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政達

生活中有太多選擇不見得是好事,但看現代婚姻市場上外遇和小三如此尋常,似乎印證了心理學家早就發現的道理:「選擇太多,反而讓人擁抱不選擇的自由。」

話說2000年,心理學家S.Lyenger和M.Lepper在《人格和社會心理學期刊》發表文章,他們在某高級住宅區賣場舉辦果醬試吃,第一組可以試吃6種果醬,第二組可試吃多達24種果醬,但兩組人都可自由選購24種果醬。結果,試吃6種果醬的這組人,有30%買了果醬,第二組真的買的人,卻只有3%。

心理學家解釋結果時主張,選擇項目太多,可能會讓消費者分心甚至氣餒,最後乾脆不做選擇,也就是不買。其實,如果降低選擇機會,反而會提高消費者的樂趣和滿意度。

把心理學應用到餐廳裡吧,我們進到館子,從數十道、甚至上百道菜色中點了自己的菜,會不會常有一種遺憾感油然而生,念念不忘沒有點的菜。在賣場中面對琳瑯滿目的試吃,很多人乾脆不買,因為「買下一罐果醬,就意味失去了其他23種果醬的味道。」

這種心理機制,和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認知多麼不同。當我們覺得「選擇」和「自由」應該畫上等號,我們的內心卻悄悄地提出抗議──過多的選項和自由,反而讓我們的心變得不滿足,轉變成氣餒的心情。

「滿足」是一個古老的概念,卻是現代人最需要修的一門功課。曾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賀伯.賽門則將「滿足」帶進經濟學,認為當人為擁有選擇,而投入大量的時間和成本(逛賣場、試吃是要花時間的),最後最理想的策略就是「滿足」。

我想起每天會經過的一家「北斗肉圓」,原先只賣一種肉圓,大概老闆嫌口味選擇太少,前陣子推出「芋頭肉圓」,去吃時老闆會問:「要原味的還是芋頭的?」我還愣了一下,決定各吃一顆以後才知選擇,後來我去,不忘加上一句:「肉圓一份,要原味的。」

一個月後,老闆悄悄收起「芋頭肉圓」,還是只賣一種口味。問起原因,老闆說:「多了選擇,生意也沒變好,反而每個客人還要多道手續說『要原味的』累死人了。」

所以,最能讓人「滿足」的生活法則其實很簡單:不要為了「選擇」而去追求「選擇」,「不選擇的自由」也可能是最大的自由,那表示在那時刻,你的心是「滿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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