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少女時代不愛讀書,遠到台北讀高職,目標是為著離鄉背景。離鄉不是我的悲傷,而是我的解放。畢竟10年前,竹北不熱鬧,生活機能不佳,更別說有地方鬼混。台北才是鬼混的天堂。我常在西門町玩,常想說,會不會被星探發掘?但是也沒有星探發掘我,大概我不夠美麗。
我們那時代有個叫三毛的作家,紅透半邊天,「……流浪/ 為了天空飛翔的小鳥/ 為了山間輕流的小溪/ 為了寬闊的草原/ 流浪遠方。」
那個三毛。我也想師法她,去世界流浪,但是我不敢去撒哈拉沙漠。後來我思考很久,我喜歡風車,風車轉啊轉,我的思緒飛呀飛,就覺得有種莫名所以的快樂。我在旅遊雜誌讀過荷蘭的資料,國土中只有約50%的土地高於海拔1公尺,低於海平面的土地,絕大多數是人造的。後來我從高職休學,打工一年,自己存夠買一張機票的錢,就搭飛機去荷蘭。
荷蘭解放 唱歌賣藝
在台北打工很容易,我當時看到商店就走進去,隨便老闆要我端盤子掃地洗碗搖飲料,我都做。來到荷蘭以後,盤纏不多,很快就花光。這裡打工沒像台北那麼容易,最主要的缺陷是,我語言不通。荷蘭人大半用自己的荷蘭語,我甚至英語還不輪轉。
我歌喉絕佳,在約丹購物區找一間購物商店,假日人來人往,我在試著唱歌賣藝。「約丹區」是荷蘭最怡人的地區。它擁有自己的傳統,處處彌漫著隨意閒散的氣氛。這兒有狹窄的街道,如詩如畫的運河、棕色咖啡館、藝廊,以及各種獨特的商店。
我在那裡唱歌,在那認識我的丈夫麥可。他駐足聆聽許久我的國台語歌,其他行人在我面前的帽子投硬幣完都走散,他聽到最後,往我面前的帽子放置100歐元,然後頷首致意。我微微的吃驚,給得很豐厚的小費。麥可也對神祕的中國文化有濃厚興趣。我知道中文在某些國家成為顯學。我們交換電話,然後開始交往。
我那一年23歲,他大我6歲,29歲。我們戀愛時,雖然沒錢,但是甜蜜。最常從事的活動是沿著阿姆斯特丹的運河散步,荷蘭的風光明亮宜人,路邊人家會把窗簾洗得乾淨清爽,掛上家裡最美麗的窗簾供遊客觀賞。荷蘭人嗜愛騎腳踏車,連王宮的王子也騎單車。有時我們也大街小巷的騎著單車,我在把手處裝一支風車,風車一直轉,我的青春在風裡飛揚旋轉。
我從高職就抽菸,在荷蘭,我和麥可去咖啡屋吸過兩次大麻菸,和品嘗大麻蛋糕,兩種都是8歐元。老闆會告誡先服用一半,因為藥效大約一小時才浮現,如果不舒服趕緊告訴他。這裡的人很親切和善。我和麥可嘗過大麻蛋糕以後,在夏季的公園性愛。不知為何大麻讓我脫離現實,內心一直湧現慾望,我們都把持不住界限。
要訂婚的時候,出現麻煩。麥可的家人瞧不起我的出身。在荷蘭,不如美系國家開放。他們很重視家族關係和意見。我懼怕我的婆婆,她是個威嚴的西方老太太,不是慈祥的那種形象。無奈的是,我要求麥可跟她說,我已經懷孕4個月。他們倒是重視懷孕生子這一塊的。我們順利結婚。結婚的時候是去登記,我請我媽媽從台灣過來,在餐廳擺一桌宴席。我只負擔得起這張機票錢。我也沒穿新娘婚紗,只默默去租一套禮服。反正人在異國,婆婆又很勉強,一切從簡。
生完老二 閨房無性
我在荷蘭生完老大老二,丈夫也成功開設公司。我當然出身並不高貴,但是麥可開公司,我幫忙籌錢。就這樣拼拼湊湊,風雨飄搖,把一家科技公司樹立起來。
