以為愜意的角落。有時候,她會幻想,或許哪天有個人會走到這裡,一把將她拉出那牆角,但很快地,她就發現這幾乎毫無可能,理智是保護她不再受傷的銅牆鐵壁,也阻隔了感情的接收與付出,悲傷的是,她自認可以處理這一切,雖然不能愛,但至少也不會再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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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維瑜

他說,他願意當她的眼睛,互相扶持走完人生的道路。21年過去,他不管走到哪兒,都牽著她的手,一手包辦所有家務,照顧了她一輩子。

當年,她患了先天性視神經萎縮,無藥可醫,也無法改善,但他愛上了她,她也愛上了他,相愛的兩個人,決定結婚,他許下了承諾,至今沒有改變。

報上刊載著這樣一篇溫馨的消息。他們是對尋常生活裡的夫妻,不特別富裕,也不特別貧苦,但他們,很幸福。

有一回,朋友在臉書上問著,如果有一天,失業、受傷、生病、殘廢,甚至身患絕症了,我們有多大的信心認為現在身邊的另一半會無怨無悔、甘之如飴地,陪在我們身邊、照顧我們,然後,一輩子?

當大多數人突然意識到,原來這是一個不該被認真思索與回答的問題時,氣氛頗為感傷。

不該被認真思索與回答,因為,當我們竟然不知道答案會是什麼,或當我們幾乎確定在意外的人生裡,現在身邊的另一半即使屆時還留在身邊,大概也是勉為其難、不得不而且是出自於道義或責任,不是因為愛,不是因為情,不是因為當我們相互許下承諾,我們便也就承擔起所有的一切。

不該被認真思索與回答,因為,如此我們便不得不追問自己:那麼這個婚姻,這個夥伴關係,這麼長的歲月、人生歷史的交疊,它的意義是什麼?

有時候我們會失去信心,委屈接受次等的安排和未來,我們給自己盲目催眠:這世上不存在比翼鳥和連理枝。

但我想說,愛情確實存在,存在婚姻裡、存在夥伴關係中;愛情確實存在,貧賤夫妻因此心靈富有,你會願意當他的眼、他的耳、他的口、他的手腳、他的心,你不在乎他失去什麼,因為你們是一體的,你走到哪兒,都會牽著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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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雅雲

分手,分開的不只是緊握的手。兩顆心曾經相濡以沫,如今卻要相忘於江湖。曾經全心全意愛過,硬要將一段感情剝離自己的生命,往往伴隨著一種撕裂傷,斷面破損難全,滋味酸澀難言,無以言說。

「地球從來不因生命的來去生滅而停止運轉,我在人生旅途中只是與一個人擦肩而過而已,沒必要傷痛。」一直這樣對自己說,更一直以為自己做得很成功。淡化生活中所有另一個人曾經存在的痕跡,假裝他從來沒有存在過,學新的東西,模糊掉曾經的生活重心,直到時不時仍在夢中與他不期而遇,才知道潛意識早晚會揭發自己自欺欺人的行為。

有個好心人告訴我,找一個美麗的地方,把那個人的記憶全部丟棄在當地,回來後就是一個全新的自己了。

於是,我出發了。

去環島、去海邊、去山裡、去看星星,去所有會讓自己覺得自己的情緒很渺小的地方,看看這個世界有多大,找找那個曾經聽得懂太陽月亮清風白雲說話的自己,去感覺不同地方人們的生活方式,所有在旅途中發現的東西,都可以填實被一段感情抽空的自己。

跟海說話、跟山說話、跟樹說話,即使看起來傻了一點也沒關係,跟它們借一點能量,不知不覺,從身體到心靈都會變得很柔軟,慢慢地,不用硬扯著嘴角也能笑出聲來。

終於,我開始覺得我被療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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鱷魚媽

可能是因為我讀傳播的關係,身邊不乏「同志」好友,而這一票朋友們都知道,在台灣的社會風氣下,「同性戀」是很多人無法接受的,所以多數的同志們,寧可在身分證的配偶欄中留下空白,也不願意傷害不知情的無辜。

可我身邊的女性友人W妹,卻發生了一件很「扯」的事情!前年她經過媽媽朋友的介紹,認識了一位長相俊秀的男性,據說男方母親也急著要他結婚,不到3個月,男方就提出結婚要求。因為W妹的願望就是當個賢妻良母,而這男的長相恰巧是她的「菜」,很快地兩人就論及婚嫁結婚去了。結婚不到半年,男方卻要求離婚!W妹說道:「男方婚前只牽過她的小手,就再也沒有進一步的攻勢了。」原本以為兩人婚後再好好經營的她,萬萬沒想到,結婚後,先生連手都不牽了。

她哭訴道:「新房裡,永遠只有我住在裡面,他老是藉口在外加班,不與我同睡。即使兩人不小心碰面了,他總是轉頭就離開,跟陌生人沒兩樣!」其他媽媽問道:「你們有沒有吵架啊?」。W妹說:「連對話都沒有,怎麼吵架?」,最後W妹追問先生的結果,只換來對方淡淡地說:「我對妳沒感覺,我們離婚吧!」還沒享受過婚姻生活的W妹,當然不願意放棄這段「還沒開始」的婚姻!不管是求神問卜還是婚姻諮商,各種方法都試過了,卻仍無法挽回先生的心。於是無計可施下,她偷看了對方的手機,才赫然發現,先生愛的人竟是「他」,W妹當場潰堤,淚如雨下!

