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經濟弱勢的廣播節目聽眾向我投訴,因為面對地下錢莊討債問題不知所措,她很有誠意要面對處理,但因為本身是低收入戶、又是一位身心障礙者,而對方利息要得太兇悍,實在無法應付。
由於非常同情她的處境,我詢問幾位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朋友,他們一致的建議,就是找民間的公益機構協助,無論是想要諮商或提告,都有義工可以幫忙。面對地下錢莊的逼債,透過法院的判斷及協商,或許可以替雙方找到平衡點。


弱勢求助還被揶揄
我從網頁上找到電話及地址,請她去尋求公益機構幫忙。她備妥所有債務相關文件前往申請諮詢,沒想到她當天的運氣不好,碰到一個很不耐煩的義工,連文件沒有翻閱,就三言兩語打發她。甚至語帶揶揄地說:「妳欠錢,就是要還啊!對方開什麼條件,妳只能乖乖配合。」讓她覺得很難過,既沒有得到實際諮詢的幫助,自尊心還很受傷。
聽她傾訴當天的遭遇,我感到十分自責。怎麼會介紹她去這個機構,讓她碰這種態度不好的義工,既沒熱忱、也不專業!
後來幾位很有經驗的律師朋友告訴我,會去這種地方當義工的人大概可以分為兩種:大多數的一種,是真正有熱情,想要去幫助弱勢的;另一種比較少數的,是因為本身招攬不到業務,只好暫時去接受諮詢,表面上雖是義工,但有領微薄的時薪。那位需要幫助的聽眾,很可能就是碰到後者。
得知這個真相,我感到很難過。無論擔任義工有沒有支領時薪,若要去服務別人,就該有基本的熱忱、以及足夠的專業。否則,可能只是滿足到自己私人的欲望,根本沒有任何公益的價值與貢獻。幫不到忙,還害了對方。


吳若權《幸福人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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