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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嘉義水上,媽不喜歡毛茸茸的東西,加上從小聽人說,貓又陰又古怪,且貓毛會積在人肺裡,所以我家從不養貓狗。讀嘉義女中時,有個要好同學養貓養了10幾年,她常講她家貓的趣事。那隻貓過世前,怕被我同學跟她家人看到自己老死,還躲到房屋後的草叢,我同學跟家人以為貓失蹤,報警找了好幾天,才在屋後看到貓的屍體。
我上大學後,同學也愛貓,就一起加入動服社,我從那時開始接觸流浪貓。有次,我在路邊看到一隻被撞的白貓,非常瘦,我跟同學拿飼料靠近牠,發現牠腳受傷,連站的力氣都沒有,只能趴著吃飼料。我把牠帶到獸醫院檢查,醫生嚇到說,沒看過跳蚤多到這種地步的貓,且牠後腳骨折,呼吸道也感染。
把牠治療好,我開始收養牠。我把牠當人看,覺得牠真的能懂我,甚至比人還友善,就算我被情人、朋友背叛,牠也絕不會背叛我。人對生命本來就有感情,照顧貓就像照顧小孩。貓很聰明,如果我心情不好,躺在床上哭,牠就靠到我手邊,把牠的手放在我手上,用嘴蹭我,用牠的方式安慰我。牠知道我的情緒,能聽懂我說的。

 

「會被激發出母愛」

有些人不解為何浪費時間、金錢去養隻牲畜。其實每個人都會被動物激發出母愛。當我想到自己收養的這隻貓,沒有玩伴、朋友跟玩具,也沒人陪牠,照顧牠,就覺得好可憐。動物要的很簡單,就是好的照顧。養貓讓我體會到任何人都需要被愛和付出愛,流浪貓需要家,那何不與人互相照顧?只要我愛牠,牠就會無怨無悔的陪在我身邊,牠是生命。我曾聽說有人畢業、結婚、搬家,第一個犧牲的就是貓,就是把貓當成寵物,需要時就需要,不要就丟掉。這種觀念,不適合養。
 我的貓來教我懂得不求回報的去愛跟付出。因為牠的生命比我短,教我面對失去,並學習珍惜擁有。這體會使我更想替流浪貓做點事,對被傷害的動物來講,牠們無法組織起來對抗傷害牠們的人,但人類可以。《動保法》裡對虐待動物的刑責太輕,是因我們不把動物當生命對待。我因為養貓感受到溫暖,也因為養貓,才知道人性可以那麼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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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