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束一段婚姻的我,遇見觀念契合、經營畫廊的她,有股相見恨晚之憾。我們各自獨居在自有的公寓,彼此經濟能力都不錯,對愛情也不似年輕時莽撞,事業心強的她也不急結婚,完全沒有給我壓力。交往5年多,見過雙方家長,我有了再婚念頭,換了間4房2廳的公寓,新屋落成後,裝潢設計方面,全權交給美感敏銳的她。
設計師是她大學的同學,裝潢期間,我到歐洲出差兩個月,監工挑選家具等瑣事,都由她發落。責任心重的她,每個細節都做到盡善盡美,連有點氣泡沒貼平的壁紙,略微參差錯落的床頭面板,她都要求重新施工,設計師是她的同窗,當然好商量,價格上也比其他設計公司的報價便宜許多。
裝潢完工 只差結婚
完工後,新居的獨特風格不流於俗,傢俱跟裝潢搭配得宜,一點也沒讓我失望。我們一同走遍百貨公司,甚至遠赴泰國清邁挑選飾品,床單,她看到適合我家的東西,也會主動買來送給我,當時,彼此都認為這會是我們共同經營的家,就只差結婚這一步。
在一次偶然的場合,發現女友與前男友藕斷絲連,不信任感產生嫌隙,爭吵時,她常會在費盡心力幫我裝潢房子的事上打轉,弄得我心力交瘁。那些小飾品,一件一件退還不是問題,或是付錢補償也可以,但她不要錢也不要我退還,更把她支付的心血跟時間是無價掛在嘴邊,爭執時拿來數落我討人情。回到家,處處都是她的影子,在在全是她的回憶,住在新居反倒沒有一絲一毫的喜悅,昔日恩愛有加的點點滴滴,全都變成難以償還的人情債。
或許她不甘5、6年的青春歲月浪擲在我身上,不願意分手,她跟我們社區的管理員也熟稔,管理員知道她是我女友,她來訪時不會另行通報,讓她上樓,直接殺到我家門口,搞得我雞犬不寧。對感情有潔癖的我,一旦有了裂痕就難以修補,覆水無法收。公司正巧有外調的職缺,我申請外調他地,房子找仲介託售,更換手機號碼,徹底結束這段關係。
李歐╱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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