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電債權銀行團趕在昨(20)日針對相關債務協商達成初步共識,決定展延奇美電債務2~3年,期間本金分批攤還,但利率至少要加碼1個百分點。但據悉,奇美電及大股東鴻海對銀行團開出的條件仍有異議,債務協商是否順利完成,年後才能定案。

     奇美電向經濟部申請債權債務協商後,以台銀為首的30餘家銀行團昨天首次召開全體債權銀行團會議,決定同意協助奇美電相關授信,其中明年到期的750億元債務可展延3年到104年,但本金要從今年起逐年攤還15%、30%、35%和20%;明年到期的750億元則展延2年,但要從明年起分3年各攤還20%、30%及50%。

     銀行團高層表示,相關方式可以降低今年奇美電的資金壓力,至於明年之後要求逐年提高還款比重,主要是希望未來面板景氣可以好轉,屆時奇美電除能順利還錢,銀行也可早點拿回債權。

     在展延本金的同時,銀行團也提出利率依現行條件至少加碼1個百分點的要求,並希望奇美電大股東鴻海集團能分3年增資100億元、200億元及100億元,合計共對奇美電增資400億元,以強化奇美電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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