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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治

我在一家服裝公司打工,公司2樓是辦公室,3樓是工廠。我在三樓擔任品管員。說是品管,其實什麼事都做,事情很多也很雜,但我多能坦然面對,心想:「反正上班8小時,時間就是老闆的,主管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唯有一件事讓我不大情願,就是主管老是把我當成跑腿小妹,一下子吩咐我到2樓辦公室影印,一下子又叫我拿東西,害我一整天樓上樓下跑來跑去。老實說,我心裡很不樂意,有種被差遣使喚的自尊受傷感,我想主管一定也覺察我的不悅,因為他也老是板著臉。

後來我轉念一想,雖然被當跑腿小妹,但我平常忙碌到幾乎沒時間運動,現在每天樓上樓下跑,何不把它當成一種運動?抬頭看看同事,他們都在自己的位子上埋頭苦幹,難得起身走動,啊!他們一定羨慕我可以到處走動,舒展筋骨。

這一轉念,心情就變得愉悅,主管再叫我跑腿影印時,我積極主動,面帶微笑,主管可能也感受到我的改變,交代工作時,語氣也變客氣,總是說:「拜託,幫我影印一下可以嗎?」或是:「請幫我拿個東西好嗎?」

轉個念,我樂於當跑腿小妹,工作更快樂,人際關係也更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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