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和義
二十多年前,老爸因癌症過世,孝順的大哥立即決定接老媽去台北跟他一同居住,除了撫慰她失去老伴的悲痛,同時也讓沒有在上班的大嫂,能夠就近照顧她。
由於大哥夫妻無微不至的照顧老媽起居飲食,再加上她在台北國父紀念館前廣場,因早晨運動跳排舞的關係,認識了一些談得來的朋友,所以她漸漸地延長南下來探視二哥、我、小妹以及兒孫的次數。
有一天,我與兄妹在定期聚餐時,討論到此事,二哥頓時閃過一個念頭,他對我們說:「為了鼓勵老媽常常南下來探視兒孫,享受天倫之樂,我想出了一個理由,那就是請老媽每個月回來一次,領她的三筆存款利息各六千元。」
我與小妹一時會意不過來,二哥馬上補充說:「以前我們的家境清寒,老媽沒日沒夜的做副業,含辛茹苦把我們四個兄妹栽培到大學畢業,才能夠有能力跟別人競爭,因此擁有一份安定無憂的工作與收入,等於老媽在我們子女身上投資了一筆為數可觀的存款,現在我們三兄妹每月給她這筆存款的利息,也不算過分吧!」
我與小妹頓時恍然明白,也為以前都是大哥對老媽默默付出而感到汗顏,所以都認為二哥所言很有道理。爾後,我們兄妹除常常打電話跟老媽噓寒問暖外,還會提醒她說:「老媽,妳的孫子女都說很想念妳,希望妳趕快回來跟他們相聚,同時來我們家領這個月妳的定期存款利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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