在愛情的過度裡,我認為不管是同性、異性,只要能接受彼此,就能成就一段好姻緣!但是如果為了社會觀感,傷害了另一個無辜的人,那無辜的人情何以堪?只能說,當GAY也要有當GAY的「Guts」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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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紅花

身邊如果有年齡超過四十歲的女友、未婚又心嚮往婚姻生活者,我通常會鼓勵她們「相親」不失為一個有效率交友的路徑。或許有些人會覺得相親有失於浪漫,但結婚生子以後的柴米油鹽醬醋茶,除了浪漫以外,更倚靠的是兩人之間的默契以及願意為下半輩子對等付出的努力,浪漫或美貌或學歷,是不能保證婚姻幸福什麼的,相親就是一個經過雙方親友基本認證的路徑而已,不需要刻意排斥,能坐在氣氛良好的咖啡廳裡認識個新朋友,何嘗不好呢?

物質條件雖不稱頭 合得來勝過一切

我的朋友明美38歲,聽了我的勸以後,開始公告親友們若有機會的話,請幫她安排相親的對象。年輕時在紐約修習音樂的她,沒有開出什麼具體條件,她說不需要身高、財富高,只要男方有固定工作、脾氣好、有禮貌,就可以見個面認識認識。

於是明美和M,有了相親的緣分。

出身書香世家的明美,從小即受高階公務員出身的父親至極呵護,從紐約讀完碩士回國以後,父親就買了一輛汽車供她代步,生活雖不奢侈,但也從不刻苦,衣食無虞,單身生活也舒適,換作是一般單身女郎,應該會說,如果相親男人的條件不夠好,那寧可保持單身女郎的自由與高雅。

但M出入是靠一台舊的50cc機車代步,冬天夜裡冷風颯颯,看完電影他依舊騎著這台小機車送明美回家,也從沒主動提過他是不是名下有房子。明美並不瞭解M的建築師工作案子是不是夠多,只看到M完全沒有所謂建築師的光鮮亮麗、時尚雅痞,還用公車與小綿羊代步接送女孩子。明美猜想,大概他是個接案稀少的建築師吧!

雖然M的物質條件實在不是很稱頭,但明美覺得他談吐忠厚老實,不花稍,沉穩成熟。她沒有交往過四十幾歲的男人還在用小機車代步,不過明美決定和M交往看看,只要個性合得來,沒有車、沒有房子,兩個人還是可以咬著牙一起努力。

低調隱藏經濟實力 靠本我篩選真命天女

我非常佩服明美的見識和勇氣,台北的標準中產階級單身女郎,近40歲擁有外商的高薪工作,誰會願意喝完咖啡、電影散場,夜風中和相親沒多久時日的中年男子擠著一台小摩托車,讓他送回家呢?

我問明美:「這男人的條件沒車沒房子,妳真受得住嗎?」明美笑笑揮手說:「哎喲,我都幾歲了,總不能什麼條件都想挑吧,那怎麼嫁得出去啊!這男人講話動作都挺斯文、有氣質的,兩個人談得來就好了。」

一年半以後,明美接受M的求婚,訂婚隔了半年,兩人歡歡喜喜步上紅毯,明美終於趕在43歲之前,以高齡的努力,及時生了兩個娃娃。

訂婚以後,明美才漸漸知曉,M其實是個事業穩定的建築師,在市區精華地段擁有一戶自己的房子,進口汽車代步也是有的,只是M個性低調,不希望以此物質條件來吸引相親對象,因此,不刻意隱瞞,但也從不刻意聲張。M說,先喜歡他的人比較重要,要是女人因為他騎的舊小綿羊拂袖而去,那錯過也沒什麼好遺憾。

明美就是讓M感到一種以「人」為出發的相親之路,很純樸、很誠懇。結婚以後,M又置產且把房子過到明美的名下,M親自幫孩子換尿布、沖牛奶、抱到公園玩。如今十幾年過去了,每次到明美家做客,我都可以輕易感覺空氣中那股溫暖踏實的家庭味道。

我想,這社會實在太強調金錢的重要性了,以至於很多男女在交往時會忍不住先惦惦對方的金錢實力,而忽略了對人的本質的嚮往,我的好友明美的故事,竟是多麼地真實又美麗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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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曦

她閉著眼睛,聽著海頓的C大調大提琴協奏曲,第二樂章。這首曲子她練過哦,多溫柔。

她想像著,擁抱著屬於自己的琴是怎樣的感覺。

會像是懷抱著情人嗎?撫摸著手工琴背板的時候,那會像是情人的鎖骨嗎?

