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平沼
在我年輕時,相親情況很普遍。加上我又有「法官」這種社會普遍公認的好職業,到處都有人想幫我作媒。和我相過親的女孩,沒有上百,也有數十位,但都不來電。
有一天,有個檢察官的夫人說要介紹她們員林的「王牌」讓我認識,女方是員林初中老師,同時也是員林國小教導主任的女兒陳淑珠。於是,王滄俊和另一位黃同學便陪我一起去相親。
女方家是一個圍著竹籬笆的日本宿舍,室內鋪著榻榻米,進去必須脫鞋、坐藤沙發。一進她家院子,我就看見一輛似曾相識的腳踏車,進到客廳後,還發現牆上掛著一頂熟悉的寬邊大草帽。等到女方端茶出來時,王滄俊忍不住發問:「妳是不是每天都騎單車去學校?」
原來,我們已經在路上碰過十幾、二十次。雙方介紹完畢後,她的父母、我的相親團就各自藉故告退,為兩人製造單獨相處的機會。我的口才雖然不錯,不怕沒話說,但女方話很少,我問了三、四句,她才回一句。實在講到沒話可講時,我看見客廳有架鋼琴,就問她要不要彈首曲子聽聽?她不肯,我只好自己上場,因為我也學過聲樂,就邊彈邊唱了一首〈教我如何不想她〉。
第一次相親結束後,我又去她家拜訪了幾次。有次我想約她到外面,她說:「要問媽媽。」我反問:「妳怎麼什麼事都要問媽媽?」後來才知道,她跟媽媽感情非常好,什麼事都會跟媽媽報告。她媽媽知道了此事,告誡我:「我女兒不跟人家到外面的,你如果要帶她出去,就要有心理準備。」意思是「公開了,就要負責」。
在我剛與陳小姐認識不久,台北的大姊與姊夫又幫我介紹一個相親對象,我前一天在陳小姐(當時還未成為真正男女朋友)家時曾跟她說,隔天幾點我要坐火車北上。當時火車站可以買月台票,以便進入月台送人或接人,我一到車站時卻發現她早已站在車站裡:「我來送你上火車。」我著實吃了一驚,但也很高興。
因為她什麼事都向她媽媽報告,她媽媽就跟她說:「妳既然對他有好感,就去送他吧!」後來我在火車上,一直想著她在月台上送我的一幕幕,覺得很對不起她。
當天到了台北後,就告訴大姊與姊夫:「很抱歉!我不相親了,我要定下來了!」我姊夫很不高興。隔天我就奔回彰化,到她家提親……
我們在這樣還算羅曼蒂克的氣氛下正式交往,最終成了人生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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