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歲之前交過10幾個女朋友,之後就沒再算了。我把女友分成女朋友、性伴侶,還有純粹搞曖昧的。女朋友大多交往2、3年,性伴侶通常2、3次就收手,搞曖昧的未必會上床。總之,我經常同時遊走在這3種類型的女友間,所以每年情人節都很忙,要跟好幾個女友吃飯,只是不管感情走向哪裡,我都沒辦法愛得很投入,只要一個感覺不對,我就會突然轉身就走,毫不留戀,連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

有個朋友看我這個樣子,跟我說,當你覺得你現在的內心缺少了什麼,一定是在某個時間點,你把那個東西遺落在某個地方,你得回去把他找回來。但我要怎麼找呢?直到去年我參加國中同學會,和初戀情人重逢,才讓我回想一些事情,補上內心那個空洞。

我的初戀是在國中二年級,我參加學校的登山露營活動而認識了她,從此書信往來,偶而也會在學校短暫約會。畢業後,她讀高中,我因為跟家裡鬧翻,獨自北上半工半讀,和她則因父母阻攔而聯繫不順,好幾次我南下到她家附近守候卻無功而返,甚至曾因此趕不上最後一班回台北的班車,而在公車亭被蚊子咬了一整晚。

高二逃家 找我同居

升高二那年她被留級,與父母爭執,就私奔來台北找我,我很高興和她同居一個月,也發生性關係。後來她爸爸透過我的家人找上我,硬生生把她從我身邊帶回去,從此音訊全無,我寫信給她都石沉大海。有一天我媽來找我,看我過得不好,就給了我一個非常漂亮的金墜子,那是奶奶送媽媽的,我決定送給我的初戀情人,於是掛號寄出。幾個月後的一個雨後傍晚,我在大門口泥濘的地上看到一張郵件招領通知,我知道被退回來了,哭得很傷心,也沒去領回,從此就在很多女人之間遊戲人生。

多年後,巧遇當初幫我們傳信的朋友,得知她被爸媽接回去之後一個禮拜,爸爸就過世,家族的人都認為是被她氣死的,因為爸爸走得突然,家裡事業沒辦法維持,公司很快就被虧空而負債累累,不久變賣家產舉家搬遷,所以我寄的信她全都沒收到,我也因經常搬家而讓兩人失去聯繫。

知道真相讓我懸在心裡的石頭放了下來,但是空間仍沒有騰出來,因為她的形象是那麼美好,我沒辦法再容下第二個人,還是結交很多女朋友。直到去年同學會重逢,我回家後好好回想與她之間的點滴,才把遺落在她那裡的愛找回來,也感覺釋懷了。未來希望有緣遇到我所要的另一半,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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