溫柔的揉著琴弦的時候,聲音突然有了厚度之後,那些豎耳聆聽的人會不會顫抖,會不會覺得鼻酸。就像她一樣。

憤怒的時候呢?快速而猛烈地顫弓重重地咬著琴弦,即使如此音符也不會太過於尖銳,這樣很好。她想,爭吵最傷人的就是那些鋒利的聲音,她記得有誰曾經說過爭吵只能是溝通的過程,那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所以她覺得琴聲能表達憤怒卻不傷人,這樣很好。

她想像著,用自己的大提琴與那個她有些好感的男孩合奏,她很想知道,他會不會因此也有點喜歡她?那種因為合奏而逐漸產生的默契,點滴累積的好感都會在音符的追逐、堆疊、撞擊之中迸發。

……現在,我的琴聲有靈魂了嗎?

她突然想起那個嘴巴很壞,但其實很細膩很照顧人的學長。她不安地想,現在我的琴音,有力量了嗎?如果沒有靈魂,是不是那個男孩、那些人,都不會為她的演奏駐足?

……不管怎麼說,都好想、好想擁抱自己的大提琴哦。

一定會比現在更努力練琴的,一定。

一定……

她覺得好睏哦。

音樂怎麼停了?

護士輕手輕腳地關掉了播放海頓的MP3,跟在醫師的後頭步出了開刀房。她輕聲地感謝女孩的父母,因為他們剛失去了女兒,卻做出了器官捐贈的決定。

女孩在穿越馬路的時候被闖紅燈的機車騎士撞個正著,倒下時撞擊到頭部,當場腦死。

那個時候,她正要到馬路對面的樂器行,買下她心念已久的大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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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水晶

我喜歡有月亮的晚上,對我來說月亮是充滿靈性且又溫柔的代表,它不像太陽那樣耀眼,那樣大剌剌的,它是低調而沉穩的,它總是默默地守在那,不論在何地,一抬頭,它就在那,不需要特意去尋找,它也從不給人壓力,那是一種自在的感覺。

即使是不屬於它的白日,它依舊在那,夜晚的烏雲總有機會遮蔽它的光采,但它總能逮到機會悄悄探出頭來,等著給人安慰,等著給人溫暖。

它是會變化的,它是幽默的魔術師,總能以不同的樣貌出現於人前,它是百變的,但它想守護他人的心是說什麼也不會變的。

伴著清風明月,我心想,這樣神祕而又堅定的情人,要到哪裡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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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棋楠

整天都待在同一個房間,除了上廁所、洗澡,不是躺就是坐,那是什麼感覺?不無聊,不悶嗎?我很想問阿公這些問題,可惜他無法回答。問他什麼,就只是瞪大眼睛看著我們,沒有任何回應。醫生說阿公沒有所謂的老人痴呆症,但他除了不說話之外,也似乎不知道我們是誰,不認得躺在他身旁的老婆,叫不出每天為他洗澡的兒子名字,更不記得我這個他最寵愛的長孫,有時受不了我們的一再追問,他又會突然大吼一聲,叫我們走開,這壞脾氣倒是多年沒變。記得當年七十五歲的阿公,為了山上果園用水問題,竟和一個四十多歲的壯碩中年鄰居打架,阿公想用扁擔打對方,扁擔卻被對方搶走,阿公的頭部遭到重擊,以致臉部嚴重發腫扭曲,趕到醫院的家人看到阿公的模樣,無不掉淚,心疼乾瘦的阿公怎受得了這一擊呢?原以為他過不了這一關,但在醫院休養數月後,他健康出院了。

出院的阿公又和以往一樣在村裡趴趴走,有時在廟口打牌,有時到麵攤小酌,更不忘每天到山上巡視果園。但就在幾年前,一次午睡下床時,不小心跌倒,摔斷腿,之後幾乎無法行走,即使用扶助杖也走得很吃力,所以阿公大多選擇躺在床上或坐輪椅,久了,就真的不能走了。連話也愈來愈少,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就不再聽到阿公說話,只有偶爾聽到他的吼叫聲。有時我在想,是不是我們很少和阿公說話,總覺得他聽力不好,口齒不清,就懶得和他說,結果他真的不說了。

幾年來,他不曾走出家門,大多時間是在床上躺著,我們怕他悶,想帶他出去走走。「阿公,咱出去走走,好嗎?」他只是看著我,當我逕自要扶他起來,他隨即用手將我甩開。從家裡後門出去,沿著路就可通往山上果園,山上曾經種滿果樹,有鳳梨、荔枝、龍眼,那是阿公養活阿嬤和六個小孩的地方,每天上山拔雜草、施肥、鋸枝,果實成熟了,爬上樹摘荔枝、龍眼,然後挑去菜市場。聽父親說阿公都是用扁擔挑著,徒步到大約十公里外的市區叫賣,有時會換些青菜魚肉回家,就這樣日復一日,把六個小孩拉拔長大,後來阿公老了,做不動了,子孫也不想種果樹,就任它們乾枯。

我曾經做過一個夢:有一天,阿公一如往常往山上走,但隨著坡度愈來愈陡,阿公愈走愈吃力,突然一道洪水從山上傾瀉而下,瞬間把阿公沖下山,隨即淹沒在滾滾洪水中。我想這洪水是時間吧,時間的洪水讓阿公無法再上山,他老了,老到連他走了大半輩子的路也走不上去了,就此被困在這小小房間。但記憶呢?走不到果園?難道連對它的記憶也不存在了嗎?那可是他奉獻一生的地方,那是他及馮家的生命。

