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愛情該是你儂我儂,不分你我,不過夫妻間還是保有空間並互相尊重,日子才能走得長久。
這對年輕夫妻郎才女貌,極其登對;尤其這男人皮膚白裡透紅,身形修長,氣質高雅,像個白馬王子似的,不過就是有一點小小瑕疵,「髮量稍稍有些不足、髮際高了些」,也許你會稍微嘆氣說聲:「可惜了!」但你的結論還是會「瑕不掩瑜」,只是這點小小瑕疵看在這位足以媲美完美妻子的眼裡,可是不得了,把這小小瑕疵大大地鬧騰一番。
法官問這位妻子所告何事。她說:「我要控訴廠商廣告不實。廣告上說延請國外專人來台量身訂做,並到國外製膜,整頂手工假髮保證自然的像是真髮……」但見她從皮包內拿出假髮,她說:「法官,你看這頂假髮哪有自然,一看便知是假髮,一點兒都不像真髮!廠商根本欺騙,所以他們須退還所有費用。」她詳述與廠商洽談承製假髮的過程,這時在場的當事者也就是她先生不發一語,態度困窘,顯然地訂購假髮不是他的主意,而是由妻子主導並一手包辦。
先生不戴無法舉證
法官略帶無奈的神情說:「關於美容整形或假髮,是否符合消費者標準,非常主觀;例如什麼叫自然?什麼才像真髮?這也是很主觀,我看妳手上這頂假髮很自然啊!不然請這位先生把它戴上,我們讓旁聽席的人表決是否自然。」這位男士登時漲紅了臉,神情極其窘迫,渾身僵硬的坐在那裡,完全不願配合。其實法官也不是真要表決,只是讓她明白這判斷標準的困難,便說:「那就在下次庭期,請原告對於這成品不符合約的自然程度負舉證責任。」這位男士不等他妻子,便氣憤地離席。最後妻子撤回這件消費訴訟,不久夫妻倆也結束了婚姻。
當然「髮量少」或「假髮」都不是重點,妻子代為爭取消費權益也沒問題,只是縱算再有理或感情再甜蜜,也不得罔顧另一半的心情,話說誰願意把自己的不完美被大肆張揚或公然討論?更何況所謂「為他好」,某程度和「嫌惡」是畫上等號呢?
賴芳玉《愛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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