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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外遇或劈腿除了當真想離婚、分手外,大抵會把祕密帶到墳墓,不會穿幫,但男人不同,只要偷吃就會被發現,但許多男人被抓個正著也不承認,死不認帳,還自認:「我不認帳是為了妳好!」
許多男人偷吃,手機被看到了,再怎麼遭逼問也矢口否認,像曾跟和久發生數夜情的A子傳簡訊來說:「昨晚真是美好的一夜!我就算忘了你,我的肉體也不會忘記你!」和久捨不得刪除,就穿幫了,妻子說:「誰?A子是誰?」和久說:「我昨晚跟公司前輩在赤坂喝酒,醉不成形,他帶我去附近晚輩家裡躺一下;A子?我不認識,發錯對象了吧!」


劈頭就怪侵犯隱私
妻子說:「A子不只發過一次,上次也感謝甜蜜的一夜!」和久說:「她是一錯再錯!我不認識她,不好回訊!妳怎麼又偷看我的手機呢?這是觸犯民法侵犯隱私的行為!」和久只好作賊喊抓賊,越說越大聲,拚命矇混。
有的男人即使被妻子在賓館房間找到,只要不是進行中,連兩人都沒穿衣服,也還不認帳,說是員工聚餐等,不小心把這位小姐的衣服搞髒了,只好帶到房間換衣服,而且「我想脫我的衣服先給她穿,才會兩人都沒穿衣服!」
女人當然不信,男人只好打出最後的王牌說:「妳知道我最近這幾年ED,無法勃起,就算那女人脫光衣服躺在床上張開大腿,但對我一點意義也沒有呀!」許多男人往往只是家庭內ED,在外卻是百人斬。許多男人說:「我只是聚會時跟她拍了照而已!有旁人在看,無法臭著臉呀!」男人是社會動物,不想因偷吃而讓家庭自爆,彷彿是為了妻子,否認2人單獨相處,否認肉體關係,但往往不過想從眼前的窘境遁逃出來而已!


《男女不思議 劉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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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