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者家屬 楊小姐
我從小在萬華長大,國中就認識我先生,22歲我們相愛開始交往,有個女兒。他是兄弟,年輕時愛賭愛喝,不聽我的話。我們沒結婚,看他的環境跟朋友這麼複雜,我認為不適合小孩,曾離開他3、4年。後來他到工地工作,一度生活正常,孩子念小一時,我們又見面互動。他年輕時當兄弟有賺些錢,可是一直找不到適合的正常工作,很失志,工地工作也逐漸變少。
女兒小四時,他說嘴巴破洞都不會好,我帶他去檢查是舌癌,治療3個月好了,但朋友找他,他又開始喝酒,我非常生氣,但覺得不管怎樣都要陪他走到生命盡頭。
後來他癌症擴散到頸動脈,多次進出醫院都我在照顧他,他家人都沒理會。我們靠著朋友接濟、低收補助,加上他後來開刀顏面傷殘,陽光基金會的幫忙,讓我可以不工作,24小時照顧他。當他氣切越來越嚴重,我雖然有準備,但仍不去想他會走,只想怎麼讓他舒服度過每一天。這過程,醫護人員給我很多支持,女兒也給我很大力量。女兒從小四到小六他爸走,寒暑假就自己坐公車來醫院,跟我換一下班讓我回家洗個衣服。
我們相知16年,婚姻對我們只是一張紙。我先生重情重義,只是他從小在那種角頭環境長大,有他的無奈。他生病時,是他最聽我話的時候,我告訴他:「你什麼都沒辦法給女兒,只能留給她回憶,我希望你勇敢面對,這是最好的回憶。」那2年多是我們一家三口最難忘的時光。
器捐大愛得到救贖
我配合醫師盡量讓他治療,每次電療住院就要1個半月。後期頸動脈大出血急救就要栓塞,在他走之前他一直很配合,但那一天也許他知道自己要離開了,拒絕去急診。但我知道他狀況不對,女兒也勸他,他手寫要把錢留給我們,不希望我們再累了,因為我在醫院都不能好好休息。
他曾跟我說,這一路好多認識跟不認識的人幫忙,帶著懺悔,他覺得自己年輕不懂事,也許做了許多壞事。我說都過去了,要想的是以後好了,怎麼回饋。
最後那天送他到醫院,我知道他不行了,當他在加護病房時,我就在思考「能幫他做什麼?」我想到大體捐贈,但他有傷口不適合,就請醫師聯絡看能否器官捐贈?醫師聯絡協調師檢查後,說我先生離上次化療時間不夠長,器官還有殘留藥物,只能捐眼角膜跟眼球,後來問皮膚是否有意願捐?於是我幫他捐了眼球、角膜跟皮膚。最後他沒意識了,我跟他說我的決定,女兒也來見他最後一面,他終於不再冒血安詳走了。
這些日子八仙塵爆看大家討論屍皮,我有點無法接受這名稱,燒燙傷的人也許覺得不得不接受死人皮膚才能趕快復元,可是你們所謂「死人的皮膚」是我們的家人。
我一直覺得將先生器捐才是圓滿跟善終。不管他做過什麼讓我們傷心的事,他給女兒最大的教育:愛,卻讓我們得到救贖。至於器官後來在誰身上不是重點。他走5年了,我跟女兒一直覺得:還有人在幫他看這個美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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