人不斷地往前走,走過的就用記憶封存起來,在需要時,記憶的跑馬燈總會浮現,將人生某些吉光片羽瀏覽一次,讓人慢慢咀嚼回味,再踏出人生的下一步,再繼續封存記憶。記憶一點一點堆砌,堆砌夠了,人生路也差不多走到盡頭,就把記憶帶走。有人說人在離開那一刻,會將一生瀏覽一遍,老婆、兒子、孫子、果園是阿公生命的全部,但他似乎什麼也記不得了,那在他將走時要瀏覽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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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于庭

我是個非常沒有耐性的人,換句話說我討厭等待,非常的討厭。

若用線上遊戲來比喻的話,等待必定是項非常強大的技能,一旦發動此技能,周遭的時間將會瞬間凝滯不前,自己也連帶地被定格在這時間點,傻傻地站在原地,任對方攻擊直到自己的生命值歸零。

多麼令人吐血的強大技能啊……

等待給了我很多的負面感觸,尤其是下雨天的等待,一個人撐著傘,傘外濕黏微涼的空氣挾帶著寂寞以悄然無音之姿慢慢掏空了胸腔裡的溫暖,一點點啃食著自己的耐心直到一顆心慢慢地被掏空,從期待到落空甚至過長的等待,會有種自己被拋棄的心慌感。

漸漸地周圍只剩下寂寥的耳鳴聲,用傘隔絕出自己的小小的天地,那是自己所剩無幾的全世界,只要越過了傘界,外面成千上萬的寂寞分子將瞬間把自己拖入滿是絕望和孤單的深淵裡。

等待像是把自己牢牢地關在時間的沙漏裡,任由時間的沙河由上而下殘忍地流逝,知道最終自己將會被活埋,但越是掙扎,下陷的速度就越快,只能無能為力地傻傻站在原地,什麼也不能做,什麼也做不了。

這樣無法掌握的感覺令我頭皮發麻,所以我寧願走一公里的路也不願呆愣在原地等待別人的救援,等待自己被孤寂佔領全身。

但也不是所有的等待都那麼討厭,至少自己在思索著如何討厭等待這件事也算是打發掉了一點時間。抬手看了眼手錶,時間剛剛好。

所以說等待除了浪費生命外,也很耗費腦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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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心

我不知道一個人的記憶能有多好,但我能肯定的是:十之八九,都可以把那花了三年拚命苦苦學習的東西在隔年迅速遺忘掉。

國中三年、高中三年,數學是一年比一年困難,但大家在升學主義的催促下,只要有能力的,大多都會拼命去學、拼命補習,而這一切努力都是為了每幾周就一次的學期考試和三年後的那一場大考!

然後,等到高中考上了,國中所學的一切便可以在短短的暑假期間拋掉三分之一;等到大學報到後,大一上都還沒念完,國高中那些曾經讓人頭昏眼花的數學式子早就被拋到冥王星去了,剛開始,我還以為是我自己記憶力差人一等,但經過仔細詢問,天哪!原來我身邊從小學到大學百分之九十九的朋友也跟我一樣,除了要準備家教時會努力複習外,其他人腦中那塊深深刻劃著三角函數等等神奇符號的領域早就不知漂流到哪去了!

不過仔細思考,這似乎也沒什麼好意外的,畢竟那些都不是加減乘除這種能隨時用在生活裡的知識,只是,如今準備出社會的我,每當回頭想起那一段補習光陰,都不禁泛起一聲感嘆:究竟所學何用?難道一切就只是為了考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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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樹君

深秋夜晚的擎天崗草原上,遠遠近近都是月下的黑影,那是牛兒們,或站或躺,安靜不動,不知是在做夢還是在冥想?

他們輕輕走過牠們身邊,像輕輕走過這個世界的邊緣,每一步都小心翼翼,深怕打擾了牛兒們的夢境。

因為冷的緣故,他們緊緊相擁,並且以火熱的吻一起抵抗蝕骨的寒冷。他們也約好了冬天的時候再來擎天崗,那時衣服要穿得夠暖,因為冬天夜裡的草原想必更冷。

而她當時並不知道,那竟是最後一次與他牽手。走過那個美麗的月夜之後,他們就走成了陌路。於是多年之後她回想起來,月下冥想的牛群,就是她對那段戀情的最後一個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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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達

上週上完西語課步行回家,放下背包,遍尋不獲我的紅圍巾。走到客廳跟室友說,我弄丟了我的紅圍巾。

室友問會不會留在西語老師家中?我說非常清楚地記得離開老師家時還圍著。室友哦了一下,把頭埋回報紙裡。我捧著咖啡回房,想著我的紅圍巾。

那條在吉隆坡路邊攤買的紅圍巾,曾陪我迷路在德里的小巷,走過盧森堡的雪地,躺在龐貝廢墟,淋過巴黎的雨,看過阿姆斯特丹的鬱金香,擠過上海世博,經歷過好多好多場獨自的旅行。多年來洗了無數次,從圍巾落下的顏料把桶裡的水染成血般的液體。而圍巾本身依然鮮紅。帶著它來到阿根廷,卻沒想到,竟是我失卻它之地。

