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要能夠威脅臉書在社群網站上的霸業,必須有持續的熱度和必須被一般使用者接受。任何能生存下來的科技都有一個技術被採用的生命周期(Technology Adoption Lifecycle)鐘型曲線,一開始是約二.五%的科技創新者會採用,接下來是約十三.五%的早期採用者,這十六%是所有最終被採用的科技(如網路、微波爐、電話等)的先行者。
假設目前臉書的七億是穩定的社群網站使用者,十六%是一億一千兩百萬,顯然目前只千萬用戶的G+還有一大段路要走。即使達到這十六%門檻也不一定能進入生命周期曲線大量使用者的中段,歷史上很多產品一開始很熱門但最後都黯然下場,如搜尋引擎Cuil、微軟的Vista作業系統和Google自己的Buzz社群網站。
如果G+存活下來,那G+和臉書是否可以同時存在呢?從先前MySpace和Friendster都被臉書打敗的例子來看,似乎人們只能同時照顧一個社群網站,沒有人有時間和精力到各社群網站抒發同樣的心情,維護同樣但多份的個人傳記。除非G+和臉書合作,亦即G+的訊息串內容可自動連結反應到臉書的動態消息牆,反之亦然,這樣或許使用者願意同時使用這兩個社群網路。
但Google和臉書有可能合作嗎?從臉書不願自己的內容納入Google搜尋引擎的搜尋範圍和前陣子臉書雇用公關公司抹黑Google的情勢來看,短期間似乎不可能。尤其鷸蚌相爭,背後微軟正在虎視眈眈,微軟搜尋引擎Bing目前的主要敵人是Google,難怪它會借Skype給次要敵人臉書,以抗衡G+的多人視訊對話功能。
在臉書上,朋友就是朋友,沒有遠近親疏之分,老闆和親戚都在同一朋友圈,以至於明明向老闆請病假,卻因向親戚秀出在海灘度假的照片而被老闆看到。G+就改進了這個缺點,朋友可以分成很多類別,你可以設定你每次的噗文只能被哪些類別的朋友看到,這樣就可以針對朋友類別和對象發文,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臉書一但噗文後即不可以編輯內容,只能砍掉重來。G+允許噗文後的編輯,你也可以控制噗文是否可以被評論,是否可以被轉載,大大增進了使用者對噗文的控制。
當然G+要追臉書的還有很多,例如粉絲團、按名字即可即時通的方便性等等。G+後發的好處是可以針對先發的臉書缺點來改進,但壞處可能是老狗玩不出新花樣,無法有新招來吸引使用者,不過最終的裁判還是在於到底G+和臉書哪個比較好用且能滿足使用者的需要,大家姑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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