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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靈修團體日月明功黃姓女信徒,強迫就讀高中的兒子,到秘密聚會所「默園」參加檢討大會,遭多位成員批鬥、綑綁、囚禁18天至昏迷不治。
檢方與該團體鬥法多時,直到今年1月偵結,起訴8名直接參與凌虐嫌疑人,包含信徒口中的陽光老師教主陳巧明,與死者母親黃芬雀。2月21日檢方聲請為陳、黃以外6名被告,進行司法精神醫學鑑定。法官希望透過社會心理學調查,了解被告是否在權威下沒有抵抗性,進而做出非理性行為。
事件發展至此,我猜想接手鑑定團隊將「一個頭兩個大」。根據《刑事訴訟法》,法官想問的是被告「責任能力」。簡言之,若案發當時,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使其無法辨識行為違法,或欠缺依辨識而行的能力,就是無責任能力(心神喪失),即便犯行確鑿也不罰;責任能力受損(精神耗弱),得酌減其刑。

確診罹病就有困難
由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組成的鑑定團隊,要在司法攻防過程,確診被告有無罹病本已不易,還要認定沉迷邪教(cult)達嚴重「心智缺陷」,殺人放毒氣當下均非本意,肯定難上加難。且看日本奧姆真理教地下鐵毒氣殺人事件,纏訟近20年,便是一例。
因此,罪犯患精神疾病,如握「免死金牌」,絕對是流言。鑑定醫師認的是嚴重精神疾病,失眠、焦慮不在其列。再者,病情多變,就算領有精神重大傷病或身心障礙證明,法官也會參酌鑑定報告,明辨犯案當時是否心智混亂、責任能力欠缺。轟動一時的高鐵炸彈案,持有律師執照的涉案人,佯稱重度憂鬱便被識破。
邪教不是村夫愚婦的專利。日月明功與奧姆真理教成員,受過高等教育可多著。作家村上春樹以為,根本問題在(日本)社會沒有一個有效而正常的次要體系(安全網),去容納被主流體系排拒的人……好犀利的社會精神病理鑑定。


吳佳璇《人情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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