我問室友若沿著原路走有沒可能尋回。他頭也不抬地說這是南美洲國家,大家有在路上看到什麼就順手撿起帶走的好習慣。我聳肩走入書房,繼續想我的紅圍巾。

弄丟紅圍巾只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為何我會如此掛心。也許原因之一是我現在全職寫作跟翻譯很窮,不想有額外花費例如治裝。另一個原因我想,會不會上帝藉由弄丟這條對我而言充滿意義的紅圍巾告訴我些什麼?是否要告訴我過去那些意義其實之於現在的我,已經不再那般有意義。

而意義本身來自人的賦予,也是能被人消除的吧。我又想。太努力賦予事物一個意義,事物本身反而容易失卻或被錯解其意義。不是每件事需要理由,不是每個提問都擁有答案,不是每個疑惑都能獲得解釋,如同不是所有片刻都能美好告終,不是所有旅程都有目的──有時只是一個事件,由一個事件帶你通往另一個事件。硬要說的話,該事件的意義就是讓你前進,就如陰曹地府的奈何橋,把亡魂帶到另一端,在世為人。過了橋,前世的一切就再與自己無關。

可是現實生活裡的我們在事件與事件的通勤裡並沒孟婆湯可喝。常常邊走邊忍不住要回頭望,或在好不容易站穩腳步之際過往畫面忽然大駕光臨,直跌了幾個踉蹌。箇中滋味或也只能默默吞嚥苦笑咀嚼,再裝做若無其事面對下一個事件。

話說弄丟紅圍巾的一週後,上完探戈課返家發現把舞鞋落在教室裡。致電老師,老師說他幫我收起來了,下一堂課再拿給我。掛了電話鬆了一口氣向室友叨念:幸好沒弄丟,這雙金色舞鞋對我意義非凡呢;我穿著它參加第一次探戈比賽,完成第一次探戈演出……

室友插嘴:謹記妳丟失紅圍巾的教訓。

我笑了,的確是。

已經丟失的東西,無論曾經對自己多有意義,也已經是失去的狀態。已經轉身的人,無論曾經多麼珍惜深愛,也已經不屬於自己的,與自己無關。想破頭哭瞎眼它也不會魔術般地出現回歸。

在釋懷之前,無妨細細回味該人事物曾帶給自己的溫暖美好。但不該把失落及失望千思萬想成傷痕,鑲上心裡折磨自己。也別切切等待那人離去之後空下的位置,那事物失落之後空出的地方,何時會有什麼來填。翻過舊章節,準備新視野,驚奇驚嚇驚喜都歡迎來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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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霏

因為偶像劇的熱播,「小三」一詞紅遍大街小巷。綜藝節目裡的大嫂團相繼傳出婚姻危機;就連形象正派的「臺灣之光」也爆出外遇醜聞,著實讓人錯愕。最近在網路爆紅的「淡定紅茶哥」,不也是因為女友瞞著他搞曖昧劈腿而分手?外遇、劈腿並非有錢有閒的人才會發生,在你我的身邊,多多少少都能信手拈來一些親友的劈腿案例。
 
十年前,我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劈腿,是一種潮流。」裡面提到:「出軌的人都有一個特質,就是具備一雙修長的飛毛腿,方便跨出窗子與外遇對象約會,方便在極短的空閒時間內和外遇相聚私會。謊言不必多,但要有創意,光只是開會、加班、出差、寫報告、準備考試……已經容易讓人起疑,這些用到濫的藉口小心幾個查勤電話就露出破綻。藉口公司紛紛成立,幫偷懶的人應付伴侶;愈來愈多人盼望任意門的到來,以便偷完情瞬間回到原本崗位﹔變臉的功力也是必須的,卡在社會道德的規範下,一方面嚴詞反對外遇的罪行,一方面在心裡說服自己只是個過渡時期。在外遇漫肆的社會裡,道德只是表面規範,忠誠成了感情可遇不可求的理想情操。」那時手機佔有率還不高,網路交友還沒這麼發達,不像現在,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刷牙、等電梯,都可以在短短的時間裡來場網路邂逅、認識新朋友。比起過去,現在的劈腿管道愈來愈便捷、愈來愈難以防範。
 
在校園演講裡,有學生跟我說,她的短命初戀只有七天。她和同校學長在臉書認識,卻因為忙很少見面。他們天天靠電話、視訊熱線,最後卻是一封語焉不詳的分手簡訊,為這段「3C之戀」劃下句點。她難過地問我,到底她作錯了什麼,才會讓這段戀情短命夭折。我雖然不是李組長,仍然眉頭一皺,覺得事有蹊蹺不單純。既然是同校,怎麼可能忙到「有空聊天,沒空見面」?是的!這裡點出了常用劈腿理由第一名「我很忙!」因為我很忙,所以沒辦法和你約會;因為我很忙,所以你要多體諒我、要更獨立、別耍脾氣;因為忙,所以我的脾氣不好、精神不好,要多休息沒辦法陪你……當一個人常把「忙」掛嘴邊,他有可能作不好時間管理;說穿了,你只是他忙中偷閒的小小娛樂,更或者是他外遇的小甜點,像手機小遊戲,玩膩了就刪。
 
