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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碼有20個,我從高中就開始追女生,雖然長得不帥,但外型還算OK,而且嘴巴很甜,懂得逗女生開心。有時談吐幽默,比長得帥還容易獲得女生歡心。男生把妹一定要有方法,只要抓住女生心理,偶爾耍浪漫、送小禮物,觸碰到她們心裡感受,但不能操之過急,就像釣魚一樣收放自如,女生自然就上鉤。我不敢說自己是泡妞王,但只要我鎖定的目標,幾乎沒有追不到。


劈腿4女不放感情
我過去玩世不恭,戀愛對我只是一場遊戲,對手是誰不重要,享受當中的過程才是樂趣,男女之間曖昧不明的時候最過癮,真正追到手後,就像遊戲破關,完全沒挑戰性,反而不懂珍惜。
我最高紀錄曾同時跟4個女生交往,她們都不知彼此存在,當時很有滿足感,覺得自己好厲害。
我每段戀愛通常只維持半年,有的甚至幾星期就玩完,而且每次戀愛我都忍不住劈腿,也不會放真感情,總認為沒必要為了一棵樹,放棄整個森林。當時還年輕,沒想過定下來。
從讀書到當兵,我女友不曾間斷,那陣子部隊有幾個同梯,20幾歲都沒交過女友,每次放假他們都約好一起去買春。有次我問他們為什麼不交女友,他們說把妹好難,試過幾次被拒絕,就沒勇氣再試。
他們心裡孤單、有生理需要時只好去找小姐,當兵2年下來,眼看他們花大把鈔票去買春,覺得他們很沒用,有時還笑他們跟美眉上床還要花錢。我炫耀自己有好幾個女友可以上床,還能挑對象,誰知我夜路走多,終於遇到鬼。
出社會後,有次我認識1位女生,她看起來很清純,我主動追她。跟她發生關係後,她搬來跟我一起住,可是我沒有很喜歡她,只打算玩玩。跟她在一起幾個月,我就沒感覺,有次我藉故說分手,她很傷心離開,我也沒再跟她聯絡。


結婚生子才知荒唐
隔了幾個月,爸媽突然打給我,問我做了什麼好事,說有個男人兇神惡煞要找我,我回老家才知,那女的爸爸找上門,說我把他女兒肚子搞大,要嘛就負責,否則就告我誘拐。原來那女的還沒滿20歲,而她爸是警官。
家人知道對方懷孕,都要我娶她,當時我才27歲,覺得還沒玩夠,但又不想坐牢,只好硬著頭皮接受,那刻我才明白,原來不用錢的最貴。

剛開始有些不適應,直到看見孩子出生,才領悟人生的微妙。現在我為人父,人生到另個階段,體會到以前有多年少無知、荒唐,不該去玩弄別人感情。
這場婚姻讓我明白凡事都有因果,人生不但要對自己做的事負責,也要對別人負責。
雖然,我跟太太婚後才開始培養感情,很多事還要慢慢適應,但我願意用一輩子好好愛她,彌補從前對她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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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王子蔡大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