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鈞
職場同事間常有搭便車機會,不論搭人便車或讓人搭便車,始終存在著人際互動的潛規則。雙方互動良好,藉此可以增厚情誼,甚至不無譜出佳話之可能性;互動不佳,反而有礙雙方人際關係發展。
讓搭便車成為好事一樁
既然名為「搭便車」,雙方當然是無償、無對價行為關係。但在公平、便利法則下,雙方都有一些潛規則必須遵守,否則,好事一件恐會成為壞事一椿。
若依身分(開車者、搭車者)、關係(熟識、生疏)、距離(長途、近程)、頻率(臨機、長期)等4項指標來區分搭便車潛規則,綜合分析如後:
◎開車者
除非個性不喜歡與人獨處,或與搭車者關係不佳之外,提供搭便車當然有助於職場人際關係。
讓人搭便車首先要建立的心態是「不計成本」,反正你都得開車前往,剩餘的空間並不具有儲存性,讓他人搭便車不會影響你的固定成本,何不與人為善?
第二項規則是「送佛送上天」,多花一兩分鐘、多繞一段路,儘可能把對方送到目的地。實在不便,就近公車、捷運站,讓對方便於轉乘為原則,最忌諱自顧自的,讓搭便車反而變成不方便,這種送一半的做法只會徒招抱怨。
最後是千萬不要「差別待遇」,多人同搭便車,張三送到家門口、李四送到巷口、王五另行轉車,除非是顯而易見、能說出道理的原因,否則一定會得罪人。提供搭便車對人際關係不加分罷了,若還減分,真是不智至極。
◎搭車者
別人給你方便,務必「心存感激」,最忌諱視為理所當然,尤其愈熟識的朋友愈應注意。
留心開車者的行車路線,絕不讓他多轉一個彎、多繞一段路,莫省自己該步行的一段路、該接駁的一趟車。萬一在這段「多」出來的路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遭警開罰,對雙方來說,都是極為尷尬而難以自處的情況。
其次是「平等」原則,千萬不要把開車者當作司機,應按約定時間、約定地點,提前到達等侯,切忌「到了通知我,再出門」;更別說上車後自顧睡覺、休息、聽音樂,完全一派搭計程車模樣。
最後應謹守「互惠」法則,別讓開車者感覺吃虧。短途搭便車者,可順手帶杯飲料、早餐;長期搭便車者,可回贈油票貼補油資;若是多人長期共乘,則應建立規則與機制,輪流開車或是平均分攤油錢路費。公平互惠下,人際關係才得以「長治久安」。
藉搭便車維持人際互動
職場搭便車不僅只是運輸功能而已,還有豐富的人際互動蘊涵其中,搭便車者同時更可以檢驗自己與同事間的交情指數,應隨時保持高度的人際關係敏感度,觀察開車者是否樂意讓你搭便車?車上言行和平日是否有異?對你和對別人的方式是否有所不同?次數多了之後的態度是否轉變?這些都是應該注意的警訊。若非增強感激、平等互惠做法,就是該知難而退,另謀他途。
至於開車者,本於不計成本、與人為善法則,不論搭車者態度與做法如何,一笑置之,切莫對抗回應,否則得不償失,反而有違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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