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是7、8年前,那個陽光燦爛的中午,事件發生時的憤怒、痛恨以及事後的懊悔、無奈,我早已有意無意地隱藏進記憶的深處。
午間在陽台上,我和妻子對打,暴怒之下的家暴事件,至今令我痛悔。那種憤怒和痛恨,恨不得將她由陽台上拋出去的怒,現在有點不敢置信!
教堂婚禮 美麗夢幻
我們是在2000年結婚,妻子是基督徒。在教會舉行的婚禮時,不少親友都說:「好美!」我一直認為,自己認真負責工作,妻子和我感情不錯,生下兩個女兒健康聰明,家庭生活在婚姻初期的確相當美滿。
但是,生活不是一成不變,有些力量總在無意間若有似無地滲入,一點一滴地改變我們。由汐止搬到信義區,基本上是為了大女兒就要升小學了,妻子和我都重視彼此,都重視孩子,為什麼還是會家暴?還是會爆發幾乎不可收拾的家庭衝突呢?
回想起來,大致有若干成因;其一,是我的工作。工作讓我壓力很大,我求好心切,工時很長,責任心又強,往往會因我工作的特性而牽動情緒。其次,我認為妻子花費不少時間在教會,她重視弟兄姊妹的關係無可厚非,但要將與教會的互動置於和我的關係之上,就令我難以接受。對此,妻子日後有了很大調整,但當時,她深深受到教會的影響,對於某些堅持,牢不可摧。
第三,由於彼此都有些日積月累怨氣,我們都忘了聖經上說的「不要含怒到日落」,沒有將問題溝通談清楚。
這些成因多少有點事後諸葛,當時,我們有如打桌球般,你來我往,彼此的成見愈來愈深,認定對方就是如何如何,例如:我有時想協助照顧孩子,或跟孩子玩玩,但往往落空;妻子則在另一個時段抱怨或嫌棄我對家務毫無付出。有時我自認被冤枉而百口莫辯,有時我期待和她談談心,她則忙碌地奔赴教會活動。
諸如此類,當我發出危機訊號時,她渾然不覺,而她的不滿則被我視為無理和無謂,嗤之以鼻。
牽怒教會 抗議踢館
家暴之後,我曾將怒火轉向教會,訂製背心旗幟小喇叭,到教會前抗議,還曾經在聖餐時衝到場內踢館,這一切完全不像是我會做的行徑。我想向妻子表明,最在乎她的人是我。
妻帶著女兒住到姊妹家中。二女兒還很小,這件事對她的衝擊,現在想來還有不捨。感謝當時有姊妹的支援,讓妻女不至流落街頭。
我們所做的最關鍵一步就是:一起到醫院尋求婚姻諮商。分居期間,我們定期前往。一位社工師和我們對談,後側的隔離窗後,有一組專業團隊,當他們需要介入時,再由對講機和協談社工談。藉由專業,我們夫妻由原生家庭談起,一路剖開自我,檢視自我各種生活習慣和認知的建構,也對彼此有更深的瞭解。
能夠婚姻諮商,首先要彼此對婚姻都還有一絲挽救的期待,此外,必須信任團隊,要給自己還有對方一線光明。更重要的是,認識自己後,要願意放下堅持,改變自己。
「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婚姻就如建造城池,要知道成敗未必在我,能夠謙卑,願意修正,留有餘地,尋求專業,這是我的建議。
如今,我們夫妻愈來愈甜蜜,也生下老三。即使吵嘴,都能收放自如。經過那麼大的風浪,什麼挑戰我們都能一起度過!
謝承恩╱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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