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室友回家時,我邀朋友龜仙來吃晚餐。晚餐後,問龜仙要不要馬殺雞一下,還問他,是不是到床上「馬」比較舒服……
當初和龜仙還是「純朋友」時,我們曾在咖啡店激烈辯論,理想的交往步驟到底是「認識─上床─交往」還是「認識─交往─上床」?龜仙認為,所謂的「認識─交往─上床」,在歐洲是還沒上床過的青少年才幹的蠢事,「畢竟大家都是第一次,總會比較害怕吧?」「到最後要是分手,之前投注心力的交往不也就是白搭?浪費時間而已嘛。」「再說,交往後分手的傷痛比上床後變陌生人的傷痛痛太多啦!」因此,龜仙的結論是,有過經驗的成熟男女交往步驟當然是先上床再看看能不能進一步。
破處不等於是認定
龜仙說的是他自己的心路歷程。當初和第一個女友交往時,大家都是10幾歲的處男處女,龜仙生性拘謹,根本不敢想那方面的事,更何況自己也是處男。想不到交往一年後,女方先開口「要」了。龜仙在禁不起對方一再「懇求」,還是上了,兩人瞬間破處。幫對方破處的龜仙,當下立刻覺得自己要負責任,以後一定要娶她。
想不到繼續交往3年後,竟因女方劈腿而分手!從此龜仙對「處女」幻滅:「就算是你破處的也不一定就會認定你。」既然看穿了這一點,那幹嘛不省點時間,直接「認識─上床─交往」就好了呢?
聽龜仙說得振振有辭,重點來了,到底認識多久之後上床比較適當?我和龜仙說,以台灣人的思考習慣來說的話,認識24小時內就上床,不但男人可能覺得這個女人隨便,女人也可能覺得自己太便宜對方;反過來說,女人也可能覺得男人隨便又便宜。但是這些「觀念」在絕大多數已經「破處」義大利人眼中卻覺得一點都不重要:「認識24分鐘就上床也OK,看雙方的感覺而定,你情我願嘛。」於是……
既然如此,決定追求龜仙的我,決定入境隨俗。如果他不會覺得我隨便,那我不妨試試他的「火力」。所以趁著聖誕節室友都回家時,邀了龜仙來吃晚餐。
第一晚,吃完晚餐,我問龜仙要不要馬殺雞一下,我可是宿舍裡赫赫有名的馬殺雞與腳底按摩天后啊。在客廳裡把龜仙「馬」酥了以後,問他是不是到床上「馬」比較舒服。
詭計被識破裝無辜
龜仙這下警覺地跳了起來,邊笑邊指著我說:「妳到底想幹嘛?」我裝無辜說:「沒有啊。真的,你躺在床上我比較好『馬』。」當然,那天晚餐就在兩方裝傻下到此為止。
隔天我再度邀請不會煮飯的龜仙來吃晚餐,進度是在床上把他『馬』酥後,互道晚安就讓他回他寢室休息。
自備大包套子報到
不過妙的是,到了第三天,已經當了整整8個月和尚的龜仙竟然就自動帶了一大包戴X斯(保險套)來了,在我房裡邊脫衣服時還邊自言自語說:「天啊我在幹嘛?」我在旁邊真是笑得合不攏嘴:「你不是說要先上床的嗎?」
之前看到新聞,丈夫訴請離婚的原因是認識妻子3天就上床。我是不知道,認識3天就上床和離不離婚有啥關係?難道當初作怪的不是他的老二嗎?難道他是被強姦的嗎?以上床速度來評斷一個人好壞,是失之武斷的。食色性也,很快上床不代表就是壞姻緣,交往很久才上床也是雙方選擇,不必對「上床」加諸太多意識型態,這只是成熟男女的你情我願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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