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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一本愛情小說,裡面寫到:要獲得女人歡心,就要先通過她的陰道,奪取她的心。這用來形容我的想法最貼切。我覺得性是男女關係裡,最基本也最重要一環,如果性愛兼具,當然最完美,若無法達到平衡,我情願選擇獲得性滿足;缺乏性的愛,我認為跟親情沒兩樣。


處男男友 口是心非
我的觀念比較像男生,性、愛是分開的。我了解很多人認為這樣太濫交,別的女生怎麼想我不知道,對我來說性很影響交往。兩個人在一起,首先要有好感,接下來可以有親密關係,大家不一定為了愛才上床,只要雙方愉悅,做愛沒什麼大不了;若是性能彼此滿足,再考慮能不能真正相愛。
人跟動物一樣,性是最原始的本能和慾望,性方面無法契合,怎麼長久?男女之間要是沒性有愛,我會找另一個有性無愛的對象,道理跟吃飯一樣,在家吃不飽,只好去外面吃;甚至花錢買「飯」吃,也沒什麼不妥,甚至我也能接受自己的男人吃外食。

我不鼓勵男友去玩,但他們要去我也不反對。我明白男人,都想要新鮮刺激,容易被小頭操縱,你越想管住他們,他們就越好奇,不如讓他們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有一任男友,直到大學畢業還是處男,我是他第一位女友,也是唯一有性關係的女生。在一起久了,我發現他常偷看路上美眉,好幾次追問他是不是對其他女生有幻想,他都不坦白,其實我知他心裡哈得要死。有次我跟他約到飯店,說給他驚喜,開好房間後,我打電話找應召小姐,還幫他挑小姐,找個身材、臉蛋跟我完全不同的類型,他嚇到以為我發生什麼事,我很平靜地跟他說好好享受,離開前還從口袋拿了幾千塊給他。
我這麼做是讓他明白,我懂男人要的,買春純粹為了發洩,並不是因為愛。我不介意我的男人跟別的女人上床,但前提只能有性,一定要戴套,男人什麼都玩過,比較坐懷不亂。
好友知道我這麼放得開,都覺得不可思議,擔心我男友會被拐跑。但我認為,人是我的,怎樣都搶不走,不是我的,用鐵鍊鎖住也會跑掉。


不想結婚 戀愛就好

我今年35歲,真要結婚,10幾年前就結了,感情我不強求,享受戀愛也很快樂。女人跟男人一樣有權追求性福,這些年我認真交往的男友有8個,只上床的男人有20幾個,高興跟誰一起就一起,反正男人都習慣下半身思考,帥的、醜的劣根性都一樣。女人不應被婚姻綁住,合則來不合則分,做炮友也可以,活在當下最重要是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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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