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魯 街友
從前生活匪類,愛喝愛賭,頭路沒了,老婆孩子也跑掉,錢輸光沒飯吃、付不出房租,日子過不下去,只好跟朋友、家人借錢,到後來家人也不理我。別人都勸我重新做人,只是壞習慣真歹改,身無分文,最後被房東趕出門,就開始流落街頭。平常靠撿破爛、打零工維生,也在工地打雜、路邊發傳單,每天賺個幾百塊,勉強夠錢喝兩杯。
露宿街頭還能有什麼好事,連找個睡覺的地方,都被趕來趕去。不過,遊民也有賺大錢的方法,最常就是給別人做人頭。之前我在橋下跟幾個朋友一起,有天一個穿著西裝,打扮光鮮的人,帶大家去餐廳吃香喝辣,問我們願意不願意做人頭,除了答應給20萬,還可以出國玩,反正我們無親無故,沒什麼在怕的,就答應了。
中年熟女 邀我回家
後來,我出車禍住院沒辦法去,隔一段時間,再次遇到那幾個朋友,發現他們身上都帶傷,才知道原來他們被帶到大陸,有的被割掉器官,有的被用來詐領保險金,被人斷手斷腳,弄瞎眼睛,能回來已經偷笑,後來還被管區警察抓走,幸好當時我沒跟著一塊去,否則絕對沒好下場。我們無親無故,要不然就是有精神病,根本沒人在意我們死活。
其實,拐遊民騙錢的事常發生,10年前我就遇過類似的事。當年我跑到南部打零工,認識一位40歲的女生,對方主動跟我攀談,也不介意我的身分,她常帶吃的請我,我們也聊得很投緣,我以為我遇到知己。
認識半年後,女的看我無家可歸,邀我回家住。有一晚,她跟我說,她父母不在了,也沒什麼親人,一個人生活很久,想找個男人安定下來,她主動向我提出結婚。我心裡暗爽,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讓我不用再流落街頭,沒想太多就答應,隔天我們去辦理登記。
2星期後,她拿了份東西叫我簽,我大概看了是保單,她說是為了我好,也給雙方一個保障,保險金額600萬。當下我覺得有點不對勁,怎麼都不肯簽,晚上趁她睡著就偷溜離開,從南部跑到北部去,從此不敢再跟她聯絡。
幸好我走得快,否則小命不保。我看穿她跟我結婚是假的,其實是想謀財害命,詐領保險金,否則我長得又不帥,要錢也沒有,只有爛命一條,誰會看上我一個遊民?
我已54歲,呷到這年歲,什麼都看開了,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種瀉藥,我的命該如此,以天為被、席地為床,做街友才比較適合我,逍遙自在,現在每天有酒喝就很快樂,嘜擱想孔想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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