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男人沉痛的說:「我只是犯了一個錯,那就是外遇,她就把我逼得走投無路。」
律師嘆了口氣:「你前妻告了通姦罪後,又告了你損害賠償,再告離婚,末了再告剩餘財產,她竟是一個案件終了後又告一件。光光一個外遇案件,就告了4個案件,加上每一審級,我現在看到的就7、8件。」
他了無生趣般的說:「她分開告,每次我以為官司終了,就盼著這是最後一次了,但每次都失望,她會藉故繼續告,用官司凌遲我,讓我經常跑法院,心想就讓她全贏好了,也許就放過我,但這次我因付不出扶養費,懇求她,讓我稍微遲延一期,她竟是拿著『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的條款,主張扶養費數百萬元,向法院聲請拍賣我的房子,我只好跟親友借錢,把錢給了她,才撤銷了查封。」
律師問:「現在又發生甚麼事?」
他絕望的說:「扶養費全部付清了,我猜就再也看不到小孩了。」
律師狐疑的說:「法院在離婚判決裡同時准了探視方案,理應不會有太大問題啊。」
他哭喪地說:「她這2個月不讓我看小孩了,我很想念孩子,但又害怕會發生甚麼事。」
幫小孩洗澡疑似性騷
律師認為他過於焦慮,便協助他發函主張探視子女,殊料前妻竟是主張他在幫小孩洗澡時疑似性騷擾,不得探視子女,於是又開始發動一連串的訴訟。
經過數年訴訟,他澄清了自己所有的清白,卻已罹患重度憂鬱症,也沒了工作,他痛心疾首的說:「我再也不去看小孩了。」事實上,訴訟期間他已因心理陰影沒去看小孩了。
律師同情的望著他,「這樣好嗎?」他哭著說:「不管我和前妻感情如何,她都不該把孩子捲進紛爭,我和小孩感情很親,那已是我在這段婚姻裡最快樂,也最欣慰的事了,但她連親子情都要徹底剝奪,我從不擔心訴訟結果,而是無法接受她竟讓孩子誤認為有這樣的父親,孩子還小,無法判斷,她怎麼如此殘忍?有恨就衝著我來,但為何要傷害小孩?我投降了,我怕了,不去看小孩,她就不會再製造紛爭,就這樣吧。」
想想,看完這則故事,你將會為誰而嘆息?
賴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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