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輕棻

沒想到我也變成這樣的怪人,都怪對面那個不喜歡拉上窗簾的男人。

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假日午後在窗臺上澆花的時候,突然被一股光射進了眼,害我只能瞇起眼睛,一邊還拚命的尋找光的來源,難道是那個小孩亂玩什麼整人的遊戲?

不需要很仔細找,罪魁禍首就在對面房間,倚在窗臺邊照著鏡子的男人。

第一眼的印象,對方一定是個自戀狂,才會一直拿著鏡子整理自己的頭髮,左臉右臉看有沒有對襯完美。

停下澆花的動作,我看著對面坐在和室地板上的他忍不住無聊的想要計時起來,看一個男人能有多愛美。

躲開那道射過來的光,計時時,我偷偷觀察起他的房間,白牆上貼著不知名的樂團海報,木質櫃裡上面兩排是書,下面有一把藍色的電吉他,咖啡色的床墊上攤放了早上睡醒還沒折的棉被。
 
他平坐在地板上,面前的和室桌上有一個陶杯,陶杯旁是一個筆電,筆電旁又有一些紙張,好像密密麻麻的不知寫些什麼。

過了43秒,他終於停下照鏡子的手,正襟危坐的調了調筆電,然後抓起左手邊地板上的一隻吉他,開始專注的彈了起來。

我只能看到他的側臉,但他按弦時微微傾斜低下的頭,和不經意隨著節奏輕晃的身體,讓我印象深刻。

男人最帥的時候,就是他專注在一件事情上的時候。

我不禁想猜測他的聲音究竟是低沉還是高亢?他唱的那首歌是輕快還是苦悶?突然,我的生活中好像出現了一件有趣的事。

可憐的是我陽臺上的盆栽,太常被我澆水而奄奄一息,只是我為了逗留看他現在在做什麼的掩護,我私心的想它們為了主人的愛而犧牲,應該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他很愛抱著吉他靠在床邊 陶醉著唱歌唱得閉上了眼

他常常看書看到三更半夜 然後吃碗有加蛋的泡麵
 

 


陽臺的花,從茂盛的攀藤變成嬌小的類型,為了方便我偷覷他的房間。

我習慣在週末沒有好看節目的夜晚,拿一杯咖啡出來假裝為了欣賞月圓。

他是我獨有的精彩節目,我讓自己像個影迷一樣,偷窺著他的一舉一動。

說不準他的年紀,或許有夢想讓他看起來更年輕。

 

他每個星期會刷一次球鞋 曬在太陽來的窗台上面

他的朋友週末都會出現 熱熱鬧鬧好像很有人緣
 

 


砸了半個月的薪水,我買了一個小圓桌和椅子,把陽臺打扮得詩情畫意,忍耐著會被蚊子咬的可能,拿著書掩飾我的興奮情緒。

今天又要上演何種劇情?他昨晚約了幾個朋友在家裡喝啤酒,彈音樂笑鬧了一整天。

前天他吃泡麵的時候不小心打翻了桌上的杯子,他第一時間搶救的是他的電腦還有桌上的紙,或許是樂譜吧!他總是塗塗寫寫。看到他焦急用身上的T恤擦拭的樣子,讓我差點忍不住想從我這裡丟抹布給他。
 


我喜歡他和我一樣酷愛音樂 我覺得他應該非常善良體貼

我希望他心裡的人還沒出現 我擔心他泡麵吃得太多了一些
 

 


好吧!我承認我怪怪的。

我推掉了所有正常生活中的邀約,只為趕快回到家來觀看這場現實中的楚門秀。我有一點小小的罪惡感,但我很乖的在他換衣服時都撇過頭去沒有盯著看。

誰叫他不拉上窗簾呢?

誰叫他以為自己沒有紅到會被別人偷窺。

我的自圓其說只是為了掩飾我已經喜歡上他的事實,畢竟這太不真實了,不是嗎?

 

OH 對面男生的房間 是有神秘力量的世界

燈不亮時候我被失望淹滅 有他心就有翅膀飛上了天
 

 


我和他的距離,不遠不近,如果大聲叫,他應該聽得到我呼喚他的聲音。

那時我該說什麼,「你的音樂吵到我了!」,還是「可以請你唱大聲一點嗎?」

希望他一直在那裡。

很奇怪,我們沒有關聯,我卻覺得自己擁有他的一部份。

愛有點虛無飄渺,在我看得見他與看不見他的時候都會出現。

原本一切只是有趣,關注他生活的點點滴滴,尋找到一點規律就以為懂一個人的心情,竟讓我覺得很有安全感。

當他房間沒在該亮的時候點上燈,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覺失落般的down到谷底。

 

OH 對面男生的房間 給我像是戀愛的幻覺

也許明天開始我該帶著笑臉 準時和他在巷口不小心遇見
 

 


能不能有一些改變呢?還是讓幻覺永遠只是幻覺。

不讓他某天帶某個女孩的畫面搶先出現,撕裂我的心臟,是否現在能做些什麼?

每個星期六的下午2點50分他都會揹著吉他出門。

這天我從1點就開始翻找衣櫃,想要選一件適合巧遇心情的衣服,淘汰很多看起來刻意的洋裝,最後看在他2點30分套上衣服後,我才終於決定了。

2點45分,搶先下樓,奔到巷口。

然後看著手錶,平復心跳,向前踏出一步。

精心安排的劇情會這麼剛好嗎?我會撞進他的胸膛,然後兩人同時抱歉著抬起頭看對方,他的身高低下頭剛好看見我和他穿同款的T恤,他會很驚訝有人跟他一樣喜歡這個冷門的澳洲樂團,我們開始彼此攀談。
 
這一切會發生嗎?我會問他有在玩樂團?他會回我肯定的答案,還會靦腆的說自己會將自彈自唱的畫面PO在網路上。

我會裝作很有興趣的樣子,因為我真的很有興趣,然後他會留給我他的關鍵字,我會去搜尋,像窺看他房間的那樣,只是這一次,我能夠進入他的現實生命,而非遠遠的只當個崇拜者那樣。
 
唉!我真的變得好怪,愛情讓我變得好像變態,但我好像喜歡這種怪的感覺。愛情讓人變得與眾不同,對面的男生,讓我開始不想要只是一個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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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