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陣子,琳達簡直電影《艋舺》名句上身,動不動就說:「為什麼要逼我啊?」那時候她常苦於怎麼提辭呈,抓到哪個朋友就要經驗談。
她說:「你知道,我這人真的不想說什麼傷人的話。提個好理由莎喲娜啦,大家都有台階下是最好的了。」我說這聽起來真像跟男友分手。
她說:「你這比喻倒是很貼切ㄟ!就好比說我有新對象了,之前就偷偷在約會試試看感覺如何,下定決心終於要來提分手,怎麼都沒辦法坦白說:『喂,我劈腿了,但也不想拉筋太久,所以我還是把這一腿收回去吧!』」我說那什麼理由比較不傷人?
她說:「所以才煩哪!有朋友建議說計畫出國打工留學或當國際志工之類的,然後裝出一副崇洋媚外的腦殘樣,而且出國前總有些拉里拉雜的手續要辦,這樣公司也不會拗太大。」我說這聽起來挺好的,可是妳看起來還是好困擾?
她說:「是真的很好沒錯。照理說,妳的男友聽到妳這麼有上進心,多少都應該支持妳吧?但事實完全不是這樣——我們老總居然說要當作沒看見我的辭呈,也不管我說什麼他就只會回『我給妳放假啦,三個月夠不夠?』『要學英文?公司出錢讓妳去上課』……唉,我就是不想待了咩!」我說這麼聽來妳公司對妳滿不錯的啊?
她說:「問題是我也不能真這樣拗啊!如果繼續待下來,其他同事一定會排擠我。何況我鐵了心要走人。」我說那妳最後的打算呢?
她收斂表情說:「我打算去理光頭。」我說那干辭職什麼事?
她嚴肅地說:「老娘看破紅塵,要遁入空門,俗事全部閃一邊去。」我說妳認真的嗎?
她笑著說:「開玩笑,遁入空門的隔天就來個『反頓悟』還俗不就得了嘛!」
我開始想像她頂著大光頭去新公司工作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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