拿「忙」當藉口,是不想為這段感情付出太多。許多「大忙人」,即使工作「再忙,也要和你偷情」。常說自己很忙而忽略你的,對這段感情絕對不是太認真。如果他真的很忙,就更該珍惜和你相處的短暫時光。即使是散步、吃飯、睡前的簡訊問安,都應該更加溫柔、誠懇,而不是敷衍了事。

愛情防護員 夏霏

文字是呼吸;小說是人生;星座,是我的讀心術。十二歲開始創作,嗜創意、愛情、音樂、文字、電影。目前為專業講師、新浪星座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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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霏

近來穿越劇當道,無論是風靡兩岸三地的清宮愛情劇〈步步驚心〉、〈宮〉;穿越時空談戀愛的偶像劇〈閣樓上的王子〉、〈仁顯王后的男人〉,或是經典日劇〈求婚大挑戰〉、〈跳躍時空的少女〉,那種命中註定的浪漫邂逅,在在演繹著令人心嚮神弛的夢幻劇情。
 
不過,別以為這種「穿越時空的戀人」只會發生在偶像劇裡,其實,只要我們談戀愛,就一定會遇到「穿越時空的戀人」。

陰魂不散前男/女友

學生A說:「有個男生跟我告白,我對他有好感,但遲遲未答應他。因為我發現他和前女友還一直保持聯絡,兩人在臉書上都有互相關注對方、留言給對方。像最近他前女友發文說她出車禍、傷口很痛,這男生第一時間就回她說:『明明就會痛,剛剛問妳還說沒事!』這不是擺明了他們除了臉書,還有電話聯繫嗎?老師,我好煩惱,他會不會就這樣回到前女友身邊呢?」
 
我回答A:「等你們交往後,自然可以要求他,不要做讓你擔心的事。」站在A的立場,自然會擔心男生動搖;但跳一步出來看,男生也算有情有義,分手後還會關心對方(有沒有曖昧就不知道了)。A還沒有答應男生的告白,嚴格來說,男生還算是單身,單身的他對前女友關心沒什麼不對。但A若感到不舒服,應該明白跟男生講:「我對你也有好感,但遲遲未答應你,是因為你和前女友一直保持聯絡,我會擔心。」把自己的心情全盤托出,對溝通是很有幫助的。不要擔心對方責備你愛吃醋、愛亂想,如果他珍惜你,會想辦法讓你安心。
 
有些男生在單身時習慣同時對幾個女生示好、追求,我問他們為什麼不好好追一個就好?他們回我說:「因為不知道比較喜歡誰?」、「因為不知道誰會答應交往。」乍看之下好像亂槍打鳥、很花心,但是,男生在追求的時候,其實根本沒想這麼多。他們就是享受追求的過程,有的人追到手了,就會定下來。如果你的另一半在和你交往後,還是繼續對其他女生放電,建議你一定要表態你的知情與不舒服,不要讓他自以為僥倖瞞過你而繼續這行為。如果他仍然屢勸不聽,那你可得好好考慮去留了。

午夜夢迴舊情人

朋友B說:「我和前男友都很喜歡聽演唱會,最近有一位我們都很喜歡的歌手要來臺灣開唱,我約了現任男友一起去聽,但他沒興趣,如果我約前男友一起去聽會不會很怪?」

第一種「穿越時空的戀人」,是「陰魂不散前男/女友」,無論雙方分手多久,都有辦法「穿越時空」繼續干擾現在進行式的感情;第二種「穿越時空的戀人」是「午夜夢迴舊情人」。只要是有過暗戀、談過戀愛的人,都一定有這樣的經驗:分手後,總在午夜夢迴間忍不住想起曾經動心過的那個人。你上網時,會忍不住想搜尋他的姓名、逛逛他的相簿,好奇他過的好不好、現在成了什麼模樣。

愛情防護員 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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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霏

最近,我迷上了卡通《探險活寶》,主角是小男孩「阿寶」和一隻老是用廣東腔國語說話的狗「老皮」。角色的設定很有趣,小男孩阿寶和老皮是「養兄弟」,不過,不是阿寶收養老皮,而是老皮的狗狗家庭收養了小男孩阿寶!這種顛覆傳統的設定令人捧腹,其中劇情也是相當有趣:在他們的國度中,有各式各樣的公主等待他們這兩位小騎士去冒險、解救。聰明又勇敢的阿寶,總是獲得公主們的青睞;而狗狗老皮,則有心愛的女朋友「彩虹姊姊」──一隻長得像龍,卻是只說臺語的獨角獸。阿寶和老皮這對跨種族的兄弟沒有語言上的障礙,但阿寶聽不懂彩虹姊姊的語言,只好倚賴「翻譯機」來對談。少了語言的障礙,阿寶和彩虹姊姊終於可以自在地交談,也解除了先前對彼此的隔閡誤會。
 
