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列出「待辦事項清單」有所助益,列出「絕不做事項清單」或許更有助益。管理書籍作者海登(Jeff Haden),最近在公司雜誌(Inc.)網站上的專欄指出,每個人每天都不應該做以下八件事情:
 
1.跟別人說話的同時查看手機。
  大家一定都遇過這種情況:跟別人講話講到一半,對方因為手機發出了某種聲響,突然中斷談話去查看手機。想要脫穎而出,想要讓別人喜歡,當別人跟你說話時,讓他覺得他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人。
 
2.開會時做起其他事情。
  想成為會議室裡最聰明的人,最簡單的方法是,成為會議室裡最專心的人。專心開會可以學到的事情超乎一般預期。不只增加對公司或者討論議題的了解,也會更了解其他與會者,從而找到在公司的做人處事之道。
 
3.在意在生命中毫無重要性的人。
  家人、朋友、員工等真正重要的人,才值得你投注時間與注意力。對於不重要的人,不需要太介意他們。
 
4.使用多種訊息提醒工具。
  很多人的電腦跟手機設定成,接到任何訊息時,立刻通知他們,但很多事實際上並沒有立即知道的必要。一個人不應該處於隨時被干擾的狀態,而應該依照需求,設出固定查看各種訊息的時間。時間應該掌握在自己的手裡,而非其他人。
 
5.讓過去支配了未來。
  犯過的錯很寶貴,可以從中學習,尤其是幫助自己了解自己是怎樣的人。但對於過去,卻不該花太多時間去想。過去是一種訓練,它確實造就了現在的你,但卻不能決定未來的你。
 
6.等到有百分之百的勝算才做。
  面對一件新事物,能否成功當然很難確定,然而能夠確定的是,你願意為這件事付出全部的心力;萬一不成功,你願意再試一次。所以,不要再等到有百分之百的勝算了才敢做。
 
7.在背後說別人壞話。
  不敢當著某位同事面前說的話,恐怕也不適合在他背後說。不如把時間花在有用的對話上,完成的事情會多許多,獲得同事的尊敬也會多許多。
 
8.不好意思拒絕,只好勉強答應。
       拒絕別人確實不容易,但是拒絕的負面效應通常沒有想像中大。如果你有拒絕的好理由,解釋給對方聽。不願意體諒的人,不需要花太多心思在他們身上。
 
  從今天開始,列出你的「待辦事項清單」,也列出你的「絕不做事項清單」,並且要求自己務必去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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