很幸運的,公司發展順利,擴張展店,甚至在美國也擁有分公司。很幸運的,我連生兩個混血兒兒子,他們看起來就很高貴,金色頭髮、藍色眼珠,外表擁有的東方基因微乎其微。很幸運的,兒子讀小學時,我們就搬到美國亞利桑那州居住並經營公司,現在美國的公司變最大。不幸的是,從生完老二,我們就沒有性生活。
我曾懷疑,難道丈夫是為著要我家人出資供他成立公司,才對我狗腿阿諛奉承?但是我覺得比較可能的答案是,畢竟出身不同。丈夫出身中產家庭,他後來在美國完成博士學位,他擅長彈鋼琴,他彈鋼琴的模樣和琴聲,活生生像是鋼琴王子李察克萊德蒙。這麼優秀的人,我跟他卻距離遙遠。
回台度假 快樂無比
我的家人大半出身勞工階級。哥哥在新竹經營餐廳,賺不少錢。媽媽以前在市場殺魚,養育我們4個小孩。爸爸過世以後,她繼承農地,農地增值,她發財。但是我們沒有文化素養,我沒學過彈鋼琴那種玩意兒,對我們家庭太奢侈。我高中沒有畢業,要說什麼深度內涵的言語,太勉強。我甚至用英文表達內心情感的糾結,都頗困難呢!
後來不但性生活全無,甚至我倆鮮少交談。我在美國是一個聽起來氣派的負責人夫人,其實我使用先生的副卡。有一陣子我心靈空虛,常常開車去市區購物洩恨,結果麥可收到帳單時皺眉頭。他跟我說副卡他收回去,以後給我現金和支票。支票要經過銀行帳戶轉換,不允許的開銷,他會取消支付。
後來我只好純逛逛,Window Shopping。只看卻不能買,會快樂嗎?我很氣憤。我好像是一隻金絲雀,被關在黃金鳥籠裡。
在美國我沒有很多朋友,一個印度人,一個大馬人。好像我只結交得到東方人。後來我開始玩社群網站,認識好多來自家鄉的人。我又可以寫中文,和人用SKYPE講中文。我頓時快樂許多。除了交朋友,我和一個從事大眾傳播行業的男人勾搭上。
後來我向麥可要求我要回台灣。我想我罹患憂鬱症,因為我常常哭泣。兩個老外兒子拒絕認同中華文化,根本一次都沒跟我回過台灣。我和麥可分房多年,有時我生病,我會覺得我死在房間內,也無人發現。本來剛到美國時,我常進公司。卻因為有一次我在公司,因為懷疑密書和麥可有姦情,大發脾氣,那一次回家,麥可大聲咒罵我,不許我再走進公司一步。
我權力被架空,連幾個月非常憂鬱。有一回我因為吃安眠藥睡覺,起身時昏沉,頭撞到床角,流好多血。我自己都嚇壞了。我覺得世俗的頭銜對我不重要,快樂最重要。還好麥可也主動問我,是否回台灣休個長假和看精神科?他可以照顧小孩和公司,也願意支付機票錢。
我那一次足足回台灣半年,養病。同時和男友快樂的約會,輕旅行,開房間,做愛。我42歲,男友45歲。我們年齡相仿。他在床上的性能力不賴。我倆都是熟男熟女,什麼前衛的姿勢都願意嘗試。性愛對我來說,好比久旱逢甘霖。遠離美國,就很快樂。家裡的人知道我有男友,他們苦勸,但是我聽不進去。畢竟在婚姻裡最痛苦的人是我,好久我沒享受過戀愛的感覺了。
我不完全確定男友對我是否真心,但是這對我而言,遠非重要議題。他說他離婚單身,我也懶得去探究。我只是貪愛情慾和戀愛的愉悅。不必質疑我為何不離婚。關閉在金絲雀的籠子裡的鳥,它畢竟還是隻金絲雀。
我完全享受做為一隻金絲雀的快樂。從那次回台灣以後,我每3個月回去台灣一次。呼吸故鄉的空氣,享用故鄉的男人,可以說我慣用的國台語,就是我在苦悶婚姻裡,最大的快樂。
珍妮╱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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