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神

蛋糕插上二十四根蠟燭。等我抵達的時候,那二十四根蠟燭已經融化了,它們熄滅的眼神好像在責怪我的遲到。我根本不想來的,十九歲到二十三歲的生日我都假裝不在,我是十八歲的小男孩。

 

與其說是成年禮,不如說是對幼稚的懲罰。你看那一座蛋糕,蠟油和燭灰摻在奶油上,把灰燼的苦和奶油的甜一起吃下去。十八歲還很甜呢,為的是二十四歲的苦想吐。

你讀朱陵的詩:「沉沉的生日/一個疊著一個/壓著人下降/到土裡去//越來越矮」;你看Beckett的荒謬劇《Oh les beaux jours》:一個女人埋進沙裡,從腰到頸,彷彿一整個沙漏倒在她的身體,鋪張著平生事宜。

在土裡在沙裡,雙手能及的只有周圍少少的物事。你被埋得愈來愈沉,那些目標近在眼前,你使不出力去拿。僅僅一步也是一步之遙,既然不屬於你又何必與你擦肩?它們要你知道時間的地質傾向流失,甚至一塊墓碑也握不住。

以前把「冥誕」誤認成忌日,正解是死者的生日。人死了又何必過生日?我想「生之死即死之生」,當生命亡失之後,就是死亡得生之時。死亡不是一般而言的殞命,而是把生前的意義延伸下去,形而上的再生。

二十四歲的生日,就是二十三歲的葬禮。應該做些什麼,讓自己從二十三歲區別開來。但年輕的遺毒餘孽仍然像核廢料累積在身上,等待哪一年崩潰爆炸。我能做的就是盡力參與反核,加強自己的武裝配備。

彷彿來不及許願,就耗盡了所有煙火和流星。因為一時恍神,錯過跨年的三秒鐘倒數,從此落入一個人的時區。你看過整層樓停電的一○一大樓嗎?就像我眼前這一座層層疊疊的蛋糕,在奶油和巧克力之間茫茫穿梭,不知道什麼時候抵達一顆草莓。

我的生日常常和母親節同一天。所以更像是母難日。在廁所垃圾桶瞄到母親的衛生棉,那生氣蓬勃的鮮紅色,每個月的卵子都有潛力可以取代我,在她生出下一個更好的兒子之前,我必須時時討她歡心。這是二十四歲的我小小的心願之一。

二十四歲了,還不能坐捷運公車的博愛座。每一個博愛座我都想坐。雖然在抵達那個年齡以前,我已經擁有了老靈魂,有老靈魂的少年應該讓他坐博愛座──這是不可能的。有童心又有老靈魂的人物,是怪物一類。

二十四歲了,還自稱是十八歲的小男孩,想必在第一段你就很想吐。可是我是愈來愈無恥了,有些存在主義信徒說:「活過三十歲是可恥的。」──如果不小心活到八十歲,要多少吋蛋糕才能容納八十根蠟燭?要多少肺活量才能把八十根蠟燭吹滅?那時我的蛋糕應該會像發爐一樣香火鼎盛吧。為我插頭香的人,是我的父親母親,不,他們可能都不在了。那是我的愛人嗎?(唉)

凌晨零點在廟口抖腳吃麵,在電影院低頭打盹,或是趁四下無人在公園盪鞦韆,我就是這樣度過了好幾年生日。所有蠟燭都熄滅了,這一天也整個暗了下來。我每天都可能忽然變老,就當做這一天不是我生日,我只是剛好路過而已。

在鞦韆上睡著,在電影院睡著,在廟口邊睡著。醒來的時候,我變成一百歲的人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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