看這部卡通時,正值炎炎暑假。這讓我想到,身邊許多的情侶,即使說著同樣的語言,卻不見得能清楚知曉對方的心態。就像七夕過後,不少女孩抱怨:「男友不在乎情人節,是不是不愛我了?」、「一年一度的生日,男友竟然說要加班?到底是我重要還是公司重要?」看來,情侶對於慶祝節日這方面,多少存在著認知差異。一般來說,女性比較重視節日,不論是情人節、生日、聖誕節、跨年……都希望能留下不同以往的回憶。而且女性戀愛時,很容易從雙方大大小小的互動去延伸、判定對方「愛不愛自己」。所以當另一半忘了節日,開始表現出忽略、沒耐性、不耐煩,女性很自然地就會聯想:「他變了。」、「他應該是不愛我了。」、「他是不是在外面有別人了?」、「他應該想分手了吧?」但對男性來說,這些不經意的失誤,或許只是那時比較累、比較忙、沒有過節日的習慣,甚至想表達卻不知道該怎麼作會比較好,而錯過了時間點。
 
舉個例子來說,我本身就很愛過節日。我會在過節前早早準備好禮物,並規劃好去哪裡慶祝,我的朋友或另一半什麼都不必做,只要帶著輕鬆的心情收禮物、跟著我一起慶祝就可以。過節嘛!本來就是要開開心心。如果你喜歡過節日,那就自己規劃,邀對方來參與同歡。雖然這樣少了驚喜,但「愉悅地陪在彼此身邊」,不才是一起過節日的本質嗎?為了節日而鬧得不愉快,豈不是本末倒置?規劃節日活動這方面,不是一定得男性來做,而是由「想過節日」的一方來做,這樣才甘願又盡興啊!
 
至於送禮物,女性總是期待在特別的日子,收到特別的「紀念」:可能是花和卡片、可能是衣服首飾保養品、可能是期待很久的大餐或旅行。但很現實地說,除非是認識很久、非常瞭解對方喜好,甚至審美觀、金錢觀一致,否則收到理想中的禮物機率真的少之又少。捫心自問,連我們自己都沒把握可以對任何人「送禮送到心坎裡」,怎麼能要求交往的對象一定得擁有讀心術,不但要「記得送」、還要「送得對」。
 


愛情防護員 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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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霏

秋天是適合戀愛的季節。

從國中第一次初嚐戀愛滋味,她就一直這麼認為。

愛情無法預料。三十出頭的她,空窗許久的心房,竟被小八歲的他闖入。

他們興趣相投,很聊得來。思想大方的他、保養得宜的她,年齡在他們之間幾乎看不到痕跡。在秋色降臨的校園裡,他們踩著落葉散步;夕陽時分,她會帶著親手做的飯盒,和他一起沐著落日餘暉野餐。這是他的初戀,甜蜜浪漫的話語在他口中卻如此嫻熟;反倒談過多次戀愛的她,在面對他直白大膽的示愛時,常顯露害羞侷促。
 
她的職業是編劇,只要埋首工作,便晨昏顛倒、廢寢忘食;而他是研究生,作息規律、吃睡正常。「因為和他交往,我才養成早起吃早餐、一起慢跑的習慣。不但心理狀態輕鬆了,身體也感覺更健康。」沉浸在戀愛中的她氣色超優。她舉杯喝了一口薄荷茶,緩緩對我說:「在這段戀愛裡,我發現,戀愛中的女人,至少有三種角色扮演。」
 
「願聞其詳。」我笑著回應。

「媽媽、姊姊、妹妹。」她說,嘴角掩不著笑意,或者說:「女王、女人、公主。」

「要像媽媽一樣體貼、包容,但不能變得老態、囉唆;要像姊姊一樣傾聽、教導,但不能過於強勢、干涉;要像妹妹一樣可愛、撒嬌,但不能顯得依賴、幼稚。」

「是啊!情侶之間可以像家人一樣,能讓對方放鬆信任,但不能變得太乏味。」

「沒錯。這部分很難拿捏。」

「那女王、女人、公主,又怎麼說?」我問。

那天,她興沖沖跟他提議晚上去逛夜市,他應允:「好啊!那我們晚上九點見!」語畢,她訥訥說好。但不開心地掛了電話。

我問:「他不是答應了嗎?為什麼不開心?」

「我當時同時出現幾個念頭:『女王』的我想:明明晚上沒課,為什麼要拖到這麼晚才去?難道我不重要嗎?吃宵夜對身體不好,連這都不知道嗎?『公主』的我想:既然是夜市,就是要晚餐時間去邊逛邊吃嘛!約九點是要我餓到那時候嗎?」
 
我問:「妳既然不開心,怎麼不跟他改時間呢?」

「因為當時我心中成熟的『女人』想著:他應該不是故意要讓我傷腸胃或餓肚子。約九點應該是還有事要忙吧?後來碰面時,我一開始也不是很開心。不過後來我跟他坦承我的那些念頭,他很驚訝我竟然想這麼多!他純粹就是有事情忙不完,所以才約晚點碰面而已。於是我跳出『姊姊』的角色跟他說:『你如果直接跟我說,我會忙到九點,妳餓了先吃,我們九點後再去逛。我會很開心。』」
 
