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口香糖的故事要從香皂開始講。

箭牌的創辦人William Wrigley原來是「香皂之子」,爸爸在美國費城產銷香皂,他年輕時就必須駕馬車,載著香皂去各地兜售,批給小商店。1891年,19世紀再過9年就要結束,29歲的William Wrigley選擇在不同的城市自立,他去到芝加哥;當然,起步賣的還是自己最熟悉的香皂。
為了刺激買氣,Wrigley先生免費附送烘焙用的發粉。他很快感覺到發粉比香皂實用受歡迎,就改賣起發粉。賣一賣,免費送口香糖,又發現顧客更愛口香糖,他立馬再換跑道,追上這項更熱門的商品。

美國社會當時一般人的概念,口香糖屬於「女性限定」的食物。這位滿懷壯志的年輕商人企圖打破既有的印象,打開年輕人和一般大眾的嘴巴。1892年,他開始生產口香糖,只不過,現代人熟悉的箭牌系列並不在第一波商品名單裡。

1893年,箭牌口香糖出現了,最先登場的卻不是現在最熟知的青箭〈Doublemint〉,而是水果口味的黃箭〈Juicy Fruit〉。幾個月後,薄荷味的白箭〈Spearmint〉才接著面市。青箭則晚到1914年才跟上。
 
箭牌三雄到齊,隔年,射往東方的日本,再隔一年,箭牌在東京銀座創立日本分公司,同年,台灣人也吃得到箭牌口香糖了。1916年,台北知名的日本清酒「櫻正宗」進口商「石黑商會」代理了箭牌。

渴望品嘗來自美國的新奇零食,要付出的代價是一包五片10錢。那個年代,台灣人早上愛吃的杏仁茶配油條,才需一錢,所以,當年一包小小的箭牌口香糖跟10碗杏仁茶加10個油條擺在一起,體積完全不能比,價格卻相等。

只嚼不吞真有趣

當然,箭牌口香糖當年的魅力不能做今日想,單看那時候的廣告一直要強調是「咀嚼的菓子」,就很新奇、很吸睛。一直到二○年代,箭牌的廣告都還要把最基本的「吃法」囉唆一遍,說箭牌口香糖不是普通的糖果甜點,不能吃一吃就吞進肚子;吃一片,可以嚼2、3個鐘頭,甜甜的滋味才慢慢淡掉。

箭牌還宣稱,嚼口香糖可以把殘留牙齒的髒東西帶走,可以止渴、幫助消化、鞏固牙齦,更妙的是,來上一片,就不怕暈車暈船了。

二○年代,箭牌在廣告裡另強調,說他們的工廠有殺菌消毒,全程經過幾十段作業,也全部自動機械製造,完全不沾到任何工作人員的手。快一百年前,食品業已如此進步,不愧是文明先進國。

陳柔縉《老牌子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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