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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與汪小菲一見鍾情,立刻閃婚,媒體與網路上看好他們愛情的不多,認為這麼短時間成婚,將來很難善了,何況還是姊弟戀。


其實愛情的第一要義便是一見鍾情,沒有再見鍾情的,愛情是直覺主觀的,經過理智考慮的,不能稱為愛情,日久生情絕不是愛情。但一見鍾情並非沒有條件,條件是「似曾相識」。《紅樓夢》中,林黛玉第一次見到寶玉便在心中說:「這個哥哥我看過。」賈寶玉則脫口說:「這個妹妹我見過。」賈母斥他胡說,但他倆第一次見面就有似曾相識之感,因為他們前世見過,有夙緣。


「大小戀」是夙緣
大S說她曾夢過真命天子,因此與汪小菲一見面便知他是她的真命天子,聽在一般人耳中會覺得她為了給自己的一見鍾情合理化,編了故事,其實她說的是實話,一見鍾情的基礎是夙緣。
更有不少人酸他們,汪小菲若不是身價百億,大S會看上他嗎?其實大S賺錢能力不亞於汪小菲,追逐她的貴公子也不少,但未必得她青睞。
談情說愛一定要風花雪月,而風花雪月的營造莫不需要堆金砌玉,一個人只有不虞溫飽才有能力談情說愛。若拚衣食還來不及,哪有閒情逸致談愛情。汪若非「潘小閒錢驢」皆備,哪有能力談戀愛?潘是潘安之貌,小是年輕,閒是不需工作,錢是多金,那話兒一如驢的那話兒。汪若為朝九晚五族,哪得空飛來飛去探大S呢?
中國自改革開放後,有錢人才有能力談情說愛,將愛情與婚姻脫鉤,婚姻是靠道德與倫理維繫,愛情一與道德掛鉤便煞風景了。至於一見鍾情是否能天長地久?套一句羅大佑的歌:「姑娘!愛情是什麼我知道,但什麼是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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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