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向兒子、女兒討教如何使用電腦後,很快就在明日報的個人新聞台上建立一個叫做「小野家族」的新聞台,我趕上了部落格書寫的第一班車,那是西元2000年。
但不到一年,我又恢復了忙碌的電視台上班生活,新聞台的「台長」工作,落在一個自稱是「近人叫獸」的人身上,他是我遠在美國南方擔任教授工作的弟弟。他為人低調、謙和幽默,於是這個新聞台就被他主持得有聲有色,他每次返回台灣,都會有一些新舊網友「同鞋」會來個見面會。一直到現在,已經累積了1161篇文章,130萬人次,16000多個鼓勵。我貼的最後一篇文章是在2012年10月29日晚上11點零3分。
那是我的生日前夕,忽然用本名建立臉書,從此就轉移了貼文陣地。我這樣做,可能和我想回到原來的自己有關,我在臉書上放了一張高中時代跑3000公尺的揮手照片,那就是本來的我。
編輯電話改變一切
雖然有了自己的新聞台,也陸續在新聞台上PO一些短文,但是我在寫「正式」的文章時,仍習慣用筆寫在稿紙上,我無法想像在電腦上如何創作,可能會無法思考。直到2005年,一通來自《蘋果日報》名釆版的編輯,邀我寫「一天一篇」的專欄的電話改變了這一切。
對方很客氣的問我意願,而且特別強調不限制內容,寫什麼都可以。我回答說,我是用筆寫作的人,這樣你們接受嗎?對方回答說沒問題,但是要比別人早一天傳過來,他們可以找人用電腦打字。「電腦打字很快的。」對方笑著說。
我放下電話,去買了一份《蘋果日報》,找到名釆版,專欄有4個作家:劉黎兒、吳若權、吳淡如、張曼娟。因為其中一位作家要退出,編輯們想到了我。我思考了幾天,打了通電話給編輯,鼓起勇氣說:「我可以。而且,我會用電腦打字。」
至今這個專欄已經寫了9年多,累積了兩千多篇文章都是用電腦打字。我很清楚記得自己當初立定志向,改變寫作工具只有一個簡單的理由,那就是9年多前那位編輯帶著笑意說的那句話,她說:「電腦打字很快的。」為了面子,我就一直用電腦寫作到現在。唯一的遺憾便是,再也沒有原稿提供給一些慈善單位義賣了。
(誰說我不會用電腦•完)
小野《青出於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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