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男友當兵時,他總是說:「寶貝,妳要乖乖等我。等我當完兵,我們就結婚。」 退伍時,他說:「現在談結婚太早,我35歲才要結。不過,到時妳也35歲,應該老到生不出來了吧!」 半年後,他對我這交往8年進行式中的女友說:「丹丹,我不能對不起她,讓她名不正言不順,所以我只能跟妳說對不起。」 我問他為什麼要劈腿?他說他想結婚,我不適合的原因如下:「第一,妳家跟我家,門不當戶不對。我家是公務員,妳家是做生意的。跟我家氣質比,妳家太粗俗了。」 「第二,我媽不會要一個不把薪水給她管的媳婦。」 「第三,妳很懶,都不幫我媽媽洗碗。」 我說:「先生,真的。看來我一點都不符合你家的要求,所以我們分手是對的,後會無期。」 他讓我看清一點:愛情的長短,絕對不適用「戲棚下站久了就是你的」這句話,而且當愛不在的時候,分手理由是對方用來說服自己分得很應該,他絕對沒有錯。 這段低迷的日子,讓我學到,千萬不要因此而否定了自己的價值。照顧好自己,讓自己重新站起來,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沒有他說的這麼糟,也不是要讓他後悔。而是別讓自己的人生就此打了個結,讓一個已經過去的人,掌管了自己的喜怒哀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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