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年輕學生楊拿著作家的書,請作家給他簽個名。楊還對她說:「希望以後可以給您寫信。」於是她在書扉頁上簽名並留下了巴黎的地址給他。


他就這樣給女作家寫了5年的信。5年後某一天,他鼓起勇氣打電話給她,且來到了女作家居所。那晚之後他住了下來,再也不走了。
他們相差快40歲,成了老少配經典。
以《情人》聞名於世的法國作家莒哈絲,她心知肚明楊愛她的不是她的人本身。她問楊:「你愛我嗎?」楊無法回答。她又說:「如果不是莒哈絲,你根本不會多看我一眼。」這句話真是非常殘酷。


本人不若才華迷人
是啊,若非莒哈絲的文字魔力與在世盛名,這男人是不可能受吸引的。何況當時莒哈絲年老且酗酒嚴重,個性怪癖乖戾,雖有可愛之處,但基本上人人畏之。男人為她打字,為她開車,為她煮晚餐,為她洗衣打掃,陪她逛街,陪她看電影,為她洗澡……他成了她的奴隸,她愛他罵他罰他。男粉絲甘願化為奴隸,守候老女作家至死。
事實上,楊是個同性戀者,這個謎才得以解開,這說明他迷戀的是莒哈絲這個名字背後的意義與文字魅力,絕非是莒哈絲老態的身體。所以當時莒哈絲常故意激他,嘲諷他的性向:「不,你不是雞姦者,你是七尺男兒身。」她且對他說:「好了,我就在這,你想怎麼搞我就怎麼搞。」可惜年輕男子對她的身體想也不想,只想跟隨她,成為她生命裡的印記。
女比男大40多歲的劇情,可說是比小說還小說的故事。
常有人問我希望不希望老年時生命可以出現楊這樣的男人?我搖頭,想都沒想過。放眼望去,這島嶼男人都愛幼齒呢。而上了年紀的女人則大都在青燈古佛中。


鍾文音《風月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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