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淘感情再好,也很少像她們這樣,可以交往同一個男人。

阿芳和小文高中在校時形影不離,打扮像,說話像,連成績也像,畢業後讀同所大學,雖然不同系,但校外租屋住在一起。不過論外表兩人旗鼓相當,男人運卻天差地別,話說那年某系學長狂追阿芳,學長留長髮、彈吉他,又是系會長,很多女同學暗戀。可惜佳人不稀罕,阿芳愛的是小眼睛男,不愛瀟灑帥哥,但是勾著學長走在校園,好像頭頂上有光環一樣,於是就在一起了。一年後阿芳變心,因為校外社會人士有錢又好玩。
「妳這樣對學長不公平吧?」小文不以為然。「如果妳喜歡的話,就拿去啊!」阿芳笑笑的答非所問。阿芳提分手後,學長就和小文在一起,男友和平轉移,兩人沒有一絲尷尬。其實學長和小文,一個移情一個自作多情,可惜學長的心一直都在阿芳身上,3個月後,替身小文看破請辭。


夜店把男相當厲害
出社會後姊妹淘才分開,周末偶爾一起玩樂,阿芳對男人向來放得開,那時還不流行撿屍這個詞,但阿芳曾在小文面前說:「我今晚要那個男生!」在夜店不用裝醉,10分鐘內眼神對上,半小時後就被那個男生撿走了。小文只有羨慕的份。
時光輾轉,小文交了男友,在33歲時決定結婚,婚前K歌之夜有了戲劇性發展!當晚包廂擠了不少親朋好友,難得阿芳孤身赴會,因為剛失戀。「沒關係,等我結婚那天,看妳喜歡哪一個男生,就安排你們坐一起!不過這個男人妳不能碰,那就是我老公!」小文一邊安慰阿芳,一邊緊勾老公。這晚賓主盡歡,大家東倒西歪,天亮後姊妹卻反目,小文還氣得不讓阿芳當伴娘。
原來K歌之夜後,阿芳交了新男友,她的確守諾沒對小文未婚夫下手,卻把當天的一隻嫩雞吃了,那就是小文的弟弟!兩人大吵一架,阿芳還拿當年讓渡學長的事來討恩情,小文不領情,覺得阿芳根本配不上弟弟。
小文婚禮,不見阿芳,但小文弟弟倒是有出席,是小眼睛男生,小我們7歲,既幼齒身材又好,不得不說,阿芳還真有眼光哩!


純純╱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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