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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張涵

網路不但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其創造的經濟和產值更被證明潛力無窮,全球企業管理顧問機構波士頓顧問集團(Boston Consulting Group)最新發表的「4.2兆美元機會:G-20的網路經濟」報告中,就預估二十國集團(G20)的網路經濟(Internet Economy)2016年將貢獻4.2兆美元產值,若以國家GDP喻之,則相當於排名全球第五,僅次於美、中、印、日。
 
該報告的共同執筆人David Dean表示,2016年將有高達30億的網路使用人口,與現在相比,幾乎占世界人口半數,且如果網路經濟是個國家,其GDP將位居前五。
 
面對流竄四周的網路經濟,世界各國業者早已看準了金流的必要性,積極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彈指」間名利雙收;像是全球最大的線上交易支付平台PayPal,2002年被拍賣網站eBay以15億美元併購為子公司後,目前已在全球190個國家和地區間通用,成為eBay金雞母,2010年就貢獻母公司營收近4成。
 
除美國品牌,大陸網路經濟同樣蓬勃發展,去年網路經濟GDP占整體GDP比重達5.5%,位列全球第三,也讓大陸最大的電子商務網站阿里巴巴率先出招,力推「支付寶」(alipay)做為中國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支付寶已站穩中國領先地位,並與全球100多家銀行及VISA、MasterCard等機構合作,近年來,支付寶還搶進台灣市場,阿里巴巴旗下B2C網站淘寶網與台灣網勁推出的「台灣淘1站」,就將支付寶列入付帳選項,本周支付寶又和玉山銀行聯手推出「兩岸支付通」。
 
礙於台灣沒有第三方支付金流機制的法規,許多業者都得自行尋找出路,像網家(8044)旗下「露天拍賣」本周宣布,啟用站內收單的「PayLink」;遊戲高價股歐買尬(3687)則早在去年,就整合國內金流服務商推出「歐付寶」,歐買尬董事長林一泓強調,「電子商務的決戰點,應該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
 
Dean指出,已開發國家決策者常說,新興市場每年的經濟成長率高達10%左右,但實際上,其自身的網路經濟就有類似的成長潛力,BCG預估2016年以前,G20網路經濟每年成長幅度逾1成。
 
網路金流在國際上已有多個成功範例,但在台灣,法規仍規定非金融機構不能成為收單單位,讓不少業者在競逐網路金流市場時綁手綁腳,當網路經濟已不能小覷之際,台灣主管機關必須以更宏觀的高度鬆綁法令,讓本土「宅經濟」成為推動台灣經濟成長的一大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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