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阿波與她的戀人阿特,將近7年來的情感與同居生活結束了,知道消息的朋友都覺得很遺憾。相戀時阿波30歲,阿特33歲,他們確實試驗著不結婚、不生小孩而能夠親愛和諧的美滿生活。
阿波在工作上的表現傑出,加班、出差的機會很多,阿特從不抱怨。有段時間阿特賦閒在家,整理陽台花草;開著車獨自去旅行,阿波很欣賞他能享受人生。直到阿特因為工作關係調到上海去,才傳出情變的消息。
在他們分手兩個多月後,阿波忽然對我說:「那個女人說,她願意為阿特生小孩。」當時我們正泡在溫泉裡,身體是暖的,池外卻是寒雨霏霏。
曾經相愛卻不了解
那個女人,顯然就是感情裡的第三者,為了她,阿特才捨棄了與阿波的情感。「是因為……小孩嗎?」我有點困惑了,不生小孩,不是他們的協議嗎?「阿特說他快要40歲了,他其實想要一個小孩,想要一個家,他覺得人生很虛無,什麼都是抓不住的,不甘心就這樣過完一輩子。」阿波的眼睛直直地注視著前方:「很奇怪的是,他以前從沒跟我說過這些,我一直以為他很快樂的。以為我們一起生活是很幸福的。」阿波問阿特如果想要一個孩子,為什麼不跟她討論或者商量?
阿特說,他覺得阿波不會為任何人改變自己的想法,如果勉強她做自己不喜歡的事,兩個人都會痛苦的。
「所以,他真正想要的,可能根本不是我這樣的女人。」阿波的臉上浮起一抹苦澀的笑意。「其實,我也願意生小孩的。真的。」阿波眼光迷離的說:「如果,我知道他想要個孩子。」原來,曾經如此親密的一對愛侶,只是相愛著,卻並不是彼此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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