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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身教育世家,母親把我保護的非常好,加上身體從小就不好,20歲離家上大學,才開始追求自我。大三,我苦戀一個女同學,但我沒談過戀愛,都是看書,只能試試,結果讓我絕望到想死。這段苦戀把我的自我都毀了,我感覺我想要女人,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打砲,我去找妓女,也不會做,後來對方教我,我笨拙的要命,最後也沒做出來,但是那位妓女讓我了解,原來女人的氣味、體溫,是這樣活生生的。
我再回到學校念書,我念心輔系,上課正在討論尊重身體、尊重生命,然後討論婚前性行為,我心想「他媽的,你們知道什麼叫身體?」那時真的再一次感覺,我好孤單。
我們這種家庭背景出身的人,總以為自己很尊貴,有強烈優越感,自認很會經營人際關係,後來發現,我其實什麼都不會。我那時的身體告訴我,我想要一個女人,我不要談金光閃閃想像的美好戀愛。
從那以後,我開始在網路上找人聊天,剛開始常被打槍,有時去找人家,對方都直接關掉,後來我就觀察別人是怎麼聊的;或者人家都願意跟他聊的,到底是為什麼?我看他暱稱怎麼寫,才知道,原來我暱稱有問題。我開始找到原則,就是你先不要有威脅性,不要寫自己屌,自己老二大,你越平凡無奇越好。


互有好感就上床
我也觀察很多有魅力的朋友跟人的互動,最後得到結論:長得帥不帥跟你有沒有魅力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我後來發現,真的是超簡單的,其實人跟人之間見面三分情,只要對方不討厭,或我對你有一點好感,我只需要誠實接受自己有這麼一點好感,身體也就自然相對應會有好感散發出來。
所以當我喜歡一個女生,她給我多少好感,我的身體也自然會散發多少好感,接下來就是她呼應我多少了。我發現我開竅了,終於光榮的完成第一次一夜情。

大學畢業實習那年的10月10日,非常光輝,我跟個女生上床了。事後,那女生問我,你會不會覺得我很小?我說還好,結果她跟我說,她只有16歲,是個高中生,我發現我是強姦罪犯,而且這是公訴罪。回頭想,So what?那我的良心呢?當下,我的確是感受到,她的內心掙扎,她有她的問題,但她在床上面對性的態度,並沒有太多勉強,給我感覺蠻舒服的。所以So what?
後來我跟那女生發展成一種很好的關係,每次我回台北實習完,就跟她約在麥當勞見面,她就把她的書拿出來,我幫她開始上課;上2小時後,我們就去旅館,做完愛,再回到麥當勞,這次換上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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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