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大兒子Bridge鼓勵我把「上班族可能後悔的10件事」一項一項寫出來,除了向讀者坦誠相告,更重要的是:「如何向自己坦誠相告。」
所以,當我不停地問自己:「我有為自己而活嗎?」同時,我也問自己,究竟一個上班族要做到什麼情形才叫做「為自己而活」?會不會「為自己而活」有可能被誤解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只為自己設想,而沒想到旁人(尤其是家人的感受和需要)?
出現了成長意識
在我的父母那一輩,男人多數習慣在外賺錢養家,女人則安於在家相夫教子,大家為家人而努力,沒有什麼好抱怨,也視任勞任怨的付出為理所當然的事。
60年代左右,歐美個人主義的思潮開始透過翻譯著作和電影藝術悄悄地進入了年輕人的生活,也進入了年輕人的意識。
追求自我成長,追求個人展現,變成了時代的潮流,曾幾何時,父母不再嚴格要求子女要事事順從,子女也不再完全按照父母的指令來規劃人生,可以說,家庭的結構也在如此的變化中出現了拿捏上的挑戰。
以我自己為例,正逢此時,我有了成長的意識,也有了追求自我的成就動機。可是以傳統社會的眼光來看,我應該把女兒、太太、媳婦、媽媽的角色擺在前頭,那──我要如何掙脫爸媽、公婆、和丈夫加諸在我身上的壓力?我又如何掙脫那些女性角色的束縛,把「自己」往前挪呢?
先放他人自由
一個人要活出自己,要掙脫一些角色的羈絆,原來首先要放掉和旁人過度黏膩的關係。以我自己為例,我在自己的小家庭裡,總以為能做一個和丈夫同進同出的老婆,才是好女人。
結果一天照三餐打電話問他:「你在那裡?你和誰在一起?你們在做什麼?」這樣的關係不但讓老公不勝其擾,我自己也身陷痛苦,因為我以為愛一個人就是要讓他得到無微不至的照顧,沒想到這樣是適得其反。
在為自己而活的學習過程裡,我練習不再隨時打電話給丈夫,不再以丈夫為生活的重心,如果把一天8小時的睡眠時間扣除,我把16小時切割成7等分,有演說時段、有運動時段、有娛樂時段、有休息時段、有飲食時段、有成長時段、有家人相處時段。
慢慢活出自我
逐漸地,和丈夫的互動只是七分之一「家人相處時段」中的一部分,這種鬆脫的感覺真是令人感到舒適而自由。
過去,我總習慣安排和老公的行程,還要等他回覆,看他臉色,有時候還要遷就或放棄,如今,各走各的,各過各的,並不代表我們關係不好,反而是一種吸引力的微妙養成。
當晚上回到家會合的時候,當我們在路上偶然相遇的時候,都讓我們都有一種開心的感覺。放掉丈夫的羈絆,終於讓我體會到「活出自我」的樂趣。接著也要練習放掉對兒子/媳婦小家庭的羈絆了。
兒孫自有兒孫福
我曾經過度涉入二兒子Happy和媳婦Amanda的家庭,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好意,應該得到大家的感激,可是事實不然。
當我說:「我來帶小朋友,你們夫妻倆一起去看場電影吧!」結果反而造成小夫妻壓力重重,因為他們為了長輩的好意,要趕著時間回來和我交班,這樣一來,一點也不好玩。
後來我才弄懂,原來對他們而言,他們寧可膩在家裡,和小朋友玩耍,說故事給小朋友聽……。唉,這就是我自作聰明的地方,當我去牽絆別人的時候,無形中也就牽絆了我自己。
為提昇靈性境界而努力
如今,我在上班族「為自己而活」的努力過程中,終於弄懂這一輩子「為自己而活」有四大選項,前面提及和家人的關係由「緊」到「鬆」,由「拉」到「放」,這是在「關係上」要「放自己自由」。
另外三項是「身體上」,「經濟上」和「靈性上」,我也需要學習放自己自由。如何把身體照顧好、如何對錢不擔心、如何提昇靈性境界,點點滴滴都是為自己而活的步驟和努力啊!
所以,如果你問我有為自己而活嗎?
我的答案是:Yes!Denfinately,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