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KTV上班籌措學費,遇到一件不開心的事,讓我從此恨起謠言。


猶記最開始,下班後我和同事們喝茶聊天,總感覺到有雙眼睛偷瞄我。那個人叫浪達,是任職於主吧的同事。由於崗位不同,我們平時很少見面。他身高185公分,長得很像瓊瑤電視劇的男主角,眾人說帥,我不覺得,而且一直被他當什麼物體在看,感覺非常不舒服。


獻唱情歌自認定情
我和同事們去唱歌,浪達也不請自來,點了一首情歌說要唱給我聽。那時候瓊瑤的電視劇正夯,他順應風潮點了一首《你是風兒我是沙》,用凌風式的唱腔,自得其樂地唱了起來,我實在不欣賞他這種油腔滑調、肉麻當有趣的示愛方式。那晚,我拒絕他要幫我付錢、載我回家。浪達給我的感覺很奇怪,他似乎認為我們已經「在一起」,儘管我壓根沒和他有什麼接觸。他會很強迫式地,想在下班後送我回家,而且他什麼人的醋都要吃,我和男同事說話他生氣、和女同事說話他也不爽,當我企圖指出對方的性向時,他卻激動的吼著:「誰知道她是不是同性戀!」
我在報紙上了解到,危險情人會對兩人的關係上,表現出專斷的控制慾、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醋勁甚重不可理喻。浪達這三點都符合,最讓我覺得他是瘋子的是,我們根本沒有在一起!我直覺他是個不能被激怒的男人,話又不能不說清楚,正好在他打電話給我時,我小心翼翼地對他說:「我現在最大的目標是存錢、上大學,沒心思想別的。」「我可以供妳讀書啊!」浪達失控地狂吼:「妳要分手,不要我了是不是?」我被他的吼叫聲嚇壞了,高分貝地吼回去:「你這瘋子,不要再打來了!」
接連幾天,我發現同事們用一種古怪的眼神看著我。原來公司傳得遍山遍野;由浪達一手捏造的謠言裡,我是個眼高於頂的賤女人,跟他走過一段情,嫌他窮便把他甩了。「不要再打來了。」成為我這無情的女人給他的最後一句話,這個王八蛋,倒是把前面那句「你這瘋子」給省了!
被說成跟他在一起過,是不是代表我可能跟他「做過」?我氣他侮辱我的清白,又可悲於沒有人相信我。真不知我為人該檢討,還是他的手段太陰毒?當他演出狗屎般的癡情不悔的戲碼時,我卻嫌棄又厭惡地說:「根本沒在一起過。」這無疑是加深我冷漠的嘴臉,更助長謠言的可聽性。


女人名譽如此易碎
最後我放棄辯解,雖然我表現出「隨便啦!管你們怎麼想!」其實我心裡是難過的。女人愛惜羽毛、維護名譽不容易,但若遇到有心人士,名譽很容易就像脆弱的水晶玻璃,一碰就碎。
事過境遷,當我已不在KTV服務了,才聽說浪達又故技重施,用相同的手法對付另一個女同事。女方一狀告到經理那裡,由於事情已經發生第二次,沒什麼人相信浪達。經過漫長的約談,沒多久後他就自己黯然離職。後知後覺的同事們,才忽然想到我其實是無辜的,對於遲來的相信,對我來說不具任何意義,失去的名譽也不可能再回來了。
我工作了好幾年,終於存到想要的錢,也如願考上理想的大學。曾經在職場上經歷過這些令人百口莫辯的是是非非,也讓我更珍惜單純的學校生活。


Wing╱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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