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政達

兩名女士閒坐聊起她們的丈夫,陳女士記得的是,當初她丈夫還在讀博士,兩人還不熟,約在飯店大廳見面。「我老遠看見他坐在大廳的椅上讀論文,穿著涼鞋,翹起腿。有幾秒鐘,他沒看見我,我高興地看著這個男人。」

林女士的丈夫,當初是攝影記者,她記得的是,跟他約下午3點在某圓環鐘塔下見面,要去做採訪,「我晚到幾分鐘,看見那個人背著照相機,真的坐在鐘塔下,也不敢離開。」

後來,他們有了更多親密分享時刻的記憶,然而,她們始終記得這些瑣碎的、無關緊要的「掠影」。

許多親密記憶都有相同的特質,有研究認為記憶就是許多個「隨機的掠影」,不夠精準以形容親密關係,卻總是一再出現。但是,這些「不精準」的記憶,到底要告訴我們什麼?

說來還滿玄的,有些伴侶主張「人生要精采」,他們在一起的記憶就像廣告片,安排華宴、禮物、活動、國外旅行和雲霄飛車般的快感,但「華麗記憶」伴侶卻比「瑣碎記憶」伴侶更容易傾向分手,也許「思念總在分手後」,平淡無奇的回憶顯然更禁得起時間考驗。

麻省理工學院的神經生物學家麥特.威爾孫這樣說道:「我們把記憶當成經驗的紀錄,但記憶並不僅是儲存訊息,而是『相關的訊息』。」如果我們接受此論點,那麼在那些關於親密伴侶平淡無奇的,連回想者自己都覺得莫名其妙的記憶裡,必然藏著某種「相關的訊息」,像強迫中獎那樣,讓我們一再回想起。

社會學家皮耶.布迪厄也有相同的說法,他主張連社會學也要從這些掠影般的記憶開始貫串,尋找意義。當然,也應可做為我們在家練功的功課。

這個練習雖然靜態,卻很重要,也就是1977年心理學家提出的「鎂光燈記憶」(Flashbulb memory),但是,我們必須記得,那些像鎂光燈閃過的,不一定是昂貴的華麗片段,靜靜的回想,整理思緒,這些回憶牽引出來的事件後來如何發展,對往後關係的意義?

譬如,陳女士後來追想,那個遙遠的夜晚,她和後來成為丈夫的人在飯店聊天,男人從口袋裡拿出一本寫得密密麻麻的筆記本。後來呢?她說已不記得了,但也許是她的記憶在提醒著她,最平凡的時刻,才是最值得珍藏的回憶。我的結論則是,是記憶這件事,讓那些記憶變得精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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