我說:「沒錯!有時候把話說得清楚一點,會減少很多誤會。然而戀人都會太相信『默契』這件事,省略掉太多解釋,反而讓雙方心裡有疙瘩。」

「對對對!我就是這個感覺。」她感嘆:「我在劇場工作這麼多年,現在才發現,『女朋友』是最難扮演的角色。」

我笑說:「男朋友也是史上最偉大的職業之一啊!要當爸爸、哥哥、朋友,又得扮演馱獸、伴遊、維修工、情緒處理機……還不像女孩子有任性的彈性空間,也難為他們了。」

「妳說的是理想型的男人,其實男友在我們女生眼裡,多半是兒子和弟弟。」

我撫掌大笑。

愛情防護員 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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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帥帥

她就這樣從路旁冒出,清新脫俗依舊,而且還迎面而來。我既開心又著急,竟然就擋了她的去路,摘下自己預防感冒的口罩跟帽子,很豬哥地說了聲:「嗨……」
 
我從捷運站的廁所出來,發現一位陌生男性,正在和等待我的女性朋友攀談。
 
我過去微笑地說:「請問有事嗎?」也許是因為我刻意提高音量,他緊張地回答:「你……你是她老公嗎?」
 
氣質女孩好美麗
一個箭步攔住她
 
 
搭訕,真是令人又愛又恨的行動。後來在捷運上和我的女性朋友聊到這個話題時,我內心暗暗想到了自己過去的一次經驗……

每個人,無論上班上學、吃飯約會,總存在著一些固定的路線,來來回回經過,我們能記得多少張路人的臉?偶然地,我見到一個氣質女孩,在我的必經之路上。人群中,我可以記住她的臉。
 
她身材修長、氣質典雅、眼神水秀,買完東西正要付錢,面無表情,卻也不像心情不好。第二次、第三次……
 
街上這麼多人,怎麼我就一直注意到她呢?雖是必經之路,雖要很久才能隨機遇上,但幾次之後,她冷冷的外表竟令我感覺熟悉。我擅自猜想著她會是個親切的人,只是她從沒注意過我,我心想:「下次如果見到她,就過去跟她說話,說什麼都好。」
 
八月十三號,炎熱午後。我跑了郵局與銀行辦了些事,必經之路車水馬龍。忽然間,她出現了,進了路口的便利商店。我知道機不可失,便跑到店門口假裝等紅綠燈。幸運之神突然眷顧,我該說些什麼?心臟噗通噗通地跳著,擾亂著我。一個紅綠燈的時間,感覺有一整天那麼久,腦筋空白,耳鳴。
 
她一出自動門,我就一個箭步過去攔住她,並且告訴她,我有時會在附近遇到她,希望可以認識她,我也許還抓著頭說了一些「我不是壞人啦!」這類的呆話。天曉得我還說了什麼?當時真緊張。
 
戴著口罩和帽子
意外嚇退小姑娘
 
我得到了一個E-mail,但並不開心。因為她幾乎是用奔逃的方式離開現場的。天哪!我可不是什麼跟蹤客或猥瑣男啊!也許她再也不會出現了吧!寄去的E-mail果然石沉大海。我想我搞砸了,雖然很想再遇到她,但我還是避開這條必經之路好一陣子。那段時間,我在路上看到相似的女生,總會覺得是她,但都不是。
 
入秋之後的某一天,我走在另一條街上,她就這樣從路旁冒出。清新脫俗依舊,正迎面而來,離我好近。我既開心又著急,竟然就擋了她的去路,摘下自己預防感冒的口罩跟帽子,很豬哥地說了聲:「嗨……」
 
猛然意識到這一連串舉動,簡直像極了路上攔人的暴露狂或癡漢大叔時,她秀氣的臉龐早已毫不猶豫地繞過我,迅速遠離。我當時真想一把火燒了帽子跟口罩,然後挖個地洞,把灰燼跟自己的傻臉給埋進去。
 
那是十月二十四號上午,微涼。必經之路的邂逅正式終了,而且被認為是變態的機率高達八成。
 
在捷運車廂內,我的女性朋友告訴我,剛剛被我打發掉的男孩子是在做功課,她以前也寫過這樣的作業:學校老師要同學們每天練習主動攀談、認識三個陌生人,並分享過程與經驗。
 
我在半信半疑之餘,暗自想著:如果以前在學時有這種課程的話,我一定會非常投入,努力拿高分!那麼,我的故事,也許會有不同的發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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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抗王

遇到一個多年不見的友人,

頓時間的千言萬語,卻還是無言以對,

也不知該說什麼!就這樣錯身而過。

當回頭想說:「嗨,好久不見……」那人卻已經不在視線範圍。

低下頭嘆了一口氣,看著地面掉落的花瓣,耳畔隱約聽到空氣中傳來──

「嗨,好久不見。」

「你,還好嗎?」

「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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