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之前,我是個單身漢,很多時候,更像一隻穿西裝的流浪狗。

當時,我在報社上班,幹了幾年社會記者,每天朝十一晚十一。夜裡,經常加班踹酒店,在充滿霉味或廉價芳香劑的包廂裡,昏暗燈光、陌生體溫、摻水的威士忌、嘩啦啦的酒拳,偶爾隔天醒來,躺在城市角落的漂流床單上。

那時節,沒認真想過結婚,對我而言,單身漢是歡快的、自私的、資本主義的。

單身漢的日子,一言以蔽之,「自產自銷」,月薪是不可飼金魚的酒杯,三節年終是大樂透加碼。蘋果手機與平板尚未面世的時代,熱門敗家貨是7萬多元的索尼Vaio頂級日系筆電、Clie PDA,還要上網訂製西班牙牛皮手工皮套,皮套加運費,約是四口之家半個月菜錢。

太便宜紅酒 會頭痛

此外,萬寶龍鋼筆、Hugo Boss襯衫西裝是裝模作樣的標準配備,選配則是一瓶數千元的波爾多紅酒,那時,千元以下的新世界紅酒,我喝了會偏頭痛。

世事難料,我41歲結婚,不到一年當爸爸,年屆不惑,人生有了第一個體悟:家庭是人民公社的原型,一旦結婚,等於從資本主義社會,遷徙到社會主義國家。

那天起,可支配所得巨幅縮水,會計科目從飲食、娛樂、旅遊、休閒,立即變成育兒、安撫老婆、家庭採購;而且採購單價大多上限100元,嗯,嬰兒尿布與奶粉除外。

於是,我對百貨公司男裝部門的消費貢獻,幾乎一夕蒸發,我一年超過350天只穿牛仔褲,而且兩件交互蹲跳。夏天裡,我挑戰連續3個月都穿T恤的紀錄,大多是參加各式活動的紀念T恤。

直到有天,我老婆終於尖叫抗議,進駐接管我的衣櫃,開始介入服裝採購事宜。

現在,家中酒櫃裡的紅酒,都是3、500元的大賣場黃標特價貨,喝廉價紅酒的偏頭痛不藥而癒,讓我堅信,人體的驚人彈性與奧祕適應力。

我不再是動輒拿信用卡出氣的裝闊大少,我剪了萬年小平頭,永恆告別傷害地球的髮膠、高電磁波的吹風機。我終於理解,為何千元鈔俗稱「四個小朋友」,因為,當你像我一樣有了兩個男孩,你的新台幣,至少一半會印上他們的頭像。

而這一切,只是剛開始而已。

黃哲斌《老皮嫩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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