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伴侶,究竟應該相似還是互補?
倘若是跟與自己相似的伴侶在一起,有相似的習性與脾氣,有相似的興趣與背景,可以使用相似的語言和符號,應該,可以進行完美的互動與交流。
倘若是跟與自己互補的伴侶在一起,可以看見前所未見的世界,可以學習新鮮的語言和文化,可以用完全不一樣的邏輯鍛鍊自己的腦袋,應該,永遠也不會對這個關係感到厭倦。
但事實上,不完全是這樣的。
我們以為跟與自己相似的伴侶在一起,可以產生像雙胞胎一樣的親暱,但相似不代表百分百相同,即使百分百相同,也不代表對所有的事情有百分百的反應與態度,即使那千萬分之一的不同沒有出來搗亂,當歲月走過我們,當世事給予我們磨難,我們改變了,但未必能夠朝一樣的方向改變,於是我們對人生的體會不一樣了,也或許便走上了不一樣的路途。
我們以為跟與自己互補的伴侶在一起,可以像過著探險家的生活每天有嘗不完的驚喜,然後才發現,沒有共同的語言,連話都說不上,連對方想說什麼都聽不懂;才發現,要建立起兩個完全不一樣的人之間溝通的途徑,豈只是像登天那麼難!然後我們抗拒起兩人之間的差異,我們懷念能夠有所交疊重複的那種熟悉,我們但願讓一個人懂自己不需要那麼辛苦。
應該相似還是互補?我也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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