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科技發展的方向都是人類感官的強化與延伸,不外是強化了人在「眼、耳、鼻、舌、身」這五感的能力。
比如電視讓每個人都成了千里眼,電話的發明讓每個人都是順風耳,飛機的發明讓人得以騰雲駕霧。回顧人類的科技史,所有的新技術與新產品無非都是在強化人類的肉身功能。
今天的各項科技,在100年前看來其實就是神話,100年前的人們絕對無法想像「千里傳影」和「萬里傳音」這樣的畫面。
我們甚至可以循著線索去追尋,人類是基於什麼樣的脈絡創造出這些科技,或著,那催生科技的文明也許就是神話,為了想讓人扮演神的角色,科學家依據各種神話傳說來研究發展,於是造就了今天這樣的社會。
但,在人類的感官之外,科技還能創造出些什麼?科技真的能把人變成神嗎?那神和人最大的差別是什麼?
這些問題也一直挑戰著所有的科學家。對地球上最頂尖的科學家來說,把電腦、電話和飛機做得效能更強大是一點也不值得興奮的事,因為這些科技早就存在了。
頂尖科學家想追求的是絕對的創新,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產品。
以目前的情況來說,「第六感」這三個字是人類科技文明的最前線,它標示了一個全新的研究領域,讓人透過科技去具備從來沒有擁有過的能力,也就是讓人去扮演神。
比如,當我們在路上遇到一個陌生人的時候,馬上可以知道這個人的姓名和學經歷以及身家背景;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馬上可以掌握這地方的所有人文地理資訊;在書店拿起一本書,馬上就能知道這本書值不值得讀。
這些看起來匪夷所思的劇情,其實馬上就要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之中了。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媒體實驗室(Media Lab)」裡,由科學家蓓蒂.麥伊(Pattie Maes)所領軍的團隊在過去幾年來一直致力於「第六感科技」的研究,透過結合各項科技來創新人類的新能耐。
蓓蒂團隊這些看來不可思議的產品,其實大都只是整合了「微投影機」、「無線網路」這幾項科技。
比如我們之所以能了解一個陌生人、事、物的背景,其實只是我們隨身的電腦系統,透過投影機掃瞄了那個人、事、物的影像,再利用影像上網找到了相關資料,「第六感科技」的背後並沒有太高深原創的技術,只是科學家利用創意整合了一些現有科技。
也許相關的研究才剛剛起步,但放眼未來,「第六感科技」勢必是一波大浪,台灣向來自詡資訊科技大國,在這個方向上,我們的產官學界有任何的投入或產出嗎?
如果沒有,那也該是迎頭趕上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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