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蓉

2012年3月,中華電信宣布免費推出個人雲服務,在台灣地區市場掀起一波個人雲服務熱潮。雲端應用服務發展被兩個主要趨勢影響:包括可跨裝置分享的資訊及內容、可跨終端裝載的可變形軟體。因此,「將個人資料集中在雲端儲存,再同步傳送到各裝置」的「個人雲」模式,成為新時代的主流。
 
在Web 2.0風潮下,個人資料上傳到雲端並進行分享成為一件簡單又普遍的事情,YouTube及Picasa都是一般個人常用的雲端工具。

直至Web 3.0時代,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及智慧型電視到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購買並下載應用程式(App),改變個人對資訊、內容及服務的取得方式及使用習慣。
 
各類型服務發展被兩個主要趨勢影響:一、跨裝置分享的資訊及內容。二、跨終端裝載的可變形軟體。在此風潮下,國際ICT大廠積極整合集團內部資源,推出整合各類型雲端用服務的「個人雲」服務。
 
個人雲服務有五大趨勢。一、帳號統一化:各ICT大廠整合集團資源,統一品牌形象,為其下個人雲服務增添吸引力。除Apple系列服務使用iTunes帳號、Google系列服務使用Google帳號外,Sony於2011年9月宣布統整PlayStation Network及Qriocity的音樂、影視及遊戲服務,整合成單一平台Sony Entertainment Network(SEN)。
 
微軟3月宣稱,Windows 8將要求使用者用統一的Microsoft Account登入,並將Windows Live及Zune兩個品牌的服務名稱統一及簡化,消費者未來使用單一帳號登入各個硬體裝置,就可使用該帳號擁有的服務及內容。
 
二、付款集中化:消費者可設定該帳號指定使用的付款方式,如信用卡、Gift Card等支付工具來購買應用平台提供的數位影音遊戲等內容,讓付款流程更方便快速,也相對鼓勵消費者購買更多內容及服務。
 
三、空間免費化:ICT大廠提供免費的雲端空間,讓消費者上傳文件、個人資料等。藉由提供雲端服務附加價值,讓消費者黏著在該品牌的Eco-system內,促使消費者花錢購買同品牌的其他硬體商品,或是增加廣告平台的有效用戶數。音樂、影片、電子書等內容服務,也都免費儲存在雲端。消費者購買或租用數位內容,等於取得「Access」權,讓消費者在任意裝置下載或串流數位內容。
 
此外,個人雲服務通常還會限制單一消費者可Access內容的裝置數量,以確保服務僅供個人使用。創新服務業者要在個人雲時代嶄露頭角,不僅服務需跨裝置提供,還可結合社群力量,匯聚更多人潮,並創造忠誠使用者。
 
以雲端硬碟服務商Dropbox為例,最為人稱道的推廣方式是,每多推荐一個使用者使用Dropbox,可獲得250MB的雲端空間,Dropbox在2007年推出服務以來,吸引全球超過5,000萬名用戶。今年初更進一步加入Facebook帳號整合機制,將個人的Dropbox帳號與Facebook帳號連結後,可直接邀請Facebook的好友進入共享資料夾編輯檔案,預期此功能將擴大Dropbox的用戶基礎。
 
以往ICT設備業者銷售硬體產品,在於提高產品性能、降低硬體成本。進入個人雲時代,ICT設備業者推出產品時,需考量與個人雲服務搭配使用性。由於雲端服務著重服務的資料同步的即時性、資料讀取的速度。因此資料結構的設計、伺服器架構設計、資料中心的選取,都成為ICT大廠在轉型成雲端服務業者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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