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電話、語音搜尋、攝影圖形辨識、定位導航、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都會大放異彩。鈴聲影音是基本的、數位內容爆炸也是遲早的事。社交機制,光感、壓力、電阻觸碰,一維、二維、可愛(微軟推出的)條碼辨識,電子錢包,AR實境,生物特徵感應,有太多太多炫目驚奇的事物,從科幻的電影裡一大步一大步實現在生活之中。

行動的時代來了!行動行銷的時代,當然也來了。技術或介面上的炫目是有的,但就行銷專業而言,這裡真的沒有新鮮事。行銷的本質從來就沒有變過。在行動行銷的領域裡,付費商業訊息可能只有1則、專屬給某個人的訊息(這實在稱不上「廣」告),但行銷的目的沒變,行銷的重點沒變,還是替廣告主(付費請你散佈商業訊息的客戶)擦亮品牌、增加銷量,還是要知道TA是誰、說甚麼、怎麼說、透過甚麼說。

行動行銷不乏味、不老套,但仔細一看,會發現行動行銷根本就脫不了網路行銷的範疇。

社群(Community)、內容(content)、電子商務(commerce),3個C又來啦。是不是沒有新鮮事?

以現在廣告公司或媒體購買公司的狀態而言,都還沒找出真正可以釋放新力量的know-how,換句話說,以往專業的角色,在這個新架構下並不是很專業。套句老話(很不新鮮的),典範正在轉移,舊專業的意義正在流失。

網路上有一整個世界:我的朋友在裡面,我的錢在裡面,歷史在裡面,還沒發生、即將發生的事,也在裡面。行動網路的意思是,這一整個世界,這下子全握在消費者的手裡了。30億個人行動上網,30億個更快速、更在地、更即時、更精準的世界,每一個都不一樣。

去年廣告量下滑7%,可以怪罪金融海嘯。但是媒體預算比例逐年轉移的現象,可跟金融海嘯無關了吧。不要說行動行銷了,連PC網路行銷的基本功,都還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嘗試發展。

廣告客戶不確定網路廣告的效用、預算寧可挹注傳統媒體、欠缺第3方公正單位監播;這些讓網路使用量和網路廣告量不成比例的原因都是理由,只是這些藉口越來越薄弱了:廣告客戶開始熟悉網路行銷的手法,電子商務也讓廣告客戶看到成績,各種影音多元媒材的Rich media技術更日益普及。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但行動行銷的密度更濃、複雜度也更高,我們趕緊學好新把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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