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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原因,林林總總。聽多、看多之後,我發現「劈腿」是最殘酷、也最真實的一種。尤其是捉姦在床,事實擺在眼前,求個恩斷情絕,乾淨俐落。當我非常確定你已經不愛我,而我也接受這個事實的時候,我也比較容易在轉身的那一刻,毫不眷戀地走。
相對地,很多癡情的人,永遠等不到答案。分手的原因,究竟是什麼,成了永遠的謎。過度的悲傷,形成一種假象,以為是因為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什麼,才會這麼難過。
分手,未必有真相;放手,讓彼此自由。儘管,當下你仍覺得殘酷;但是多年以後,你才會知道:沒有真相的分手,比較不傷人。


真相殘酷重創自尊
有些分手的真相,確實是對方給不起的。例如:他嫌你媽太囉嗦、他無法忍受你有口臭、他覺得你是扶不起來的阿斗、他對你們之間的親密關係完全提不起興趣……把這些真相都說出來以後,或許當下的你會死了這條心;但不久的將來,你可能不會恨他,而是埋怨自己。
因為這些殘酷的真相而分手,你必定是願意放手了。但你忿恨不平的心,將讓自己往後的人生更不平靜。你將徹底被這次分手打擊,而且失去再去愛別人的勇氣。因為他說的都是事實,而你沒有信心可以改變自己。
所以說,很多分手的真相,都是無法說清楚的。失戀的人不必因此而自責,但一定要提醒自己展現風度。至於,自己是不是有什麼缺點需要改進呢?適度反躬自省即可,能改進的當然要盡力去做,可以在失去一段感情後,得到一個更好的自己。如果真的想破頭,覺得自己沒做錯什麼,就當做他沒眼光、沒福氣吧。讓下一個情人來證明,自己絕對值得被愛的事實。


《幸福人哈啦 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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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